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光神政释义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光】1. 太阳、火、电等放射出来耀人眼睛,使人感到明亮,能看见物体的那种东西:阳~。月~。火~。~华(明亮的光辉)。  2. 荣誉:~临(敬辞,意含宾客来临给主人带来光彩)。~顾。~复。  3. 使显赫:~大。~宗耀祖。  4. 景物:春~明媚。  5. 光滑:~滑。~洁。~泽。  6. 完了,一点不剩:杀~烧~。吃~用~。  7. 露着:~膀子。  8. 单,只:~剩下一口气。  9. 姓。

【神政】明的政治措施。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立有祸福》:“卢奂为陕州刺史,严毅之声,闻於关内,玄宗索京师,次陕城,顿知奂有神政,御笔赞於厅事。”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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