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身无穷极释义


【法】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3. 仿效:效~。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5.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6. 道家佛家的所

【身】1. 人、动物的躯体,物体的主要部分:~躯。人~。~材。~段。船~。树~。  2. 指人的生命或一生:~世。献~。  3. 亲自,本人:自~。亲~。~教。~体力行。  4. 统指人的地位、品德:出~。~分(fèn )。~败名裂。  5. 孕,娠:~孕。  6. 量词,指整套衣服:做了一~儿新衣服。

【无】◎ 没有,与“有”相对;不:~辜。~偿。~从(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度。~端(无缘无故)。~方(不得法,与“有方”相对)。~非(只,不过)。~动于衷。~所适从。 典

【穷极】尽。《列子·汤问》:“故大小相含,无穷极也。”三国魏曹植《薤露》诗:“天地无穷极,阴阳转相因。”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渭水三》:“为铜薄櫨,饰以金银雕文,穷极百工之巧。”清梅曾亮《答朱丹木书》:“运会所移,人事所推演,而变异日新者,不可穷极也。”2.犹追究。宋梅尧臣《碧云騢》:“适(梁适)守本官知郑州,左右中官尚復扬言主上不听,然犹恐遵(马遵)等穷极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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