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二二〕“以手中刀截之”,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以佩刀摧之”,类聚卷六0引同。御览卷三四五、卷三四九、卷四三四引作“以佩刀截之”。
  〔二三〕“军中”,姚本、聚珍本作“左右”,类聚卷六0,御览卷三四五、卷三四九、卷四三四引同。
  〔二四〕“士”,聚珍本作“事”,误。范晔后汉书耿弇传载陈俊言曰:“剧虏兵盛,可且闭营休士,以须上来。”
  〔二五〕“十”,原误作“下”,聚珍本作“十”,书钞卷一二0引同,范晔后汉书耿弇传、后汉纪卷五亦皆作“十”,今据改正。
  〔二六〕“两”,原误作“而”,聚珍本作“两”,范晔后汉书耿弇传、后汉纪卷五同,今据改正。
  〔二七〕“郡试”,姚本作“郡尉试”,范晔后汉书耿弇传同。聚珍本作“都尉试”。范书李贤注引汉官仪云:“岁终郡试之时,讲武勒兵,因以校猎,简其材力也。”
  〔二八〕“肄驰射”,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九〕“三十六”,姚本同,聚珍本作“四十六”,与范晔后汉书耿弇传、通鉴卷四一相合。
  耿国
  耿国,〔一〕字叔宪。〔二〕范晔后汉书卷一九耿国传李贤注  为大司农,晓边事,能论议,数上便宜事,天子器之。〔三〕聚珍本
  〔一〕 “耿国”,耿弇弟,范晔后汉书卷一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字叔宪”,范晔后汉书耿国传云:“国字叔虑。”李贤注云:“东观记‘虑’作‘宪’。”此条即据此辑录。“宪”,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三二引司马彪续汉书皆作“虑”。
  〔三〕 “天子器之”,此条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三二引司马彪续汉书皆有此条文字,字句全同。按御览卷二三二先引东观汉记刘据事,下文即云:“又曰:高诩字季回,……又曰:羊融字子优,……”其下又引续汉书李固事,然后以“又曰”形式引征四条续汉书文字,耿国为大司农事即为其中的一条。疑聚珍本辑者阅读御览时,忽略了夹置在“又曰”中的“续汉书”三字,误把耿国为大司农一条系于东观汉记。
  耿秉
  耿秉与窦固出白山击车师,〔一〕后王安得震怖,从数百骑走出门,脱帽抱马足乞降。〔二〕书钞卷一二七  耿秉为征西将军,镇抚单于以下。〔三〕及薨,赐朱棺玉衣。〔四〕南单于举国发哀,〔五〕犁面流血。〔六〕御览卷三六五
  耿秉性勇壮,而简易于事军,行常自被甲在前,休止不结营部。然远斥候,明要誓,有警,军阵立成,士卒皆乐为死。〔七〕御览卷二七九
  〔一〕 “耿秉”,耿国之子,字伯初,范晔后汉书卷一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三亦略载其事。
  〔二〕 “脱帽抱马足乞降”,此句范晔后汉书耿秉传李贤注引作“脱帽趋抱马□”。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 “镇抚单于以下”,此句下聚珍本有“击匈奴,封美阳侯”二句。姚本亦有此二句,聚珍本即据姚本补缀。此二句不知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耿秉传云:“章和二年,复拜征西将军,副车骑将军窦宪击北匈奴,大破之。事并见宪传。封秉义阳侯,食邑三千户。”
  〔四〕 “赐朱棺玉衣”,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九二、御览卷五五一皆引,今据增补。
  〔五〕 “南单于举国发哀”,“哀”字御览卷三七五引同,聚珍本作“丧”,御览卷二三九引亦作“丧”。御览卷二七九引云:“匈奴闻秉死,举国号哭。”
  〔六〕 “犁”,聚珍本作“剺”。按二字古通。剺,割也。“面”,聚珍本作“而”,误。
  〔七〕 “士卒皆乐为死”,此条书钞卷一一五、御览卷四三四亦引,字句微异。依叙事先后,此条当置于上条“及薨”句上。
  耿恭
  耿恭,〔一〕字伯宗。永平中,始置西域都护、戊己校尉,乃以恭为戊己校尉,屯后王部金蒲城。〔二〕谒者关宠为戊己校尉,〔三〕屯前王部柳中城。恭至部,移檄乌孙,示汉威德,大昆弥以下皆欢喜,〔四〕遣使献名马,愿遣子入侍。书钞卷三六  匈奴破杀后王安得,〔五〕攻金蒲城,耿恭以毒药傅矢,传语匈奴:“汉家箭神,〔六〕中其疮者必有异。”〔七〕因发强弩射之,虏中矢者,视疮皆沸,〔八〕并大惊。相谓曰:“汉兵神,真可畏也。”遂解去。〔九〕御览卷三四九
  耿恭以疏勒城傍有水,徙居之。匈奴来攻,绝其涧水。城中穿井十五丈,无水。吏士渴乏,笮马粪汁饮之。〔一0〕恭曰:“闻贰师将军拔佩刀刺山而飞泉出,〔一一〕今汉德神灵,岂有穷乎!”乃正衣服,向井拜,为吏请祷,身自率士负笼,有顷,飞泉涌出,吏士惊喜,皆称万岁。于是令士且勿饮,先和泥涂城,并扬示之。〔一二〕类聚卷九,御览卷六九、卷五四二、卷七六四,范晔后汉书卷一九耿恭传李贤注
  耿恭在疏勒,救兵不至,〔一三〕车师复叛,与匈奴共攻恭。数月,〔一四〕食尽穷困,乃□铠弩,〔一五〕食其筋革。恭与士众推诚,〔一六〕共同死生,〔一七〕故无二心。书钞卷一一九
  恭发疏勒时尚有二十六人,随路死没,三月至敦煌,唯余十三人。恭母先卒,及还,追行丧制,有诏使五官中郎将马严齎牛酒释服。〔一八〕范晔后汉书卷一九耿恭传李贤注
  车师太子比特訾降。〔一九〕范晔后汉书卷一九耿恭传李贤注
  恭坐将兵不忧军事,肆心纵欲,飞鹰走狗,游戏道上,虏至不敢出,得诏书怨怼,征下狱。〔二0〕聚珍本
  耿氏自中兴以后讫建安之末,大将军九人,卿十三人,〔二一〕尚公主三人,列侯十九人,中郎将、护羌校尉及刺史、二千石数十百人,〔二二〕遂与汉兴衰。御览卷四七0
  〔一〕 “耿恭”,耿国弟耿广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一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一0亦略载其事。此句至“乃以恭为戊己校尉”诸句,原仅有“耿恭为戊己校尉”一句,今所增改,全据御览卷二四二所引。
  〔二〕 “屯后王部金蒲城”,“后王部”原误作“后主部”,下“前王部”原误作“前主部”,今皆据范晔后汉书耿恭传改正。此下三句聚珍本未加辑录。
  〔三〕 “关宠”,原作“门宠”。范晔后汉书耿恭传作“关宠”,御览卷一九二引司马彪续汉书与范书同,又续汉书五行志有“戊己校尉关宠”,是“门宠”乃“关宠”之讹,今据改正。
  〔四〕 “欢喜”,此二字及下“遣使献名马,愿”六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 “杀”,原误作“离”,今据聚珍本、范晔后汉书耿恭传校正。
  〔六〕 “箭神”,书钞卷一二五引作“神箭”。
  〔七〕 “中其疮者必有异”,书钞卷一二五引作“其中创者必有异”。
  〔八〕 “疮”,书钞卷一二五引作“创”。
  〔九〕 “遂解去”,范晔后汉书耿恭传云:“匈奴遂破杀后王安得,而攻金蒲城。恭乘城搏战,以毒药傅矢,传语匈奴曰:‘汉家神箭,其中疮者必有异。’因发彊弩射之。虏中矢者,视创皆沸,遂大惊。会天暴风雨,随雨击之,杀伤甚众。匈奴震怖,相谓曰:‘汉兵神,真可畏也。’遂解去。”
  〔一0〕“笮”,压榨。
  〔一一〕“贰师将军”,汉书李广利传云:“太初元年,以广利为贰师将军,发属国六千骑及郡国恶少年数万人以往,期至贰师城取善马,故号‘贰师将军’。”贰师城属大宛,故址在今苏联吉尔吉斯西南部马尔哈马特。
  〔一二〕“并扬示之”,类聚卷九引云:“耿恭为校尉,居疏勒,匈奴来攻,城中穿井十五丈,无水。恭曰:‘闻贰师将军拔佩刀刺山而飞泉出,今汉德神灵,岂有穷乎!’乃正衣服,向井拜,为吏请祷。有顷,井泉濆出。”御览卷六九引云:“耿恭以疏勒城傍有水,徙居之。匈奴来攻,绝其涧水,吏笮马粪汁饮之。”又卷五四二引云:“耿恭于疏勒城穿井十五丈不得水,恭乃正衣服,向井再拜,为吏士祷水,身自率士挽笼,有飞泉涌出,大得水。吏士警喜,皆称万岁。”又卷七六四引云:“耿恭于疏勒城穿井十五丈不得水,恭乃正衣冠,向井再拜,为吏士祷水,身自率士负笼,有飞泉涌出,吏士惊喜,皆称万岁。”范晔后汉书耿恭传李贤注引云:“恭亲自挽笼,于是令士且勿饮,先和泥涂城,并扬示之。”此条即综合以上各书所引辑成。书钞卷八五、卷一四四亦引,字句均未超出上引各段文字。
  〔一三〕“救兵不至”,范晔后汉书耿恭传云:“时焉耆、龟兹攻殁都护陈睦,北虏亦围关宠于柳中。会显宗崩,救兵不至。”
  〔一四〕“数月”,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八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乃□铠弩”,此句上御览卷三四八引有“士”字。
  〔一六〕“恭”,此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八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七〕“共”,姚本、聚珍本皆无此字,御览卷三四八引同。按无“共”字,文气较顺。
  〔一八〕“有诏使五官中郎将马严齎牛酒释服”,范晔后汉书耿恭传云:建初元年,恭“发疏勒时尚有二十六人,随路死没,三月至玉门,唯余十三人。……恭母先卒,及还,追行丧制,有诏使五官中郎将齎牛酒释服”。李贤于“三月至玉门”句下注云:“玉门,关名,属敦煌郡,在今沙州。臣贤按:酒泉郡又有玉门县,据东观记曰‘至敦煌’,明即玉门关也。”又于“五官中郎将”下注云:“据东观记,马严。”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通鉴卷四六胡三省注曾转引李贤注“玉门,关名”云云。
  〔一九〕“车师太子比特訾降”,范晔后汉书耿恭传载,章帝初即位,遣征西将军耿秉救耿恭,建初元年正月,击车师,攻交河城,多所斩获,匈奴惊走,“车师复降”。其下李贤引东观汉记此语作注。
  〔二0〕“征下狱”,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出。聚珍本注云:“范书本传,恭是时为长水校尉,副马防征西羌,忤防,谒者李谭奏恭以罪。”
  〔二一〕“大将军九人,卿十三人”,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大将军二人,九卿十三人”,初学记卷一八引同。按范晔后汉书耿恭传云:“耿氏自中兴已后迄建安之末,大将军二人,将军九人,卿十三人。”是御览卷四七0所引“大”字下脱“将军二人”四字,其下“将军九人,卿十三人”八字不误。
  〔二二〕“中郎将”,原脱“中”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八引同,今据增补。“数十百人”,姚本作“数百人”,初学记卷一八引同。聚珍本作“数十人”。按当作“数十百人”,范晔后汉书耿恭传云:“中郎将、护羌校尉及刺史、二千石数十百人。”可证。
  铫期
  铫期,〔一〕字次况,〔二〕为光武贼曹掾,从平河北。上至蓟,时王郎檄书到,〔三〕蓟中起兵应王郎。上趋驾出,百姓聚观,喧呼满道,遮路不得行。期骑马奋戟,瞠目大呼左右曰:“跸。”大众披辟。〔四〕后上即位,上笑曰:“卿欲遂跸耶?” 御览卷六八0  光武使邓禹发房子兵二千人,以铫期为偏将军,别攻真定宋子余贼,拔乐阳、稿、肥累者也。〔五〕水经注卷一0
  铫期从击王郎将儿宏、刘奉于钜鹿下,期先登陷阵,手杀五十余人,创中额,〔六〕摄帻复战,〔七〕遂大破之。 御览卷三六四
  铫期为太中大夫,从到雒阳,拜为卫尉。是时陇蜀未降,麻赋往□□屯。〔八〕上轻与期门近出。〔九〕期当车前叩头曰:“臣闻古今之戒,变生不意,诚不愿陛下微行数出。”有诏车骑罢还。〔一0〕书钞卷一三九
  期疾病,使使者存问,加赐医药甚厚。其母问期当封何子?期言:“受国家恩深,常惭负,如死,不知当何以报国,何宜封子也!”上甚怜之。范晔后汉书卷二0铫期传李贤注
