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必有所本矣释义


【要必】总是;总归。清蒲松龄《聊斋志异·佟客》:“异人何地无之,要必忠臣孝子,始得传其术也。”严复《<法意>按语》:“若夫欧美诸邦,虽治制不同,实皆有一国之民,为不祧之内主。故其为政也,智慧虽浅,要必以一国为量,而作计动及百年。”大我《新社会之理论》一:“夫社会之演新改良,必非一原因得而导之爆裂也,要必有远因、近因、正因、负因,杂沓奔赴其中。”汉

【有】1.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2.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3.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4.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5. 表示大、多:~学问。  6.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7.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8.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 ◎ 古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典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本】1. 草木的根:~草(泛指中药)。无~之木。  2. 事物的根源,与“末”相对:~末(头尾;始终)。根~(根源;彻底;本质上)。  3. 草的茎,树的干:草~植物。  4. 中心的,主要的:~部。~体。  5. 原来:~来。~领。  6. 自己这方面的:~国。~身。~位。~分(fèn )。

【矣】◎ 文言助词(a.用于句末,与“了”相同,如“由来久~”,“悔之晚~”;b.表示感叹,如“大~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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