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字曾阙民与基释义


【讳字】避称其字号。唐颜师古《匡谬正俗·名字》:“在身自述,必皆称名;他人褒美,则相呼字。《传》曰:‘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不言讳字也。”清胡鸣玉《订譌杂录·不讳字》:“古人讳名不讳字,故於祖父师长之字,直指而不以为斥。”2.名字。《水浒传》第五回:“敢问师父俗姓,唤做甚么讳字?”汉

【曾】1. 指与自己中间隔两代的亲属:~祖父。~孙。  2. 古同“增”,增加。  3. 竟,简直,还(hái ):“以君之力~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山、王屋何?”  4. 姓。 | 1. 尝,表示从前经历过:~经。未~。何~。~几何时。  2. 古同“层”,重(chǒng )。 典

【阙】1. 古代用作“缺”字。空缺:尚付~~。有怀疑的事情暂时不下断语,留待查考:~疑。  2. 过错:~失。  3. 姓。 | 1. 皇宫门前两边供瞭望的楼:宫~。  2. 皇帝居处,借指朝廷:~下。“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  3. 京城,宫殿:“城~辅三秦”。  4. 陵墓前两边的石牌坊:墓~。 方言集汇

【民】1.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主。~国。~法。公~(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具有国籍的人)。  2. 指人或人群:居~。~族。  3.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间。~歌。~谚。~风。~情。  4. 某族的人:汉~。回~。  5.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渔~。  6. 非军事的:~品。~航。  7. 同“苠”。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基】1. 建筑物的根脚:~石。~础。奠~。  2. 根本的,起始的:~本。~业。~层。~点。~准。  3. 根据:~于。  4. 化学上化合物的分子中所含的一部分子原子被看作是一个单位时,称作“基”:~团。~态。氨~。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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