  〔一〕 “铫期”,颍川郏人,范晔后汉书卷二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
  〔二〕 “字次况”,原脱“字”字,“况”又误“贶”,今据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铫期传校正。
  〔三〕 “时王郎檄书到”,此句至“瞠目大呼左右曰”数句原作“蓟中应王郎,上惊去,吏民遮道不得行,期瞠目道左曰”。初学记卷一七引云:“铫期从光武略地,时王郎檄书到,蓟中起兵应王郎。上趋驾出,百姓聚观,喧呼满道,遮路不得行。期骑马奋戟,瞠目大呼左右曰:‘走。’众皆披靡。”今据初学记所引增改。
  〔四〕 “辟”,姚本作“避”,书钞卷一三0引同。按二字古通。范晔后汉书铫期传作“靡”,与初学记卷一七所引相合。
  〔五〕 “拔乐阳、稿、肥累者”,“拔”字聚珍本误作“援”。“稿”字水经注原误引作“禀”,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肥累”,水经注原引作“肥垒”,聚珍本作“肥累”者是,今据改。范晔后汉书铫期传云:“期为裨将,与傅宽、吕晏俱属邓禹。徇傍县,又发房子兵。禹以期为能,独拜偏将军,授兵二千人,宽、晏各数百人。还言其状,光武甚善之。使期别徇真定宋子,攻拔乐阳、稿、肥累。”
  〔六〕 “创”,原误作“疮”,聚珍本作“创”,与范晔后汉书铫期传同,今据改正。
  〔七〕 “帻”,原误作“情”,聚珍本作“帻”,与范晔后汉书铫期传同,今据改正。
  〔八〕 “麻赋往□□屯”,此句有脱误,无从校正。“赋”字疑当作“贼”。
  〔九〕 “期门”,汉武帝时选拔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等六郡良家子组成。武帝微行游猎,则执兵扈从,期诸殿门。其长曰仆射,属光禄勋。范晔后汉书铫期传李贤注云:“武帝将出,必与北地良家子期于殿门,故曰‘期门’。”
  〔一0〕“有诏车骑罢还”,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王霸〔一〕
  袓父为诏狱丞。〔二〕范晔后汉书卷二0王霸传李贤注  上为大司马,以王霸为功曹令史,从渡河北,宾客随者数十人,稍稍引去,上谓霸曰:〔三〕“颍川从我者皆去,〔四〕而子独留,始验疾风知劲草。” 御览卷四一八
  王郎起,上在蓟,郎移檄购上。上令王霸至市中募人,将以击郎。市人皆大笑,举手●揄之,〔五〕霸惭而去。〔六〕御览卷八二七
  光武发邯郸,〔七〕晨夜驰骛,传闻王郎兵在后,〔八〕吏士惶恐。南至下曲阳呼□河,〔九〕导吏还言河水流澌,〔一0〕无船,不可渡。官属益惧,〔一一〕畏为王郎所及。〔一二〕上不然也,遣王霸往视之,实然。王霸恐惊众,〔一三〕虽不可渡,且临水止,尚可为阻,〔一四〕即还曰“冰坚可渡”。士众大喜。上笑曰:“果妄言也。”〔一五〕比至河,河流澌已合可履。〔一六〕上令霸护渡,马欲僵,以囊盛沙布冰上,〔一七〕遂得渡。渡未毕军,冰解。〔一八〕上谓霸曰:“安吾众能济者,卿力也。”谓官属曰:“王霸从我劳苦,前遇冰变,权时以安吏士,是天瑞也。为善不赏,〔一九〕无以劝后。”即日以霸为军正,赐爵关内侯。御览卷四四八
  刘文及苏茂臣于刘永,〔二0〕上遣王霸讨之。霸至,遂闭门坚守,劳赐吏士,作倡乐,〔二一〕贼欢呼,〔二二〕雨射营中,中霸前酒樽,霸安坐不动。〔二三〕类聚卷七三
  光武以王霸为讨虏将军,〔二四〕击董宪。〔二五〕御览卷二四0
  王霸为上谷太守,脩飞狐道至平城,〔二六〕堆石布土,三百余里。初学记卷二四
  〔一〕 “王霸”,字元伯,颍川颍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0有传。
  〔二〕 “诏狱”,奉诏系治罪犯之所。续汉书百官志云:“左平一人,六百石,掌平决诏狱。”
  〔三〕 “上”,原脱,依文义当有此字,聚珍本未脱,今据增补。
  〔四〕 “去”,聚珍本作“逝”,书钞卷一九引亦作“逝”,范晔后汉书王霸传同。
  〔五〕 “●”,说文作“歋”,释云:“人相笑,相歋愈。”“●揄”,即“歋愈”。聚珍本作“揶揄”,御览卷四九一引作“耶榆”,卷四九八引作“耶歈”,卷四六六引作“邪揄”,范晔后汉书王霸传同。按字虽歧异,皆音同字通。
  〔六〕 “霸惭而去”,御览卷四九一引同,卷四六六引作“霸惭懅而还”,卷四九八引作“霸惭遽而返”。按“遽”乃“懅”之讹。“懅”,惭也。
  〔七〕 “光武发邯郸”,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上从邯郸避王郎兵”,类聚卷一0、御览卷八七三引同,惟“上”作“光武”。
  〔八〕 “传闻王郎兵在后”,此句原脱误作“传闻后”,今据范晔后汉书王霸传校补。
  〔九〕 “南”,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七三引有,今据增补。
  〔一0〕“言”,原脱,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三九、类聚卷一0、御览卷八七三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一〕“官属益惧”,此句聚珍本作“左右皆惶”,类聚卷一0、御览卷八七三引同。书钞卷一三九引作“左右皆惶惧”。
  〔一二〕“畏为王郎所及”,此句原无,御览卷八七三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句,惟无“王”字。
  〔一三〕“遣王霸往视之,实然,王霸恐惊众”,此三句姚本、聚珍本作“上令王霸前瞻水,霸欲如实还报,恐惊官属”,书钞卷一三九引同。
  〔一四〕“虽不可渡,且临水止,尚可为阻”,此三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八七三引亦有此三句,惟脱“可为”二字。
  〔一五〕“言”,原脱,聚珍本有,类聚卷一0、御览卷八七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六〕“可履”,此二字原无,书钞卷一三九、类聚卷一0、御览卷八七三引有,今据增补。
  〔一七〕“马欲僵,以囊盛沙布冰上”,原脱上句,下句又误作“以沙土汾冰上”,今据御览卷八七三引校补。姚本、聚珍本作“马欲僵,各以囊盛沙布冰上”,书钞卷一五九引同。
  〔一八〕“渡未毕军,冰解”,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渡未毕数车而冰陷”,类聚卷一0引同,惟“车而”二字互倒。书钞卷一三九引作“未毕数车而冰还陷”,御览卷八七三引作“既度,未数里,冰陷也”。此二句以上事类赋卷八引作“光武自邯郸避王郎兵,南至丰,曲阳吏言:‘滹沱河流澌,无船,不可渡。’左右皆怖。上令王霸前视之,实然。霸念还言惊众,且白曰:‘冰坚可渡。’上大笑曰:‘果妄言也。’比至河,冰已合,上乃渡,未毕数车冰陷也”。
  〔一九〕“为善不赏”,“不”字下原衍“费”字,聚珍本无,今据删。
  〔二0〕“刘文及苏茂臣于刘永”,此句原脱误为“刘文及苏茂易永”,今据聚珍本校正。
  〔二一〕“倡”,原误作“冒”,聚珍本作“倡”,御览卷七六一引同,今据改正。
  〔二二〕“贼欢呼”,“贼”字上原衍“赋”字,今删去。“贼”字下聚珍本有“众”字。
  〔二三〕“霸安坐不动”,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九三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七六一引作“霸坐不动”。此条御览卷三九三引作“上幸谯,使王霸攻周建,贼雨射城中,中霸前酒□,霸安坐不动”。王霸攻苏茂、周建,事在建武四年,详见范晔后汉书王霸传。
  〔二四〕“王霸为讨虏将军”,建武五年,王霸拜讨虏将军。
  〔二五〕“击董宪”,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二六〕“王霸为上谷太守,脩飞狐道至平城”,建武九年,王霸拜上谷太守。十三年,为防御卢芳与匈奴、乌桓连兵扰边,霸与杜茂治飞狐道,堆石布土,筑起亭障,自代至平城三百余里。见范晔后汉书王霸传。
  祭遵〔一〕
  上过颍阳,〔二〕祭遵以县吏数进见,上爱其容仪,署为门下吏。御览卷三八九  祭遵从征河北,为军市令。舍中儿犯法,遵格杀之。上怒,命收遵。时主簿陈副谏曰:〔三〕“明公常欲众军整齐,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行也。”上乃贷之,〔四〕以为刺奸将军。语诸将曰:“当备祭遵,吾舍中儿犯令尚杀之,必不私诸卿也。”〔五〕御览卷二三二
  祭遵为征虏将军,〔六〕将兵北入箕关,与弘农、厌新、柏华聚、蛮中贼合战,〔七〕中弩矢,入口洞出,举袖掩口,血流袖中。众见遵伤,却退。遵呵吏士,吏士进战,皆一击十,大破之。御览卷四三四
  祭遵袭略阳,〔八〕遣护军王忠皆持卤刀斧伐树开道。至略阳,袭隗嚣。御览卷三四五
  隗嚣破,〔九〕上从长安东归过□,幸祭遵营,劳之,〔一0〕士众作黄门武乐,〔一一〕至夜御灯火。时遵有疾,〔一二〕诏赐重茵,覆以御盖。御览卷八七0
  时遵屯□。〔一三〕诏书曰:“将军连年距难,众兵即却,复独按部,功劳烂然。兵退无宿戒,粮食不豫具,今乃调度,恐力不堪。国家知将军不易,亦不遗力。今送缣千匹,以赐吏士。”范晔后汉书卷二0祭遵传李贤注
  祭遵奉公,赏赐与士卒,〔一四〕家无私财,身衣布衣韦葱,〔一五〕卧布被终身,〔一六〕夫人裳不加彩,士以此重之。〔一七〕类聚卷七0
  祭遵病薨,丧至河南,诏遣百官皆诣丧所。上车驾素服往吊,望城门举音,遂哭而至哀恸。复幸城门,阅过丧车,〔一八〕瞻望涕泣。上亲临祠以太牢,仪如孝宣帝临霍将军故事。御览卷五六一
  时下宣帝临霍将军仪,令公卿读视,以为故事。范晔后汉书卷二0祭遵传李贤注
  祭遵薨,丧至河南,博士范升上疏曰:“遵为将军,取士皆用儒术,〔一九〕对酒娱乐,必雅歌投壶。又建为孔子立后,奏置五经大夫。虽在军旅,心存王室,不忘俎豆,〔二0〕可谓守死善道者也。”乃赠将军,给侯印绶,朱轮容车,〔二一〕遣校尉发骑士四百人,被玄甲、兜鍪,兵车军阵送葬。〔二二〕御览卷三五六
  祭遵死后,每至朝会,上常叹曰:“安得忧国奉公之臣如祭征虏者!”〔二三〕御览卷六二一
  上数嗟叹,卫尉铫期见上感恸,对曰:“陛下至仁,哀念祭遵不已,群臣各怀惭惧。”〔二四〕范晔后汉书卷二0祭遵传李贤注
  颍阳侯祭遵无子,〔二五〕国除。御览卷二0一
  〔一〕 “祭遵”,字弟孙,颍川颍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上过颍阳”,光武破王寻等,还过颍阳,时值更始元年,王莽地皇四年。
  〔三〕 “陈副”,此二字姚本、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祭遵传亦作“陈副”,而御览卷四二七引作“陈嗣”。
  〔四〕 “贷”,聚珍本同,书钞卷三七引亦同。姚本作“贳”,书钞卷五五、御览卷四二七引亦作“贳”。按二字于义皆通。贷,宽免。贳,赦免。
  〔五〕 “必不私诸卿也”,御览卷二四0、卷八二七亦引此条中一二语。
  〔六〕 “祭遵为征虏将军”,建武二年春,祭遵拜征虏将军。
  〔七〕 “柏华聚、蛮中贼”,原无“聚”字,范晔后汉书祭遵传李贤注、通鉴卷四0胡三省注引有,又无“中”字,聚珍本有,范书祭遵传亦有,今据增补。通鉴卷三二胡三省注引郦道元云:“河南新城县,故蛮子国也,县有鄤聚,今名蛮中。”
  〔八〕 “祭遵袭略阳”,此句御览卷七六三引同,聚珍本未辑录。
  〔九〕 “隗嚣破”,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七0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0〕“劳之”,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七0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一〕“黄门武乐”,后汉书祭遵传王先谦集解引沈钦韩云:“黄门,即黄门鼓吹,天子所以宴乐群臣。武乐,即短箫铙歌军乐也。”
