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区我所寄释义


【区区】ūqū(1)[trivial;trifling;small]∶小;少。形容微不足道区区之薛。——《战国策·齐策四》区区之地。——汉·贾谊《新书·过秦论上》何乃太区区。——《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区区百人。——清·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区区之数区区五毛钱区区小事,何足挂齿(2)[heart]∶犹方寸。形容人的心区区之心(3

【我】◎ 自称,自己,亦指自己一方:~们。~见(我自己的看法)。~辈。~侪(我们)。自~。~盈彼竭。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寄】1. 托付:~托。~存。~情。~怀。~意。  2. 依靠,依附:~居。~食。~生虫。  3. 托人传送,特指由邮局传递:~信。~钱。  4. 认的亲属:~父。~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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