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与执金吾耿秉释义


【乃】1. 才:今~得之。“断其喉,尽其肉,~去”。  2. 是,为:~大丈夫也。  3. 竟:~至如此。  4. 于是,就:“因山势高峻,~在山腰休息片时”。  5. 你,你的:~父。~兄。“家祭无忘告~翁”。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执】1. 拿着:~刃。~鞭。~笔。  2. 掌握:~政。~教(jiào )。  3. 捕捉,逮捕:战败被~。  4. 坚持:固~。~意。  5. 实行:~行。  6. 凭单:回~。  7. 朋友:~友(志同道合的朋友,简称“执”)。  8. 姓。

【金吾】名。负责皇帝大臣警卫、仪仗以及徼循京师、掌管治安的武职官员。其名称、体制、权限历代多有不同。汉有执金吾,唐宋以后有金吾卫、金吾将军、金吾校尉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师,有两丞、侯、司马、千人。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颜师古注:“应劭曰:‘吾者,御也,掌执金革以御非常。’金吾,鸟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职主先导,以御非常。故执此鸟之象,因以名官。”晋崔豹《古今注》:“车辐棒也。汉朝‘执金吾’,‘金吾’亦棒也。以铜为之,黄金涂两末,谓为‘金吾’。”唐白居易《东南行一百韵》:“

【耿】1. 光明:“山头孤月~犹在,石上寒波晓更喧”。~~(a.光明,如“~~星河”;b.形容忠诚,如“忠心~~”;c.心里老想着不能忘,如“~~于怀”)。  2. 有骨气,刚正不阿:~介。~直。~节(坚贞的节操)。  3. 姓。

【秉】1. 拿着,持:~烛。  2. 掌握、主持:~正。~公。  3. 古代容量单位,一秉合十六斛。  4.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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