  〔一二〕“时遵有疾”,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三四、御览卷七0二引亦有,今据增补。此条御览卷四七四、卷七0八亦引,字句较略。
  〔一三〕“时遵屯汧”,此句聚珍本改作“遵独留汧”,其上又据范晔后汉书祭遵传增补“公孙述遣兵救隗嚣,吴汉、耿弇等悉奔还”二句。
  〔一四〕“赏赐与士卒”,此句书钞卷一二九引作“赏赐与士共之”。
  〔一五〕“韦葱”,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二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六〕“终身”,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二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七〕“士以此重之”,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二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八〕“阅过”,此二字原误作“遇”,姚本、聚珍本作“阅过”,范晔后汉书祭遵传李贤注引同,今据改。
  〔一九〕“取士皆用儒术”,此下五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七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0〕“心存王室,不忘俎豆”,此二句聚珍本作“不忘王室”,非原书旧貌。
  〔二一〕“朱轮容车”,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亦未辑录,御览卷三五五引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祭遵传云:遵卒,“赠以将军、侯印绶,朱轮容车,介士军陈送葬”。
  〔二二〕“兵车军阵送葬”,此条书钞卷一一五、类聚卷五九、御览卷七五三、合璧事类后集卷七四、翰苑新书卷五一、范晔后汉书祭遵传李贤注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二三〕“安得忧国奉公之臣如祭征虏者”,此条书钞卷一九、卷二九、卷三八,御览卷二三九,记纂渊海卷五八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二四〕“群臣各怀惭惧”,范晔后汉书祭遵传云:“其后会朝,帝每叹曰:‘安得忧国奉公之臣如祭征虏者乎!’遵之见思若此。”其下李贤即引此段文字作注。
  〔二五〕“颍阳侯祭遵”,建武二年,祭遵封为颍阳侯。
  祭肜
  祭肜,〔一〕字次孙,早孤,以至孝称。值天下乱,野无烟火,而祭肜独在冢侧。〔二〕每贼过,见其尚幼而有志节,奇而哀之。〔三〕御览卷五五七  祭肜为襄贲令,〔四〕是时盗贼尚未悉平,而襄贲清静。诏书增秩一等,赐缣百疋,策书勉励。〔五〕御览卷八一八
  祭肜为辽东太守,〔六〕至则厉兵马,远斥候。肜有勇力,能贯三百斤弓,虏每犯塞,〔七〕常为士卒先锋,数破之。御览卷三四七
  祭肜为辽东太守,鲜卑奉马一疋,貂裘二领。御览卷六九四
  祭肜为辽东守,抚夷狄以恩信,皆畏而爱之。〔八〕书钞卷三五
  祭肜为辽东太守,肜之威声扬于北方,胡夷皆来内附,〔九〕野无风尘,乃悉罢缘边屯兵。及肜卒,〔一0〕乌桓、鲜卑追思无已,每朝京师,过肜冢拜谒,仰天号泣乃去。御览卷二六0
  祭肜素清俭,在辽东三十年,衣无储副。〔一一〕帝嘉其功效,赐钱百万,〔一二〕衣服刀剑,〔一三〕下至杯案食物,大小重沓。〔一四〕书钞卷一三三
  祭肜膂力过人,常贯三百斤弓,入为太仆。从帝至鲁,〔一五〕过孔子讲堂,帝指子路室曰:“此太仆室也。〔一六〕太仆,吾之御侮也。”〔一七〕御览卷二三0
  〔一〕 “祭肜”,范晔后汉书卷二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0亦略载其事。“祭肜”二字原误作“□刐”,此条下同,聚珍本则误作“□删”。
  〔二〕 “冢”,原误作“家”,今据范晔后汉书祭肜传改正。
  〔三〕 “奇而哀之”,范晔后汉书祭肜传云:“肜字次孙,早孤,以至孝见称。遇天下乱,野无烟火,而独在冢侧。每贼过,见其尚幼而有志节,皆奇而哀之。”与此大同小异。因为聚珍本“祭肜”二字误作“□删”,遂以此条文字入□删传,并云□删时代不明,误甚。
  〔四〕 “祭肜”,原误作“祭彤”,以下各条同误,皆据范晔后汉书祭肜传改正。“肜”与“融”字通。事类赋卷一三引东观汉记云:“祭肜贯三百斤弓。”“肜”字尚不误。
  〔五〕 “策书勉励”,此条书钞卷七八亦引,字句较略。
  〔六〕 “祭肜为辽东太守”,肜于建武十七年为辽东太守。
  〔七〕 “虏每犯塞”,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八〕 “皆畏而爱之”,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九〕 “胡夷”,文选卷二0陆云大将军宴会被命作诗李善注引同,聚珍本作“诸夷”。
  〔一0〕“及肜卒”,按时间顺序,此下诸句当在本篇末。
  〔一一〕“储副”,初学记卷二0、御览卷七一0、万花谷后集卷一八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副储”,不知何据。
  〔一二〕“钱百万”,此三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九、初学记卷二0、六帖卷四九、御览卷七一0、万花谷后集卷一八、合璧事类后集卷六引亦有此三字,今据增补。祭肜被赐,时在永平十二年。范晔后汉书祭肜传云:永平“十二年,征为太仆。肜在辽东几三十年,衣无兼副。显宗既嘉其功,又美肜清约,拜日,赐钱百万,马三匹,衣被刀剑,下至居室什物,大小无不悉备”。
  〔一三〕“衣服刀剑”,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及衣冠刀剑”。
  〔一四〕“沓”,御览卷七一0引同,姚本、聚珍本作“□”。按“沓”字义长。
  〔一五〕“至鲁”,此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五四、御览卷三八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六〕“此太仆室也”,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九、卷五四,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三八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七〕“吾之御侮也”,尚书大传卷二殷传西伯戡耆云:“孔子曰:‘文王得四臣,丘亦得四友焉。自吾得回也,门人加亲,是非胥附与?自吾得赐也,远方之士日至,是非奔辏与?自吾得师也,前有辉,后有光,是非先后与?自吾得由也,恶言不入于门,是非御侮与?文王有四臣以免虎口,丘亦有四友以御侮。’”由字子路。
  祭参〔一〕
  鲜卑千余骑攻肥如城,杀略吏人,祭参坐沮败,下狱诛。〔二〕范晔后汉书卷四和帝纪李贤注
  〔一〕 “祭参”,祭肜子,范晔后汉书卷二0祭肜传略载其事。
  〔二〕 “下狱诛”,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云:永元九年“八月,鲜卑寇肥如,辽东太守祭参下狱死”。
  郭况
  郭况谨慎,〔一〕上书,〔二〕除黄门侍郎,年十六。〔三〕书钞卷五八  郭况为城门校尉。〔四〕况,皇后弟,贵重,宾客辐凑,而况恭俭谦逊,遵奉法度,不敢骄奢。〔五〕御览卷五一五
  郭况迁大鸿胪,上数幸其第,饮酒,赏赐金帛甚盛,〔六〕京师号况家为金穴,言其贵极也。〔七〕初学记卷一八
  〔一〕 “郭况”,真定稿人,为光武郭皇后之弟,其事见范晔后汉书卷一0光武郭皇后纪。
  〔二〕 “上书”,疑此二字为衍文。范晔后汉书光武郭皇后纪云:建武元年,“帝善况小心谨慎,年始十六,拜黄门侍郎”。
  〔三〕 “年十六”,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四〕 “郭况为城门校尉”,建武十四年,况迁城门校尉。
  〔五〕 “骄”,聚珍本作“一”。
  〔六〕 “饮酒,赏赐金帛甚盛”,原无“饮酒,赏”三字,“饮酒”二字系据聚珍本和六帖卷七五引增补,“赏”字系据御览卷八一0引增补。
  〔七〕 “言其贵极也”,此句聚珍本作“言富实也”,御览卷八一0、事类赋卷九引作“言其富贵”。此条万花谷别集卷一六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邓让〔一〕
  让夫人,光烈皇后姊也。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一〕 “邓让”,范晔后汉书无传。
  孙咸〔一〕
  谶曰:“孙咸征狄。”今以平狄将军孙咸行大司马事。咸以武名官,应图谶云。〔二〕书钞卷五一
  〔一〕 “孙咸”,范晔后汉书无传。
  〔二〕 “应图谶云”,此条文字当是诏命中语。类聚卷四七、御览卷二0九、范晔后汉书景丹传李贤注亦引,字句皆略于此。范书景丹传云:“世祖即位,以谶文用平狄将军孙咸行大司马,众咸不悦。”
  蒋翊
  蒋翊,〔一〕字元卿,后母憎之,伺翊寝,操斧斫之,值翊如厕。御览卷七六三
  〔一〕 “蒋翊”,范晔后汉书无传。“翊”字当作“诩”。汉书王贡两龚鲍传云:“始隃麋郭钦,哀帝时为丞相司直,奏免豫州牧鲍宣、京兆尹薛修等,又奏董贤,左迁卢奴令,平帝时迁南郡太守。而杜陵蒋诩元卿为兖州刺史,亦以廉直为名。王莽居摄,钦、诩皆以病免官,归乡里。”范晔后汉书杨震传云:“父宝,习欧阳尚书。哀、平之世,隐居教授。居摄二年,与两龚、蒋诩俱征,遂遁逃,不知所处。”李贤注云:“蒋诩,字元卿。”皆可证。聚珍本亦作蒋翊,以为所处时代不详。据汉书、范书所载,诩生活于王莽时和东汉初年,聚珍本失考。
  杨正
  杨正为京兆功曹,〔一〕光武崩,京兆尹出西域,贾胡共起帷帐设祭,尹车过帐,胡牵车令拜。尹疑止车,正在前导曰:“礼,天子不食支庶,况夷狄乎!”□坏祭,遂去。御览卷二六四
  〔一〕 “杨正”,不见范晔后汉书。
  耿嵩
  耿嵩,〔一〕字文都,钜鹿人。履清高之节,髫童介然特立,〔二〕不随于俗,乡党大人莫不敬异之。〔三〕王莽败,盗贼起,宗族在兵中,〔四〕谷食饥贵,人民相食,〔五〕宗家数百人,升合分粮。时嵩年十二三,宗人长少咸共推令主廪给,〔六〕莫不称平。御览卷四二九
  〔一〕 “耿嵩”,不见范晔后汉书。
  〔二〕 “髫”,聚珍本作“□”,类聚卷二二引同。
  〔三〕 “大人”,聚珍本同,类聚卷二二引作“士大夫”。
  〔四〕 “兵”,聚珍本同,类聚卷二二引作“草”。
  〔五〕 “人民相食”,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五八、类聚卷二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给”,此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五八、类聚卷二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张重
  张重,〔一〕日南计吏,形容短小,明帝问云:“何郡小吏?”答曰:“臣日南计吏,非小吏也。” 御览卷三七八
  〔一〕 “张重”,范晔后汉书未载张重事迹。御览卷四引后汉书云:“张重字重笃,明帝时举孝廉。帝曰:‘何郡小吏?’答曰:‘臣日南吏。’帝曰:‘日南郡人应向北看日。’答曰:‘臣闻雁门不见垒雁为门,金城郡不见积金为郡。臣虽居日南,未尝向北看日。’”所述张重事迹稍详于御览卷三七八所引。
  姜诗
