馀事及刑书释义


【事】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情。~件。~业。  2. 变故:~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端。  3. 职业:谋~(指找职业)。  4.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了。  5.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儿,还得另找出路。  6. 做,治:不~生产。无所~事。  7. 服侍:~父母。

【及】1. 从后头跟上:来得~。赶不~。  2. 达到:~格。~第(古代科举考试中选,特指考取进士)。普~。过犹不~。  3. 趁着,乘:~时。~早。~锋而试。  4. 连词,和,跟:阳光、空气~水是生物生存的基本条件。以~。

【刑书】1.刑法的条文。《书·吕刑》:“哀敬折狱,明启刑书胥占,咸庶中正。”《汉书·刑法志》:“子产相郑而铸刑书。”清恽敬《上座主戴莲士先生书》:“嘉庆五年前之计议,如军籍之赏罚,计簿之裒益,刑书之轻重,吏职之进退,均有可意得其符验者。”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编第四章第五节:“晋国旧势力的代表人物叔向,听到子产‘铸刑书’,就去信攻击他背叛‘先王’的制度。”2.刑部尚书的简称。清褚人穫《坚瓠十集·兵刑侍郎谑》:“景泰中,兵刑二部僚佐会坐,时于谦为兵书,俞士悦为刑书。”3.掌管文书的狱吏。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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