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予京兆释义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予】◎ 同“余”,我:~智自雄(自夸聪明,妄自夸大)。~取~求(原指从我这里取,从我这里求;后指任意索取)。 | ◎ 给与:~以。赐~。赋~。给~。生杀~夺(亦作“生杀与夺”)。

【京】1. 国都(现特指中国首都北京):~城。~都。~华(因京都是文物、人才汇集的地方,所以称京都为“京华”)。~畿(国都和国都附近的地方)。~剧。~师(首都的旧称)。~绣。~菜。  2. 大。  3. 古代数名,指一千万,亦指一亿兆。  4. 中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族。  5. 姓。 典

【兆】1. 古代占验吉凶时灼龟甲所成的裂纹:卜~。  2. 事物发生前的征候或迹象,预示:预~。佳~。瑞雪~丰年。  3. 数名,等于百万(古代指万亿):~周(电磁波频率单位,每秒一百万周的频率为一兆周)。  4.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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