  姜诗,〔一〕字士游,广汉雒人。遭值年荒,〔二〕与妇佣作养母。贼经其里,〔三〕束兵安步,云“不可惊孝子”。母好饮江水,儿常取水溺死。夫妇痛,恐母知,诈云行学,岁作衣投于江中,〔四〕俄而涌泉,出于舍侧,味如江水,井旦出鲤鱼一双。〔五〕御览卷四一一  贼经姜诗里,不敢惊孝子,致米肉而去。诗埋之。后吏谴诗,掘出示之。〔六〕书钞卷一四五
  〔一〕 “姜诗”,范晔后汉书卷八四有姜诗妻传,诗事即见传中。
  〔二〕 “遭”,聚珍本作“适”。按二字于义皆通。
  〔三〕 “贼经其里”,此句御览卷三八九引作“赤眉贼经其里落”。
  〔四〕 “岁”,此字聚珍本重,御览卷三八九引亦重。按当作“岁岁”。
  〔五〕 “井旦出鲤鱼一双”,“井”,御览卷九三六引作“并”,余同。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日生鲤一双”。事类赋卷二九亦引作“日生鲤一双”。
  〔六〕 “掘出示之”,此条御览卷八六三亦引,字有讹脱。

卷十一  传六
  东观汉记卷十一
  传六
  任光
  任光,〔一〕字伯卿,初为乡啬夫。〔二〕汉兵攻宛,军人见光冠服鲜明,令解衣,将斩而夺之。会光禄勋刘赐适至,视光容貌长者,乃救全之。御览卷六四六  扶柳县廷掾持王郎檄诣府白光,光斩之于市。〔三〕范晔后汉书卷二一任光传李贤注
  光武平河北,任光伯卿暮入堂阳,使骑皆炬火,〔四〕天地赫然尽赤,堂阳惊怖,即夜降。御览卷八七0
  〔一〕 “任光”,南阳宛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
  〔二〕 “乡啬夫”,续汉书百官志云:“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
  〔三〕 “光斩之于市”,范晔后汉书任光传云:“更始至雒阳,以光为信都太守。及王郎起,郡国皆降之,光独不肯,遂与都尉李忠、令万脩、功曹阮况、五官掾郭唐等同心固守。廷掾持王郎檄诣府白光,光斩之于市,以徇百姓。”李贤注云:“东观记扶柳县廷掾。”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辑录。
  〔四〕 “使”,原误作“悬”,聚珍本作“使”,今据改。范晔后汉书任光传云:“世祖遂与光等投暮入堂阳界,使骑各持炬火。”
  任隗〔一〕
  任隗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二〕御览卷二四一  建武八年,〔三〕始置将作大匠,自任隗始。六帖卷七五
  任隗,字仲和,拜司空。〔四〕永元初,外戚秉权,朝臣畏竦,莫敢抗省。惟隗与袁安同心合意,〔五〕数犯严谏,〔六〕举窦宪并诸党,免官争奏。〔七〕书钞卷五二
  屯卒,〔八〕子腾嗣。〔九〕范晔后汉书卷二一任隗传李贤注
  〔一〕 “任隗”,任光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又见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一三亦略载其事。
  〔二〕 “任隗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御览卷二四一引云:“马廖、任隗皆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辑录此条时已删去马廖。
  〔三〕 “建武八年”,姚本同,聚珍本作“建武元年”。按此当作“建初元年”。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蔡质汉仪云:将作大匠“位次河南尹,光武中元二年省,谒者领之,章帝建初元年复置”。建初元年复置将作大匠时,即以任隗为此官。范晔后汉书任隗传云:“肃宗即位,雅相敬爱,数称其行,以为将作大匠。将作大匠自建武以来常谒者兼之,至隗乃置真焉。”此可为确证。
  〔四〕 “拜司空”,时在章帝章和元年。
  〔五〕 “合意”,姚本、聚珍本作“毕力”,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
  〔六〕 “严”,姚本同,聚珍本作“颜”。按“颜”字是。
  〔七〕 “举窦宪并诸党,免官争奏”,此二句姚本、聚珍本皆无,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同。
  〔八〕 “屯”,任隗之子。
  〔九〕 “子腾嗣”,范晔后汉书任隗传云:隗“永元四年薨,子屯嗣。帝追思隗忠,擢屯为步兵校尉,徙封西阳侯。屯卒,子胜嗣”。李贤注云:“东观汉记‘胜’作‘腾’。”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辑录。
  李忠
  李忠,〔一〕字仲都,〔二〕父为高密中尉,忠发兵奉世祖,〔三〕为右将军,封武固侯。时无绶,上自解所佩绶以赐之。书钞卷六四  上初至不脱衣带,衣服垢薄,使忠解澣长襦,忠更作新袍□鲜支小单衣□而上之。〔四〕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李忠传李贤注
  上会诸将,问破贼所得物,唯李忠独无所掠。上曰:“我欲赐之,诸君无望乎?”〔五〕即以所乘大骊马及绣被衣物赐之。类聚卷九三
  王郎遣将攻信都,信都大姓马宠等开城内之,收太守宗广及李忠母妻子,皆系狱,而令亲属招呼忠。时宠弟从忠为校尉,忠即时召见,责数以背恩反城,因格杀之。诸将皆惊曰:“家属在人手中,杀其弟,何猛也!”忠曰:“若纵贼不诛,则二心也。”上闻而美之,谓忠曰:“今吾兵已成也,将军可归救老母妻子。”〔六〕忠曰:“蒙明公大恩,思得效命,诚不敢内顾宗亲。” 御览卷四一七
  病湿痹,免。〔七〕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李忠传李贤注
  〔一〕 “李忠”,东莱黄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字仲都”,范晔后汉书李忠传同,袁宏后汉纪卷五云“字仲卿”。
  〔三〕 “父为高密中尉,忠发兵奉世祖”,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李忠传云:“父为高密都尉。”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并云‘中尉’。”“父为高密中尉”句即据此增补。“忠发兵奉世祖”句则据书钞卷一三一、御览卷六八二引增补。聚珍本有此二句。“高密中尉”、“高密都尉”,当以“高密中尉”为是。范书李忠传李贤注云:“郡国志高密,侯国。百官志皇子封,每国傅相各一人,中尉一人,比二千石,职如郡都尉,主盗贼。高密非郡,为‘都’字者误。”
  〔四〕 “鲜支”,原作“解支”,不成词,姚本、聚珍本同。后汉书李忠传王先谦集解引沈钦韩云:“‘解支’当作‘鲜支’。广雅:‘鲜支,绢也。’‘小单衣’,盖汗衫。”今据沈说校改。
  〔五〕 “上曰,我欲赐之,诸君无望乎”,此三句原无,御览卷八一五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三句,“君”字下有“得”字,与范晔后汉书李忠传同。
  〔六〕 “老”,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李忠传亦作“老”。初学记卷一七引作“若”。
  〔七〕 “病湿痹,免”,建武六年,李忠为丹阳太守,十四年,三公奏课为天下第一,迁豫章太守,忠病湿痹免官即在此时。见范晔后汉书李忠传。
  李纯〔一〕
  永平二年,坐纯母礼杀威弟季。〔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李忠传李贤注
  〔一〕 “李纯”,李忠之孙,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李忠传略载其事。
  〔二〕 “永平二年,坐纯母礼杀威弟季”,范晔后汉书李忠传云:忠于“建武二年,更封中水侯。……十九年,卒,子威嗣。威卒,子纯嗣。永平九年,坐母杀纯叔父,国除”。一云“永平二年”,一云“永平九年”,未知孰是。熊方补后汉书年表卷三异姓诸侯载李纯“永平九年,坐罪,国除。永初七年,复封琴亭”。
  邳彤
  邳彤,〔一〕字伟君,〔二〕信都人也。王莽分钜鹿为和成郡,〔三〕居下曲阳,以彤为卒正。更始即位,上以大司马平河北,至曲阳,彤举城降,为后大将军。御览卷二三八  信都反为王郎,所置信都王捕系邳彤父弟及妻子,〔四〕使为手书呼彤曰:“降者封爵,不降者灭族。”〔五〕彤泣报曰:“事君者不得顾家。彤亲所以至今得安于信都者,刘公之恩。公事方争国,不得复念私也。”初学记卷一七
  〔一〕 “邳彤”,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
  〔二〕 “字伟君”,原作“字玮君”,聚珍本作“字伟君”,范晔后汉书邳彤传同,今据校改。
  〔三〕 “王莽分钜鹿为和成郡”,此下三句原无,而有“为曲阳卒正”一句。范晔后汉书邳彤传李贤注引此三句,今据增补,而删去原“为曲阳卒正”一句。通鉴地理通释卷七引亦有此三句,惟“和成郡”误为“和戎郡”,“以彤”作“以邳彤”。范书光武帝纪李贤注仅引首句,“和成郡”亦误作“和戎郡”。
  〔四〕 “邳彤”,原误作“祭彤”。
  〔五〕 “灭族”,御览卷四一七引作“族灭”,范晔后汉书邳彤传同。
  刘植〔一〕
  光武以刘植为骁骑将军,〔二〕攻中山。御览卷二三八  昌成侯桓公孙述,〔三〕坐与楚谋反,国除。御览卷二0一
  〔一〕 “刘植”,字伯先,钜鹿昌城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
  〔二〕 “刘植”,原误作“刘桓”,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三〕 “昌成侯桓公孙述”,“桓”字乃“植”字之讹,“公”字系衍文。范晔后汉书刘植传云:“建武二年,更封植为昌城侯。讨密县贼,战殁。子向嗣。……卒,子述嗣,永平十五年,坐与楚王英谋反,国除。”
  刘歆
  刘歆,〔一〕字细君。〔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李贤注
  〔一〕 “刘歆”,刘植从兄,范晔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略载其事。
  〔二〕 “字细君”,范晔后汉书刘植传云:“王郎起,植与弟喜、从兄歆率宗族宾客,聚兵数千人据昌城。”李贤注云:“东观记‘喜’作‘嘉’,字共仲;歆字细君也。”本条即据此辑录。
  刘嘉
  刘嘉,〔一〕字共仲。〔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李贤注  建武九年,〔三〕以刘嘉为骁骑将军,〔四〕攻涿郡。御览卷二三八
  〔一〕 “刘嘉”,范晔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略载其事。范书作“刘喜”。四库全书考证云:“按此别一刘嘉,非范书宗室四王三侯之顺阳怀侯嘉也。”
  〔二〕 “字共仲”,范晔后汉书刘植传云植“弟喜”,李贤注云:“东观记‘喜’作‘嘉’,字共仲。”本条即据此辑录。
  〔三〕 “建武九年”,聚珍本作“建武四年”。按范晔后汉书刘植传云:“建武二年,更封植为昌城侯。讨密县贼,战殁。子向嗣。帝使喜代将植营,复为骁骑将军,封观津侯。”据此,刘嘉为骁骑将军在建武二年。
  〔四〕 “刘嘉”,原作“刘喜”,聚珍本作“刘嘉”,今据改。
  耿纯
  耿纯于邯郸见上,〔一〕遂自结纳,献马及缣帛数百疋。 御览卷八一八  王郎举尊号,欲收纯,纯持节与从吏夜逃出城,驻节道中,诏取行者车马,得数十,驰归宋子,与从兄欣、宿、植俱诣上所在卢奴,言王郎反状。范晔后汉书卷二一耿纯传李贤注
  耿纯,字伯山,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皆衣缣襜褕、绛巾,奉迎上于费。〔二〕上目之,大悦。〔三〕书钞卷一二七
  耿纯率宗族归光武,时郡国多降邯郸,纯兄归烧宗家庐舍。上以问纯,纯曰:“恐宗人宾客,卒有不同,〔四〕故焚烧庐舍,绝其反顾之望。”上大笑。类聚卷六四
