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遗等麟角释义


【弃】◎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典

【遗】1. 丢失:~失。~落。  2. 漏掉:~忘。~漏。  3. 丢失的东西,漏掉的部分:补~。路不拾~。  4. 余,留:~留。~俗。~闻。~址。~风。~憾。~老(a.经历世变的老人;b.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5. 死人留下的:~骨。~言。~嘱。  6. 不自觉地排泄:~尿。~精。  7.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传。  8. 抛弃:~弃。

【等】1. 古代指顿齐竹简(书)。  2. 数量、程度相同,或地位一般高:相~。平~。~于。~同。~值。~量齐观。  3. 表示数量或程度的级别:~级。~次。~第。~而下之。  4. 特指台阶的级。  5. 种,类:这~事。  6. 表示同一辈份的多数人:我~。尔~。  7. 表示列举未尽,或用于列举煞尾:北京、上海~地。  8. 候,待:~候。~待。  9. 待到:~我写完。  10. 同“戥”。

【麟角】。《诗·周南·麟之趾》:“麟之角,振振公族。”后因以“麟角”指宗藩之盛。清纳兰性德《曲阜》诗:“小臣久已瞻麟角,何幸趋承俎豆餘。”2.比喻稀罕而又可贵的人才或事物。晋葛洪《抱朴子·极言》:“若夫睹财色而心不战,闻俗言而志不沮者,万夫之中有一人为多矣。故为者如牛毛,获者如麟角也。”清梁章鉅《归田琐记·张孟词贡士》:“视尔真麟角,逢人説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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