作楫和羹事了释义


【作】1. 起,兴起,现在起:振~。枪声大~。  2. 从事,做工:工~。~息。~业。  3. 举行,进行:~别(分别)。~乱。~案。~战。~报告。  4. 干出,做出,表现出,制造出:~恶(è)。~弊。~梗。~祟。~态。~色。~为。~难。~奸犯科(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5. 当成,充当:~罢。~保。~伐(做媒人)。~壁上观(人家交战,自己站在营垒上看,喻坐观别人成败)。  6. 创造:创~。写~。~曲。~者。  7. 文艺方面的成品:~品。不朽之~。  8. 同“做”。  9.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

【楫】1. 划船用具:舟~。~师(船工)。中流击~。  2. 古同“辑”,聚集。 典

【和羹】1.配以不同调味品而制成的羹汤。《书·说命下》:“若作和羹,尔惟盐梅。”孔传:“盐,咸;梅,醋。羹须咸醋以和之。”南朝宋宗炳《答何衡阳书》:“贝锦以繁采发华;和羹以盐梅致旨。”后用以比喻大臣辅助君主综理国政。唐钱起《陪郭令公东亭宴集》诗:“不愁懽乐尽,积庆在和羹。”清钱谦益《吴门送福清公还闽》诗之二:“举朝水火和羹苦,于野玄黄战血重。”2.喻宰辅之职。宋王禹偁《授御史大夫可司徒门下侍郎平章事制》:“弄印之名已著,和羹之命爰行。”漢

【事】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情。~件。~业。  2. 变故:~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端。  3. 职业:谋~(指找职业)。  4.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了。  5.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儿,还得另找出路。  6. 做,治:不~生产。无所~事。  7. 服侍:~父母。

【了】1. 明白,知道:明~。一目~然。  2. 完结,结束:完~。~结。  3. 在动词后,与“不”、“得”连用,表示可能或不可能:看不~。办得~。  4. 与“得”、“不得”前后连用,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那还~得! | 1.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写完~。  2. 助词,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表示变化,表示出现新的情况: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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