  时真定王刘扬造作谶记云:“赤九之后,瘿扬为主。”扬病瘿,欲以惑众。建武二年,遣纯持节,行赦令于幽、冀。至真定,时扬弟临邑侯让及从兄绀各拥兵万余人,扬自恃众强而纯意安静,即从官属诣之。扬入见纯,纯接以礼敬,因延请其兄弟,皆入,迺闭合悉诛之。〔五〕范晔后汉书卷二一耿纯传李贤注
  耿纯,字伯山,钜鹿人。请治一郡,尽力自效。上笑曰:“卿乃欲以治民自效。”乃拜纯为东郡太守,后坐事免。上过东郡,数千人号呼涕泣,云“愿复得耿君”。上复以纯为东郡太守。御览卷二六0
  〔一〕 “耿纯”,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耿纯于邯郸见上”,更始元年十月,更始以光武行大司马事,持节北渡河,镇慰州郡,进至邯郸。耿纯见光武即在此时。
  〔二〕 “费”,范晔后汉书耿纯传作“育”。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三、卷八一九亦引,字句略同。
  〔三〕 “大悦”,此条与上条聚珍本连缀为“王郎举尊号,欲收纯,纯持节与从吏夜遁出城,驻节道中,诏取行者车马数十,持归宋子。光武自蓟东南驰,纯与从昆弟欣、宿、植共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皆衣缣襜褕、绛巾奉迎,诣上所在卢奴,言王郎所反之状。上拜纯为前将军,封耿乡侯”。按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二九引云:“王郎反,世祖自蓟东南驰,耿纯与从弟欣、宿、植共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皆衣缣襜褕、绛衣,奉迎牙育,拜纯为前将军。”又卷一二七引云:“耿纯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皆衣缣襜褕,绛衣绛巾,奉迎世祖,世祖拜纯为前将军,封耿乡侯。”很明显,聚珍本此段文字系本范书耿纯传李贤注、陈本书钞卷一二九和卷一二七所引两段文字辑录,又略有改易。陈本书钞两段文字末皆注“补”字,即谓已据他书增补。考之范晔后汉书,可知陈本书钞皆据范书耿纯传增补。陈本书钞既经窜改,聚珍本所辑自然有失东观汉记原貌。
  〔四〕 “卒”,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一八一引亦同,记纂渊海卷五二引作“半”。范晔后汉书耿纯传载耿纯语云:“犹恐宗人宾客半有不同心者,故燔烧屋室,绝其反顾之望。”
  〔五〕 “迺闭合悉诛之”,范晔后汉书耿纯传云:“时真定王刘扬复造作谶记云:‘赤九之后,瘿扬为主。’扬病瘿,欲以惑众,与绵曼贼交通。建武二年春,遣骑都尉陈副、游击将军邓隆征扬,扬闭城门,不内副等。乃复遣纯持节,行赦令于幽、冀,所过并使慰劳王侯。密敕纯曰:‘刘扬若见,因而收之。’纯从吏士百余骑与副、隆会元氏,俱至真定,止传舍。扬称病不谒,以纯真定宗室之出,遣使与纯书,欲相见。纯报曰:‘奉使见王侯牧守,不得先谒,如欲面会,宜出传舍。’时扬弟临邑侯让及从兄细各拥兵万余人,扬自恃众强而纯意安静,即从官属诣之,兄弟并将轻兵在门外。扬入见纯,纯接以礼敬,因延请其兄弟,皆入,迺闭合悉诛之。”李贤于“时扬弟临邑侯让及从兄细”下注云:“东观记、续汉书‘细’并作‘绀’。”据此知东观汉记载耿纯谋诛刘扬等人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虽然与东观汉记旧貌不尽相符,但亦可略得其梗概。
  朱祜〔一〕
  朱福,字仲先。〔二〕南阳宛人也。少孤,归外家复阳刘氏。〔三〕上为舂陵侯讼逋租于大司马严尤,时福亦为复阳侯讼逋租于尤,尤止车独与上语,不视福等。上归,戏福曰:“严公宁视卿耶?”〔四〕书钞卷一三九  上复以朱祜为护军,〔五〕常舍止于中。祜侍宴,从容曰:“长安政乱,〔六〕公有日角之相。”〔七〕从以观上风采。〔八〕上曰:“召刺奸收护军!”祜由是不复言。御览卷三六三
  光武起拜朱祜建义大将军,〔九〕赐绛八百疋。〔一0〕御览卷八一四
  光武以朱祜为建义将军,攻朱鲔。御览卷二四0
  收得所盗茂陵武帝庙衣、印、绶。〔一一〕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朱佑传李贤注
  封朱祜为鬲侯,〔一二〕邑七千三百户。祜自陈功薄而国大,愿受南阳五百户足矣,上不许。〔一三〕御览卷二0一
  光武尝与朱福共车而出,过候司隶陈崇。崇,南阳人也,与上通家。福持车在外,以为上当自达道,今崇请之,上不说,辞出就车,崇大笑,曰:“独我当相见,念卿不复,故不道也。”常戏狎之如是,福愈恭慎自附。〔一四〕书钞卷一三九
  上在长安时,尝与祜共买蜜合药。上追念之,赐祜白蜜一石,问:“何如在长安时共买蜜乎?”其亲厚如此。〔一五〕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朱佑传李贤注
  初,光武学长安时,过朱祜,祜尝留上,须讲竟,乃谈话。〔一六〕及帝登位,车驾幸祜第,〔一七〕上谓祜曰:〔一八〕“主人得无去我讲乎?”祜曰:“不敢。” 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一〕 “朱祜”,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朱祜事书钞、类聚、六帖、御览、文选李善注、范书李贤注多有征引,“祜”字几乎全引作“佑”,范书朱佑传亦作“佑”。按范书朱佑传李贤注云:“东观记‘佑’作‘福’,避安帝讳。”书钞卷一三九即引作“福”。安帝名祜,是朱祜名当作“祜”,不应作“佑”。祜义为福,所以东观汉记为避安帝讳,把“祜”改作“福”,取其同义。类聚卷五五引作“祜”,尚不误。以下各条所引,“祜”字皆误作“佑”,今一并改正,不再另出校记。
  〔二〕 “字仲先”,原误作“字仲光”,类聚卷五五、御览卷六一五引作“字仲先”,与范晔后汉书朱佑传同,今据改正。
  〔三〕 “少孤,归外家复阳刘氏”,此二句原无。水经注卷三0引云:“朱佑少孤,归外家复阳刘氏。”今据增补。“复阳”为南阳郡属县,因位于大复山之阳,故名。据水经注卷三0所载,大复山南有朱祜庙,“庙前有碑,是南阳郭苞立。又二碑,并是汉延熹中守令所造,文辞鄙拙,殆不可观”。
  〔四〕 “严公宁视卿耶”,此条文字本书光武帝纪中已经辑录。但从“朱福,字仲先,南阳宛人也”诸语来看,此条又应是朱祜传中文字。今以此条入朱祜传,而以他书所引入光武帝纪。范晔后汉书中一事见于两篇者颇多,东观汉记也有同类情况。
  〔五〕 “上复以朱祜为护军”,光武兄刘伯升为大司徒时,以祜为护军。后来光武为大司马,讨河北,复以祜为护军。见范晔后汉书朱佑传。
  〔六〕 “政”,与范晔后汉书朱佑传同,聚珍本作“兵”,书钞卷六四引亦作“兵”。
  〔七〕 “日角”,额骨中央部分隆起,为帝王之相。
  〔八〕 “从以观上风采”,此句书钞卷六四引作“欲以观上旨”。
  〔九〕 “光武起拜朱祜建义大将军”,光武初即位,即以祜为建义大将军。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一0〕“赐绛八百疋”,范晔后汉书、后汉纪、通鉴皆不载赐绛事。下条云祜攻朱鲔,不知赐绛与攻朱鲔二事何者在先。
  〔一一〕“收得所盗茂陵武帝庙衣、印、绶”,范晔后汉书朱佑传云:“延岑自败于穣,遂与秦丰将张成合,佑率征虏将军祭遵与战于东阳,大破之,临阵斩成,延岑败走归丰。佑收得印绶九十七。”与此为同一事,时在建武三年。
  〔一二〕“封朱祜为鬲侯”,祜初封安阳侯,建武二年,更封堵阳侯,十三年,定封鬲侯。见范晔后汉书朱佑传。
  〔一三〕“上不许”,此条类聚卷二一、御览卷四二四、范晔后汉书朱佑传李贤注亦引,字句稍略。
  〔一四〕“福愈恭慎自附”,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一五〕“其亲厚如此”,此条书钞卷一四七,类聚卷八一,六帖卷一六,御览卷八二八、卷八五七、卷九八四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一六〕“话”,聚珍本同,姚本作“语”,类聚卷五五、御览卷六一五引亦作“语”。
  〔一七〕“第”,聚珍本同,姚本作“家”,类聚卷五五、御览卷六一五引亦作“家”。
  〔一八〕“上谓祜曰”,此句原作“问”,姚本、聚珍本作“上谓祜曰”,类聚卷五五引同,今据改。
  景丹〔一〕
  王莽时举有德行、能言语、通政事、明文学之士,丹以言语为固德侯相。〔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景丹传李贤注  景丹率众至广阿。〔三〕上在广阿,闻外有大兵来,登城,勒兵在西门楼。上问:“何等兵?”丹等对言:“上谷、渔阳兵。”上曰:“为谁来乎?”对曰:“为刘公。”即请丹入,人人劳勉,恩意甚备。〔四〕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景丹传李贤注
  光武以景丹为骠骑将军。〔五〕类聚卷四八
  建武二年,定封景丹栎阳侯。上谓丹曰:“今关东故王国,虽数县,不过栎阳万户邑。〔六〕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故以封卿。”〔七〕御览卷二00
  丹从上至怀,病疟,见上在前,〔八〕疟发寒栗。上笑曰:“闻壮士不病疟,今汉大将军反病疟邪?”使小黄门扶起,赐医药。还归雒阳,病遂加。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景丹传李贤注
  拜弘农太守,曰:“弘农逼近京师,知将军病,但得将军威重,卧而镇之可也。”〔九〕书钞卷七五
  〔一〕 “景丹”,字孙卿,冯翊栎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丹以言语为固德侯相”,此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景丹传云:“王莽时举四科,丹以言语为固德侯相。”李贤注云:“东观记曰:‘王莽时举有德行、能言语、通政事、明文学之士。’”东观汉记有“丹以言语为固德侯相”一句,文义方完,今据范书增补。
  〔三〕 “景丹率众至广阿”,此句原无,御览卷七0八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句,惟删“景”字。据范晔后汉书景丹传所载,更始立,遣使者徇上谷,景丹与连率耿况降,丹拜上谷长史。王郎起兵,丹与况共谋拒郎,况使丹等统兵南归光武。
  〔四〕 “恩意甚备”,此条御览卷三五八引作“景丹将兵诣上,上劳勉丹,出至城外兵所,下马坐鞍旃毾□上”。末句“上”字下姚本、御览卷七0八引有“设酒肉”三字,当以“上设酒肉”四字作一句读。
  〔五〕 “光武以景丹为骠骑将军”,光武即位时,以丹为骠骑将军。
  〔六〕 “邑”,此字原脱,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七〕 “故以封卿”,此条书钞卷四七引作“景丹,栎阳人,帝谓丹曰:‘今关东,王故乡也。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故以封卿也。’”字句与御览卷二00所引稍异。
  〔八〕 “见上在前”,此句姚本作“上在前”,聚珍本作“在上前”,御览卷七四三引亦作“在上前”。
  〔九〕 “卧而镇之可也”,此条姚本作“景丹拜弘农太守,丹时病,帝以其旧将,欲令强起领郡事,乃夜召入,谓曰:‘弘农逼近京师,知将军病,但得将军威重,卧以镇之足矣。’”聚珍本首句无“景丹”二字,又无“丹时病,帝以其旧将”二句,“帝”作“上”,余与姚本同。按姚本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引,陈本书钞惟“弘农逼近京师”作“贼逼近京师”。聚珍本亦据陈本书钞,字句又略作删削。
  王梁〔一〕
  光武拜王梁为大司空,以武强为侯国。〔二〕水经注卷一0  王梁为中郎将,与景丹、祭遵合击蛮中,〔三〕破之,诏梁别北守天中关。初学记卷七
