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后不因贪水宿释义


【别】1. 分离:~离。~情。~绪(离别时离别后的情感)。分~。告~。久~重逢。分门~类。  2. 差别:霄壤之~。  3. 分类:类~。性~。职~。级~。派~。  4. 另外的:~人。~号。~字。~墅。~论。~开生面。  5. 卡住,插住,绷住:~针。~花。  6. 不要,不准:~动。 | ◎ 〔~扭〕不顺心,不相投(“扭”读轻声)。

【后】1. 上古称君主:商之先~(先王)。  2. 帝王的妻子:皇~。太~。  3. 指空间在背面,反面的,与“前”相对:~窗户。~面。~学。~缀。~进。  4. 时间较晚,与“先”相对:日~。~福。~期。  5. 指次序,与“前”相对:~排。~十名。  6. 子孙:~辈。~嗣。~裔。~昆。无~(没有子孙)。  7. 姓。 典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因】1. 原故,原由,事物发生前已具备的条件:原~。~素。~果。病~。  2. 理由:~为(wéi )。~而。  3. 依,顺着,沿袭:~此。~之。~循(a.沿袭;b.迟延拖拉)。~噎废食。陈陈相~。

【贪水】1.贪泉之水。唐杨炯《唐恒州刺史建昌公王公神道碑》:“迁合浦兮太守,为广州兮刺史。临涨海兮明珠,饮石门兮贪水。”唐元稹《送崔侍御之岭南二十韵》:“冰莹怀贪水,霜清顾痛巖。”2.佛教语。谓贪爱之情能吸引物,又滋长恶法如水。《楞严经》卷八:“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多求,同名贪水。菩萨见贪,如避瘴海。”

【宿】1. 住,过夜,夜里睡觉:住~。留~。露~。~舍(shè)。~营。  2. 年老的,长久从事某种工作的:~将(经验丰富的老将)。~儒。名~。  3. 平素,素有的:~愿。~志。~疾。~敌。~心。  4. 隔夜的,隔年的:~雨(昨夜的雨)。~根。~草。  5. 姓。 | ◎ 夜:一~。两~。 | ◎ 星座: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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