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与十一郡黎献之众释义


【嘉】1. 善,美:~言。~宾。~言懿行。  2. 夸奖,赞许:~奖。~许。~勉。  3. 吉庆,幸福:~祥。~偶。  4. 欢乐:~会。  5. 姓。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十】1.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2. 表示多、久:~室九空。  3. 表示达到顶点:~足。~成。

【一】1. 数名,最小的正整数(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壹”代)。  2. 纯;专:专~。~心~意。  3. 全;满:~生。~地水。  4. 相同:~样。颜色不~。  5. 另外的:蟋蟀~名促织。  6. 表示动作短暂,或是一次,或具试探性:算~算。试~试。  7. 乃;竞:~至于此。  8. 部分联成整体:统~。整齐划~。  9. 或者:~胜~负。  10. 初次:~见如故。  11.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7”。

【郡】◎ 古代行政区域,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县。秦分天下为三十六~。

【黎献】中的贤者。《书·益稷》:“万邦黎献,共惟帝臣。”蔡沉集传:“黎民之贤者也。”唐白居易《洛川晴望赋》:“是用步閭里,询黎献。”章炳麟《秦献记》:“顾使秦之黎献,以是得优游论著,亦斯赞之矣。”典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众】1. 许多:与“寡”相对:~人。~多。~矢之的。芸芸~生。  2. 许多人:大~。群~。民~。~口铄金。~目睽睽。~叛亲离。~擎易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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