  〔一〕 “王梁”,字君严,渔阳要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以武强为侯国”,原无“武强”二字,水经注卷一0云:“衡漳又东北右合张平口故沟,上承武强渊,渊之西南水侧有武强县故治,故渊得其名焉。东观汉记曰:‘光武拜王梁为大司空,以为侯国。’”所引东观汉记因承上文,“以为侯国”句省略“武强”二字,今增补。按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载严不职封武强侯。两汉时无武强县,惠栋后汉书补注疑为乡亭之名。范晔后汉书王梁传云:“世祖……即位,议选大司空,而赤伏符曰‘王梁主卫作玄武’,帝以野王卫之所徙,玄武水神之名,司空水土之官也,于是擢拜梁为大司空,封武强侯。”
  〔三〕 “祭遵合击蛮中”,此文原误脱为“蔡遵合击蛮”,今据聚珍本校正。范晔后汉书祭遵传云:“建武二年春,拜征虏将军,定封颍阳侯,与骠骑大将军景丹、建义大将军朱佑、汉忠将军王常、骑都尉王梁、臧宫等入箕关,南击弘农、厌新、柏华蛮中贼。”
  马成
  马成为郏令,〔一〕上征河北,成羸衣步担,渡河诣上。 御览卷八二九  马成缮治亭障,〔二〕自西河至渭桥,河上至安邑,太原至井陉,中山至邺,皆筑保壁,起烽燧,十里一候。 书钞卷一一九
  〔一〕 “马成”,字君迁,南阳棘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郏”,原误作“郯”,聚珍本作“郏”,范书马成传同,今据改正。
  〔二〕 “缮”,御览卷三三五引同,聚珍本作“善”,类聚卷八0引亦作“善”。“亭障”,聚珍本作“障塞”,类聚卷八0、御览卷三三五引同。
  刘隆〔一〕
  建武时,天下垦田多不实,诏下州郡检覈其事,百姓嗟怨。时州郡各遣使奏事,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诘吏由趣,吏不服,抵言于长安街得之。帝怒。时东海公年十二,在幄后言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阳不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帝令虎贲诘问吏,吏首服,如显宗言。遣谒者考实,具知奸状。〔二〕类聚卷一六,御览卷一九五、卷六0六  建武二十年,〔三〕左中郎将刘隆为骠骑将军,即日行大司马事。类聚卷四八
  〔一〕 “刘隆”,字元伯,南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有传。
  〔二〕 “具知奸状”,类聚卷一六引云:“建武时,天下垦田不实,诏下州郡检其事。帝见陈留牍上有书曰:‘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诘吏由趣,吏不服,抵言于长安街得之。帝怒。时明帝年十二,在幄后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河南、南阳不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帝令诘问,乃首服,如显宗言。”御览卷一九五引云:“建武时,天下垦田皆不实,诏下州郡检实。时州郡各遣使奏事,帝见陈留史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诘史,言于长寿街得之。”又卷六0六引云:“时天下垦田多不实,诏检覆覈,百姓嗟怨。诸郡遣使,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上得之,怒。时东海公年十二,在幄后言曰:‘吏受郡敕,欲以垦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帝令虎贲诘问吏,吏首服。遣谒者考实,具知奸状。”此条即系综合上述三处所引辑录。聚珍本把此事系于明帝纪。按范晔后汉书刘隆传云:建武“十一年,守南郡太守,岁余,上将军印绶。十三年,增邑,更封竟陵侯。是时天下垦田多不实,又户口年纪互有增减。十五年,诏下州郡检覈其事,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号呼。时诸郡各遣使奏事,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诘吏由趣,吏不肯服,抵言于长寿街上得之。时显宗为东海公,年十二,在幄后言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阳不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帝令虎贲将诘问吏,吏乃实首服。如显宗对。于是谴谒者考知,具知奸状。明年,隆坐征下狱”。据范书可知此条文字系出刘隆传。
  〔三〕 “建武二十年”,原误作“永平二十五年”,聚珍本作“建武二十年”,今据改。按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载,建武二十年五月辛亥,大司马吴汉卒,六月壬辰,左中郎将刘隆为骠骑将军,行大司马事。
  傅俊
  傅俊从上迎击王寻等于阳关,〔一〕汉兵反走,还汝水上,〔二〕上以手饮水,〔三〕澡盥须眉尘垢,〔四〕谓俊曰:“今日罢倦甚,诸卿宁惫邪?” 范晔后汉书卷二二傅俊传李贤注  傅俊以建武二年从至河内,时渔阳未下,遣俊持节使征宛王刘赐,迎光烈皇后于淯阳邓奉家,时为皇后佑落车发至宛,〔五〕迎宁平公主。〔六〕书钞卷一三九
  〔一〕 “傅俊”,字子卫,颍川襄城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王寻等”,此三字御览卷六三引作“王莽二公”。
  〔二〕 “还汝水上”,“还”字下御览卷六三引有“到”字。
  〔三〕 “上以手饮水”,水经注卷二一引无“上”字,而有“于涯”二字。御览卷六三引有“上”字,其下又有“于水岸”三字。
  〔四〕 “澡盥须眉尘垢”,此句水经注卷二一、御览卷六三引作“澡颊尘垢”。
  〔五〕 “佑落”,此二字有误。
  〔六〕 “迎宁平公主”,范晔后汉书光烈阴皇后纪云:“更始元年六月,遂纳后于宛当成里,时年十九。及光武为司隶校尉,方西之雒阳,令后归新野。及邓奉起兵,后兄识为之将,后随家属徙淯阳,止于奉舍。光武及位,令侍中傅俊迎后,与胡阳、宁平主诸宫人俱到雒阳,以后为贵人。”与此可以互证。
  坚镡
  坚镡,〔一〕字子皮。〔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二坚镡传李贤注  光武以坚镡为扬化将军。〔三〕御览卷二四0
  坚镡北当董欣,〔四〕一年间道路隔绝,〔五〕粮馈不属,镡疏食菜羹,与士众共之。〔六〕书钞卷一一五
  〔一〕 “坚镡”,颍川襄城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有传。
  〔二〕 “字子皮”,范晔后汉书坚镡传云:“坚镡,字子伋。”李贤注云:“东观记‘伋’作‘皮’。”此条即据李贤注和范书辑录。
  〔三〕 “坚镡为扬化将军”,光武即位之初,即以坚镡为扬化将军。
  〔四〕 “坚镡北当董欣”,时在建武二年,事详范晔后汉书坚镡传。
  〔五〕 “一”,原脱,今据范晔后汉书坚镡传增补。
  〔六〕 “与士众共之”,此条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一五引作“坚镡独孤绝,南拒邓奉,北当董欣,一年间道路隔塞,粮馈不至,食蔬菜,与士卒共劳苦。每急辄先当矢石,身被三创,以此能全其众。及帝征南阳,击破欣、奉,以镡为左曹,常从征伐”。其下注“补”字,即谓已据他书增改。考之范晔后汉书,可知陈本书钞增改全据范书坚镡传。聚珍本此条系据陈本书钞辑录,仅删去“每急辄先当矢石”以下诸句。
  马武〔一〕
  建武六年,马武与众将上陇击隗嚣,身被甲兜鍪,〔二〕持戟奔击,杀数十人,〔三〕嚣追兵尽还,武中矢伤。御览卷三五六
  〔一〕 “马武”,字子张,南阳湖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身被甲兜鍪”,此句聚珍本作“身被兜鍪铠甲”。
  〔三〕 “十”,范晔后汉书马武传作“千”。

卷十二  传七
  东观汉记卷十二
  传七
  窦融〔一〕
  以军功封宁武男。〔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三窦融传李贤注  河西太守窦融遣使献□驼。〔三〕初学记卷二九
  遣司马虞封间行通书。〔四〕范晔后汉书卷二三窦融传李贤注
  竺曾弟婴报怨,杀属国侯王胤等,曾惭而去郡,融承制拜曾为武锋将军。〔五〕范晔后汉书卷二三窦融传李贤注
  窦融将兵牧叙州。〔六〕书钞卷三二
  诏封窦融曰:“行河西五郡大将军、叙州牧、张掖属国都尉窦融,执志忠孝,〔七〕扶微救危,仇疾反虏隗嚣,率厉五郡精兵,羌胡毕集,兵不血刃,而虏土崩瓦解,功既大矣。笃意分明,断之不疑,吾甚嘉之。其以六安安丰、阳泉、蓼、安风凡四县封融为安丰侯。”〔八〕御览卷二00
  窦融光武时数辞爵位,不许,〔九〕因上疏曰:“臣融年五十三,有一子,年十五,质性顽钝,臣融朝夕教导以经艺,不得令观天文,见谶记,诚欲令恭肃畏事,恂恂脩道,〔一0〕不愿其有才能,〔一一〕何况乃当传以连城广土,享侯国哉!”〔一二〕他日会见,〔一三〕迎诏曰:“公欲让职还土,〔一四〕今相见,不宜论也。”类聚卷二一
  窦融嗣子穆尚内黄公主,而融弟显亲侯窦友嗣子固尚沮阳公主,〔一五〕穆长子勋尚东海恭王女。〔一六〕窦氏一公,〔一七〕两侯,三公主,四二千石,相与并代,〔一八〕自祖至孙,官府□第相望,〔一九〕奴婢千数,虽亲戚功臣,莫与为比。初学记卷一八
  融年老,〔二0〕子孙骄慢,乞骸骨归第,诏许之。融卒,谒者奏穆父子自谓失势,帝令将家属归本郡。〔二一〕书钞卷三二
  〔一〕 “窦融”,字周公,扶风平陵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以军功封宁武男”,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王莽居摄中,为强弩将军司马,东击翟义,还攻槐里,以军功封建武男。”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并云‘宁武男’。”本条即据此辑录。
  〔三〕 “河西太守窦融遣使献□驼”,此条御览卷九0一亦引,文字全同。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建武“五年夏,遣长史刘钧奉书献马”。与此当为同一事。
  〔四〕 “遣司马虞封间行通书”,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融“复遣钧上书曰:‘……谨遣同产弟友诣阙,口陈区区。’友至高平,会嚣反叛,道绝,驰还,遣司马席封间行通书”。李贤注:“东观记及续汉书‘席’皆作‘虞’字。”本条即据此辑录。聚珍本作“令弟友诣阙,道绝,驰还,遣司马虞封间行通书”,亦据李贤注和范书辑录。
  〔五〕 “融承制拜曾为武锋将军”,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建武“七年夏,酒泉太守竺曾以弟报怨杀人而去郡,融承制拜曾为武锋将军,更以辛肜代之”。其下李贤即引此段文字作注。李贤注首句原无“竺”字,又无“融承制”一句,为使文义完足,今据范书增补。通鉴卷四二亦引此条,仅有“曾弟婴报怨,杀属国侯王胤等”二句。
  〔六〕 “窦融将兵牧叙州”,此句下原有“窦宪兄弟并列位,威镇四海”二句,为窦宪传中语,今删去,移入窦宪传。
  〔七〕 “执志”,聚珍本同,姚本作“允执”,书钞卷四七引同。
  〔八〕 “六安安丰、阳泉、蓼、安风”,聚珍本无“六安”二字,范晔后汉书窦融传同。姚本有,类聚卷五一引亦有。按六安旧为侯国,安丰、阳泉、蓼、安风四县皆属六安国。“阳泉”原误作“阳原”,“安风”原脱“风”字,姚本、聚珍本皆不误,类聚卷五一引亦不误,今据校正。
