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侯用诈力释义


【诸侯】◎诸侯zhūhóu[thefeudalprinces;dukesorprincesunderanemperor]古时帝王所辖各小国的王侯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宋·苏洵《六国论》漢

【用】1.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使~。~心。~兵。~武。  2. 可供使用的:~品。~具。  3. 进饭食的婉辞:~饭。  4. 花费的钱财:费~。~项。~资。  5. 物质使用的效果:功~。有~之才。  6. 需要(多为否定):不~多说。  7. 因此:~此。

【诈力】与暴力。《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晋书·宣帝纪》:“刘备以诈力虏刘璋,蜀人未附而远争江陵,此机不可失也。”宋苏轼《秦始皇帝论》:“至秦有天下,始皇帝以诈力而并诸侯,自以为智术之有餘,而禹、汤、文、武之不知出此也。”清魏源《默觚下·治篇三》:“及其衰也,仁义去而诈力独存。”汉

诸侯用诈力的用户点评


河决其它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