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火清明忝侍臣释义


【赐火】《周礼·夏官·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谓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唐宋唯清明取榆柳之火以赐近臣、戚里。唐韩愈《寒食直归遇雨》诗:“惟将新赐火,向曙著朝衣。”孙汝听注:“《周礼》季春出火,即赐火也。”顾嗣立注:“《唐会要》:‘清明取榆柳之火以赐近臣,顺阳气。’”宋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卷中:“唐时惟清明取榆柳火以赐近臣、戚里,本朝因之。”元仇远《和韵胡希圣湖上》:“赐火恩荣皆旧梦,禁烟风景似初秋。”

【清明】◎清明,清明节Qīngmíng,Qīngmíngjié[ChingMing]中国的二十四节气之一,在4月4、5或6日。在节日里人们扫墓和向死者供献特别祭品

【忝】◎ 辱,有愧于,常用作谦辞:~在知交。~属知己。~列门墙(愧在师门)。~为人师。

【侍】◎ 伺候,在旁边陪着:服~。~立。~者(侍奉左右的人)。~从。~读(给帝王讲学的人)。~坐。~役(仆人)。

【臣】1. 君主时代的官吏,有时亦包括百姓:~僚。~子。~服。君~。  2. 官吏对君主的自称:“王必无人,~愿奉璧往使。”  3. 古人谦称自己。  4. 古代指男性奴隶:~仆。~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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