  〔九〕 “不许”,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二四引亦有,今据增补。此句上聚珍本尚有“不欲传子”一句,不知据何书所引辑录。
  〔一0〕“脩”,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二四引作“循”,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亦作“循”。按二字于义皆通。
  〔一一〕“愿”,原误作“显”,聚珍本作“愿”,御览卷四二四引同,今据改正。
  〔一二〕“享侯国哉”,此句类聚卷五一引作“享诸侯之国哉”,御览卷二0一引同,惟“哉”字作“也”,御览卷四二四引作“享诸侯国哉”。
  〔一三〕“他日会见”,此下五句原无,类聚卷五一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五句,“迎诏曰”作“迎诏融曰”,余与此同。路子复藏明抄本书钞卷四八引此五句与聚珍本同。御览卷二0一亦引,字句微异。
  〔一四〕“公”,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二0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沮阳公主”,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七0引作“泾阳公主”。按当作“涅阳公主”,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友子固,亦尚光武女涅阳公主。”又皇后纪载:光武帝五女,“皇女中礼,十五年封涅阳公主,适显亲侯大鸿胪窦固,肃宗尊为长公主”。李贤注云:“涅阳,属南阳郡。”
  〔一六〕“东海恭王”,御览卷四七0引同,姚本、聚珍本皆误作“东海公主”。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穆子勋,尚东海恭王彊女沘阳公主。”
  〔一七〕“一公”,姚本同,初学记卷二四、御览卷四七0引亦同,聚珍本作“一王”。
  〔一八〕“相与并代”,此句原无,初学记卷二四引有,今据增补。
  〔一九〕“□”,初学记卷二四引作“邸”,于义较长。
  〔二0〕“融年老”,此句上原有“窦融长子穆,穆子勋,并尚公主”三句,因与上重复,今删去。
  〔二一〕“帝令将家属归本郡”,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窦固
  窦固,〔一〕字孟孙,少为黄门郎,谦让有节操。书钞卷五八  中元二年,〔二〕以窦固为中郎将,监羽林左骑。破西羌还,〔三〕是时窦氏公、侯、二千石并在朝廷,门内尚三公主,赏赐恩宠荣于当世,亲戚功臣无与为等也。御览卷四七0
  明帝欲征匈奴,窦固议曰:“塞外草美,马不须谷。”类聚卷九三
  窦固为奉车都尉,〔四〕与驸马都尉耿秉等北征匈奴,遂灭西域,开通三十六国。在边数年,羌胡亲爱之。羌胡见客,〔五〕炙肉未熟,人人长跪前割之,血流指间,进之于固,固辄为啖,不秽贱之,是以爱之如父母也。〔六〕御览卷四七五
  窦固,字孟孙,为卫尉,〔七〕奉两宫宿卫。上而见重当世,仁厚恭谨;下而赈施宗族,甚有名称。〔八〕书钞卷五三
  〔一〕 “窦固”,窦融弟窦友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中元二年”,原脱“二”字,聚珍本作“中元元年”。按范晔后汉书窦固传云:“中元元年,袭父友封显亲侯。显宗即位,迁中郎将,监羽林士。”显宗即位时为中元二年,此时窦固为中郎将。今据范书增补“二”字。
  〔三〕 “破西羌还”,此为明帝永平末年时事。按时间顺序,当叙于下“窦固为奉车都尉”云云一条之后。
  〔四〕 “窦固为奉车都尉”,时在明帝永平十五年,见范晔后汉书明帝纪、窦固传。
  〔五〕 “羌胡见客”,此句以下一段文字原作“炙肉未熟,人人长跪前割,血流指间,进之于固,固辄为啖,不秽贱也,是以亲之如父”。凡与此不同处,皆据范晔后汉书窦固传李贤注所引校改。
  〔六〕 “是以爱之如父母也”,羌胡爱窦固事书钞卷一四五两引,字句皆较此简略。
  〔七〕 “为卫尉”,章帝建初八年,代马防为卫尉。见范晔后汉书窦固传。
  〔八〕 “甚有名称”,此条书钞卷五三两引,另一处所引字句较此简略。
  窦宪
  窦宪恃宫掖声势,〔一〕遂以贱直夺沁水公主园田,〔二〕公主不敢诉。后肃宗驾出过园,指以问宪,宪阴呜不得对。〔三〕发觉,帝大怒,召宪切责曰:“今贵主尚见枉夺,何况小臣乎!”〔四〕御览卷四八三  章帝崩,窦太后临政,窦宪为大将军,食邑二万户,弟景执金吾,瑰将作大匠、光禄勋。〔五〕初学记卷一八
  窦宪作大将军,置长史、司马员吏官属,位次太傅。〔六〕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
  大将军窦宪封武阳侯,〔七〕食邑二万户,宪固辞封。诏曰:〔八〕“大将军宪前岁出征,克灭北狄,朝加封赏,固辞不受。舅氏旧典,并蒙爵土。〔九〕其封宪冠军侯,邑二万户。” 御览卷二0一
  窦宪兄弟并列位,〔一0〕威镇四海。书钞卷三二
  窦宪以特进见礼依三公,〔一一〕并未开封。书钞卷五二
  〔一〕 “窦宪”,字伯度,窦融曾孙,范晔后汉书卷二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沁水公主园田”,原仅存“沁园”二字,今据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窦宪传增补。“沁水公主”,名致,明帝女,永平三年封沁水公主,适高密侯邓干。
  〔三〕 “阴呜”,聚珍本作“阴喝”,范晔后汉书窦宪传同。按“阴呜”、“阴喝”,义皆为噎塞。范书李贤注云:“喝”字“或作‘呜’”。是李贤时范书有作“喝”者,也有作“呜”者。
  〔四〕 “小臣”,聚珍本作“小民”,范晔后汉书窦宪传作“小人”。
  〔五〕 “瑰将作大匠、光禄勋”,此条御览卷四七0亦引,文字全同。
  〔六〕 “位次太傅”,范晔后汉书窦宪传云:“旧大将军位在三公下,置官属依太尉。宪威权震朝廷,公卿希旨,奏宪位次太傅下,三公上;长史、司马秩中二千石,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自下各有增。”
  〔七〕 “武阳侯”,原作“舞阳侯”,聚珍本作“武阳侯”,今据校改。范晔后汉书窦宪传载,和帝永元元年,窦宪出击匈奴,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还。“诏使中郎将持节即五原拜宪大将军,封武阳侯,食邑二万户”。通鉴卷四七胡三省注云:“郡国志东郡有东武阳县,泰山郡有南武阳侯国,宪其封南武阳欤?”
  〔八〕 “诏曰”,此诏在永元二年。
  〔九〕 “舅氏旧典,并蒙爵土”,西汉时,帝舅一般皆封为侯,故和帝诏中有此语。
  〔一0〕“窦宪兄弟并列位”,此句上原有“窦融将兵牧凉州”一句,为窦融传中语,今删去,移入窦融传。此下二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一一〕“见礼”,原误倒作“礼见”,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窦章〔一〕
  时谓东观为老氏藏室。〔二〕聚珍本  窦章女初入掖庭为贵人,〔三〕早卒。帝追思之,诏史官树碑颂德,帝自为之辞。〔四〕书钞卷一0二
  〔一〕 “窦章”,字伯向,窦融玄孙,窦万全少子,范晔后汉书卷二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时谓东观为老氏藏室”,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范晔后汉书窦章传云:“永初中,三辅遭羌寇,章……讲读不辍。太仆邓康闻其名,请欲与交,章不肯往,康以此益重焉。是时学者称东观为老氏臧室,道家蓬莱山,康遂荐章入东观为校书郎。”此条上下皆有阙文。
  〔三〕 “女”,原误作“从母”。范晔后汉书窦章传云:“顺帝初,章女年十二,能属文,以才貌选入掖庭,有宠,与梁皇后并为贵人。”今据校正。
  〔四〕 “帝自为之辞”,范晔后汉书窦章传作“章自为之辞”。此条聚珍本未辑录。
  马援
  马援,〔一〕字文渊,扶风茂陵人。〔二〕世说新语言语篇、御览卷二六0  远祖徙茂陵成欢里。〔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通生宾,〔四〕宣帝时以郎持节,号使君,使君生仲,仲官至玄武司马;仲生援。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援三兄,〔五〕况字长平,〔六〕余字圣卿,员字季主。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受齐诗,师事颍川满昌。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援以况出为河南太守,次两兄为吏京师,见家用不足,乃辞况欲就边郡畜牧。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马援外类倜傥简易,而内重礼,事寡嫂,虽在阃内,〔七〕必帻然后见之也。〔八〕书钞卷一二七
  马援为郡督邮,送囚至府,囚有重罪,援哀而纵之,亡命北地,遇赦留。御览卷六四二
  马援叹曰:“凡殖产,〔九〕贵其能施民也,〔一0〕否则守钱奴耳。”〔一一〕乃尽散以班昆弟故旧,身衣羊裘皮葱。书钞卷一二九
  隗嚣甚重马援,以为绥德将军。时公孙述称帝,嚣使援往观之。援素与述同乡里,相善,以为至当握手迎如平生,而述方盛陈陛卫,〔一二〕以延援入,〔一三〕交拜礼毕,就馆,更为援制荅布单衣、交让冠,〔一四〕会百官于宗庙,立旧交之位。述鸾旗旄骑,警跸就车,礼甚盛,欲以援封侯,食大将军位。〔一五〕宾客皆乐留,援晓之,因而辞归,谓嚣曰:“子阳井底蛙耳,〔一六〕不如专意东方。”嚣乃使援奉书洛阳。〔一七〕援初到,〔一八〕敕令中黄门引入,时上在宣德殿南庑下,但帻坐。上迎,笑谓之曰:“卿遨游二帝间,见卿,使人惭。”援顿首谢曰:“当今之世,非独君择臣,臣亦择君。臣与公孙述同县,少小相善。〔一九〕臣前至蜀,述陛戟而后进臣。今臣远来,〔二0〕陛下何知非刺客而简易如此?”于是上复笑曰:“卿非刺客,顾说客耳。”援乃曰:“天下反覆,自盗名字者不可胜数。今见陛下,恢廓大度,同符高祖,乃知帝王自有真也。”帝甚壮之。〔二一〕御览卷七七八
  援说嚣曰:“前到朝廷,上凡十四见。开心见诚。”〔二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书钞卷九
  马援与杨广书曰:〔二三〕“车丞相高祖园寝郎,〔二四〕一月九迁为丞相者,知武帝恨诛卫太子,上书讼之。” 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上自征隗嚣,〔二五〕至漆,诸侯多以王师之重,不宜远入险阻,计未决。会召马援,因说隗嚣侧足无所立,〔二六〕将帅土崩之势,兵进必破之状,于上前聚米为山川,指画地势,〔二七〕上曰:“虏在吾目中矣。”〔二八〕嚣众大溃。〔二九〕御览卷二七五
  马援为陇西太守,〔三0〕击羌,中矢贯腓胫,〔三一〕上闻,赐羊三千、牛三百头以养病。御览卷三七二
  帝从援议,诏武威太守梁统,悉还金城客民。〔三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马援,字文渊,扶风人。为陇西太守,务开宽信,恩以待下,〔三三〕任吏以职,但总大体而已。宾客故人,日满其门。诸曹时白外事,辄曰:“此丞、掾任,何足相烦。若大姓侵小民,黠羌欲旅距,〔三四〕此乃太守事耳。” 御览卷二六0
  马援从陇西太守迁虎贲中郎将。〔三五〕御览卷二四一
  马援在陇西,上书曰:“富民之本,在于食货,宜如旧铸五铢钱。”三府凡十三难,〔三六〕援一一解之,条奏其状。帝从之,天下赖其便。〔三七〕类聚卷六六
  马援自还京师,数被进见。援长七尺五寸,〔三八〕色理发肤眉目容貌如画。闲进对,〔三九〕尤善述前事,每言及三辅长者至闾里少年皆可观,皇太子、诸王闻者,莫不属耳忘倦。御览卷三七九
