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羡紫驼分御食释义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羡】1. 因喜爱而希望得到:贪~。~慕。~妒。艳~。临渊~鱼。  2. 有余,余剩:余~。“以~补不足”。  3. 姓。

【紫驼】1.赤栗色骆驼。唐杜甫《丽人行》:“紫驼之峰出翠釜,水精之盘行素鳞。”2.指用驼峰作成的珍贵菜肴。宋苏轼《送碧香酒与赵明叔教授》诗:“不羡紫驼分御食,自遣赤脚沽村酿。”元张国宾《合汗衫》第一折:“簇金盘罗列着紫驼新,倒银瓶满泛着鹅黄嫩。”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御食】1.谓君长进食时在一旁侍候。《礼记·曲礼上》:“御食于君,君赐餘,器之溉者不写,其餘皆写。”郑玄注:“劝侑曰御。”《礼记·内则》:“父没母存,冢子御食。”郑玄注:“御,侍也,谓长子侍母食也。”2.即御膳。《后汉书·灵帝纪》:“詔减太官珍羞,御食一肉。”《北齐书·邢邵传》:“太昌初,敕令恆直内省,给御食。”《新唐书·百官志二》:“典膳、掌膳各四人,掌调和御食温凉寒热,以时供进。”参见“御膳”。

不羡紫驼分御食的用户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