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羡朝市乐释义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羡】1. 因喜爱而希望得到:贪~。~慕。~妒。艳~。临渊~鱼。  2. 有余,余剩:余~。“以~补不足”。  3. 姓。

【朝市】。《周礼·地官·司市》:“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1.朝廷和市集。《左传·襄公十九年》:“妇人无刑,虽有刑,不在朝市。”《史记·张仪列传》:“臣闻争名者於朝,争利者于市,今三川、周室,天下之朝市也。”汉荀悦《申鉴·政体》:“故先王之刑也,官师以成之,棘槐以断之,情讯以宽之,朝市以共之,矜哀以恤之。”黄省曾注:“《周礼·掌囚》:‘及刑杀,告刑于王,奉而适朝士,加明梏,以适市而刑杀之。’所谓朝市以共之也。”2.泛指名利之场。晋陶潜《感士不遇赋》:“拥孤襟以毕岁,谢良价於朝市。”宋苏轼《发广州》诗:“朝市日

【乐】1. 欢喜,快活;快~。~境。~融融。~不可支。其~无穷。~观(精神愉快,对事物的发展充满信心)。~天(安于自己的处境而没有任何忧虑)。  2. 使人快乐的事情:取~。逗~。  3. 对某事甘心情愿:~此不疲。~善好(hào )施。  4. 笑:这事太可~了。 | 1. 声音,和谐成调的:音~。声~。~池。~音(有一定频率,和谐悦耳的声音)。~歌(❶音乐与歌曲;❷有音乐伴奏的歌曲)。~正(周代乐官之长)。~府(原是中国汉代朝廷的音乐官署,主要任务是采集民间诗歌和乐曲;后世把这类民歌或文人模拟的作品亦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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