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去烦苛释义


【法】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3. 仿效:效~。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5.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6. 道家佛家的所

【令】◎ 〔~狐〕a.古地名,在今山西省临猗县一带;b.复姓。 | ◎ 量词,印刷用的原张平版纸五百张为一令。 | 1. 上级对下级的指示:命~。法~。朝(zhāo)~夕改。  2. 古代官名:县~。~尹。尚书~。  3. 使,使得:~人兴奋。  4. 时节:时~。节~。  5. 美好,善:~名。~辰。~闻(好名声)。  6. 敬辞,用于对方的亲属或有关系的人:~尊。~堂。~岳。~郎。~爱。  7. 短的词调(diào ),散曲中不成套的曲(多用于词调、曲调名):小~。如梦~。

【去】1.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与“来”相对:~处。~路。~国。  2. 距离,差别:相~不远。  3. 已过的,特指刚过去的一年:~年。~冬今春。  4. 除掉,减掉:~掉。~皮。~势(a.阉割;b.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  5.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他~男主角。  6. 用在动词后,表示趋向:上~。进~。  7. 用在动词后,表示持续:信步走~。  8. 汉语四声之一:~声(a.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b.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

【烦苛】指法令。《汉书·文帝纪》:“汉兴,除秦烦苛,约法令,施德惠,人人自安。”唐杜甫《秋日夔府咏怀》:“哀痛丝纶切,烦苛法令蠲。”严复《原强》:“其自由平等以观之,其捐忌讳,去烦苛,决壅蔽,人人得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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