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镌残俸类分司释义


【小】1. 指面积、体积、容量、数量、强度、力量不及一般或不及所比较的对象,与“大”相对:~雨。矮~。短~精悍。  2. 范围窄,程度浅,性质不重要:~事。~节。~题大作。~打~闹。  3. 时间短:~坐。~住。  4. 年幼小,排行最末:~孩。  5. 谦辞:~弟。~可。~人(a.谦称自己,指地位低;b.指人格卑鄙的人;c.指子女;d.小孩儿)。  6. 妾:~房。 典

【镌】1. 雕刻,凿:~刻。~镂。  2. 规劝:~说(劝说)。~谕(规劝晓谕)。  3. 降级,削职:~级。~罚。~汰(裁减冗官)。

【残】1. 害,毁坏:~害。摧~。  2. 不完全,余下的:~余。~阳。~存。~废。~佚。苟延~喘。  3. 凶恶:~忍。~酷。凶~。

【俸】◎ 官员等所得的薪金:~禄。薪~。~给(jǐ)。~金。

【类】1. 很多相似事物的综合:种~。~群。~别。~书。分~。人~。  2. 相似,好像:~似。~同。

【分司】1.分掌;分管。南朝齐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然后沿才受职,揆务分司。是以五正置於朱宣,下民不忒。”2.唐宋之制,中央官员在陪都(洛阳)任职者,称为分司。唐白居易《达哉乐天行》:“达哉达哉白乐天,分司东都十三年。”宋陆游《简邻里》诗:“独坐空斋如自讼,小鎸残俸类分司。”3.明清于盐运司下设分司,为管理盐务的官员。明宋应星《天工开物·作碱》:“凡地碱煎盐,除并州末盐外,长芦分司地土人,亦有刮削煎成者。”《儒林外史》第三五回:“随即是盐院来拜,盐道来拜,分司来拜,扬州府来拜,江都县来拜,把庄徵君闹的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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