  马援击寻阳山贼,上书曰:“除其竹木,譬如婴儿头多虮虱而剃之,荡荡然虮虱无所复依。”书奏,上大悦,出尚玺书,数日,黄门取头虱章持入,〔四0〕因出小黄门头有虱者,皆剃之。〔四一〕御览卷九五一
  光武以马援为伏波将军。〔四二〕御览卷二四0
  援上书:“臣所假伏波将军印,书‘伏’字,‘犬’外向。城皋令印,‘皋’字为‘白’下‘羊’;丞印‘四’下‘羊’;尉印‘白’下‘人’,‘人’下‘羊’。即一县长吏,印文不同,恐天下不正者多。符印所以为信也,所宜齐同。”荐晓古文字者,事下大司空正郡国印章。奏可。〔四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马援好事,〔四四〕至荔浦,见冬笋名笣笋,上言:“禹贡‘厥笣橘柚’,疑谓是也,其味美于春夏笋。”〔四五〕御览卷九六三
  马援击交址,〔四六〕从容谓官属曰:“吾从弟少游尝哀吾慷慨多大志,曰:‘士生一世,但取衣食裁足,乘下泽车,〔四七〕御款段马,〔四八〕为郡掾吏,守坟墓,乡里称为善人,斯可矣。致求盈余,〔四九〕但自苦耳。’当吾在浪泊、西里、乌间,〔五0〕虏未灭之时,下潦上雾,毒气熏蒸,〔五一〕仰视乌鸢跕跕堕水中,〔五二〕卧念少游平生时语,何可得也!” 书钞卷一三九
  马援与兄子严敦书云:〔五三〕“学庞伯高不就,〔五四〕犹为谨敕士,所谓刻鹄不成尚类鹜者。效杜季良而不成,〔五五〕陷为天下轻薄子,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也。”〔五六〕御览卷九一九
  马援平交址,上言太守苏定张眼视钱,〔五七〕●目讨贼,〔五八〕怯于战功,宜加切敕。后定果下狱。御览卷四九一
  马援于交址铸铜马,奏曰:“臣闻行天者莫如龙,行地者莫如马。臣援师事杨子阿。〔五九〕孝武帝时,善相马者东门京铸作铜马法献之,立马于鲁班门外,更名曰金马门。臣既备数家骨法,以所得骆越铜,铸以为马,高二尺五寸,〔六0〕围四尺五寸,谨献。”诏置马德阳殿下。类聚卷九三
  马援振旅还京师,赐衣服、酒、床、什器,粟五百斛,侯车一乘,朝见位次随九卿之□。〔六一〕书钞卷一三九
  马援曰:“方今匈奴、乌桓尚扰北边,欲自请击之。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墓耳,〔六二〕何能卧床上在儿女子手中耶?”故人孟冀曰:“谅为烈士,当如此矣!”〔六三〕御览卷四三八
  马援行亭鄣,到右北平,诏书赐援钜鹿缣三百疋。 御览卷八一八
  马援,字文渊,建武二十四年,威武将军刘尚击武陵五溪蛮夷,〔六四〕深入,军没。援因复请行。时年六十二,帝愍其老,未许之。援自请曰:“臣尚能被甲上马。”帝令试之。援据鞍顾眄,以示可用。帝笑曰:“矍铄哉是翁也!”〔六五〕遂遣援。御览卷二七四
  二月到武陵临乡。〔六六〕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一〕 “马援”,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扶风茂陵人”,世说新语言语篇引东观汉记云:“马援,字文渊,茂陵人”云云。又御览卷二六0引云:“马援,字文渊,扶风人”云云。此条即据二书所引辑录。
  〔三〕 “远祖徙茂陵成欢里”,原无“远祖”二字。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其先赵奢为赵将,号曰马服君,子孙因为氏。武帝时,以吏二千石自邯郸徙焉。”其下李贤注引东观汉记“徙茂陵成欢里”一语作注。为使文义完足,今据范书大意增补“远祖”二字。此条姚本、聚珍本作“远祖以吏二千石自邯郸徙茂陵成欢里”,亦据李贤注和范书辑录。
  〔四〕 “通”,马援曾祖,以功封重合侯,因兄马何罗反,通受牵连被诛。
  〔五〕 “援三兄”,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系据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增补。为使文义完足,今亦补入。
  〔六〕 “长平”,姚本、聚珍本作“君平”。
  〔七〕 “阃”,御览卷六八七、文选卷四0任昉奏弹刘整李善注引作“闺”。
  〔八〕 “必帻然后见之也”,御览卷六八七引同,惟无“也”字。文选卷四0任昉奏弹刘整李善注引作“必冠然后入见”。
  〔九〕 “凡殖产”,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凡殖货财产”,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与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
  〔一0〕“民”,姚本、聚珍本作“赈”,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与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
  〔一一〕“奴”,姚本作“卤”,聚珍本作“虏”。“卤”、“虏”二字通。陈禹谟刻本书钞作“虏”,与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
  〔一二〕“方”,聚珍本作“乃”。
  〔一三〕“以延”,此二字聚珍本作“引”。
  〔一四〕“荅布”,原作“都布”,书钞卷一二八引同,聚珍本作“荅布”,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作“都布”,李贤注云:“东观汉记‘都’作‘荅’。”今据聚珍本和李贤注改。汉书货殖传云:“荅布皮革千石。”颜师古注云:“粗厚之布也。……荅者,厚重之貌。”
  〔一五〕“欲以援封侯,食大将军位”,此二句聚珍本作“欲授以封侯大将军位”,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惟“授”字下有“援”字。
  〔一六〕“子阳”,公孙述字子阳。
  〔一七〕“嚣乃使援奉书洛阳”,时在建武四年冬。
  〔一八〕“援初到”,此句至“但帻坐”数句原无,而有“援至,引见于宣德殿”二句。今删去原有二句,据范晔后汉书马援传李贤注补入“援初到”至“但帻坐”数句。聚珍本有此数句,“但”误作“袒”。御览卷六八七引云:“马援初见,帝令中黄门引入,上在宣德殿南庑下,但帻坐。”与范书李贤注所引文字微异。
  〔一九〕“臣与公孙述同县,少小相善”,原无“同县少小”四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五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0〕“臣”,原无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五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一〕“帝甚壮之”,原无此句,世说新语言语篇引有,今据增补。此条书钞卷四、卷八、卷九,初学记卷二六,御览卷九0、卷六八四,事类赋卷一二亦引,字句极为简略。
  〔二二〕“开心见诚”,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建武四年冬,嚣使援奉书洛阳。……太中大夫来歙持节送援西归陇右,……援说嚣曰:‘前到朝廷,上引见数十,每接宴语,自夕至旦,才明勇略,非人敌也。且开心见诚,无所隐伏,阔达多大节,略与高帝同。经学博览,政事文辩,前世无比。’”“上引见数十”句下李贤注云:“东观汉记曰凡十四见。”书钞卷九引云:“开心见诚。”此条即据李贤注和书钞卷九所引,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二三〕“马援与杨广书曰”,隗嚣遣子恂入质于汉,援携家属随恂归洛阳。后隗嚣狐疑,发兵拒汉。援为汉谋画灭嚣,游说嚣将叛嚣,又为书与嚣将杨广,使广劝嚣归汉。见范晔后汉书马援传。
  〔二四〕“车丞相高祖园寝郎”,“车丞相”即车千秋。汉书本传云:“千秋为高寝郎,会卫太子为江充所谮败,久之,千秋上急变讼太子冤,曰:‘子弄父兵,罪当笞;天子之子过误杀人,当何罪哉!臣尝梦见一白头翁教臣言。’是时,上颇知太子惶恐无他意,乃大感悟,召见千秋。……立拜千秋为大鸿胪。数月,遂代刘屈牦为丞相,封富民侯。千秋无他材能术学,又无伐阅功劳,特以一言寤意,旬月取宰相封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备载援与杨广书,然无“车丞相高祖园寝郎”云云一段文字,是被范晔所删。
  〔二五〕“上自征隗嚣”,事在建武八年。
  〔二六〕“因说隗嚣侧足无所立”,“侧足”五字原无。文选卷二0曹植五言诗送应氏李善注引东观汉记云:“马援曰:‘隗嚣侧足无所立。’”今据文义摘取“侧足”五字补缀于此。此句聚珍本作“因说嚣侧足而立”。
  〔二七〕“于上前聚米为山川,指画地势”,此二句原脱“川”字、“地势”二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类聚卷七二引云“聚米为山川地势”,有“川地势”三字,然“地”字上又脱“指画”二字。
  〔二八〕“上曰,虏在吾目中矣”,此二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七二引亦有,今据增补。文选卷五七潘岳哀永逝文李善注引作“世祖曰:‘虏在吾目中。’”
  〔二九〕“嚣众大溃”,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建武“八年,帝自西征嚣,至漆,诸将多以王师之重,不宜远入险阻,计冘豫未决。会召援,夜至,帝大喜,引入,具以群议质之。援因说隗嚣将帅有土崩之势,兵进有必破之状。又于帝前聚米为山谷,指画形势,开示众军所从道径往来,分析曲折,昭然可晓。帝曰:‘虏在吾目中矣。’明旦,遂进军至第一,嚣众大溃”。与此可以互参。
  〔三0〕“马援为陇西太守”,时在建武十一年。
  〔三一〕“胫”,原误作“胀”,聚珍本作“胫”,今据改。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援中矢贯胫。”
  〔三二〕“悉还金城客民”,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朝臣以金城破羌之西,涂远多寇,议欲弃之。援上言,破羌以西城多完牢,易可依固,其田土肥壤,灌溉流通。如令羌在湟中,则为害不休,不可弃也。帝然之,于是诏武威太守,令悉还金城客民。”“于是诏武威太守”句下李贤注云:“东观记曰梁统也。”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三三〕“务开宽信,恩以待下”,此二句聚珍本作“务开恩信,宽以待下”。从文义来看,聚珍本为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旧刻本亦作“务开宽信,恩以待下”,中华书局点校本已改作“务开恩信,宽以待下”。
  〔三四〕“旅距”,范晔后汉书马援传李贤注云:“不从之貌。”王先谦集解云:“旅距,聚众相拒耳。注非。”
  〔三五〕“马援从陇西太守迁虎贲中郎将”,马援为陇西太守六年,征入为虎贲中郎将。见范晔后汉书马援传。
  〔三六〕“三府凡十三难”,此句至“帝从之”数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初,援在陇西上书,言宜如旧铸五铢钱。事下三府,三府奏以为未可许,事遂寝。及援还,从公府求得前奏,难十余条,乃随牒解释,更具表言。帝从之,天下赖其便。”李贤注云:“东观记曰:‘凡十三难,援一一解之,条奏其状也。’”此数句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三七〕“天下赖其便”,此条聚珍本连缀为“在陇西上书曰:‘富民之本,在于食货,宜如旧铸五铢钱。’天下赖其便。三府以为未可,凡十三难,援一一解之,条奏其状”。“天下赖其便”句不应置于“宜如旧铸五铢钱”句下,当移在本条末。
  〔三八〕“援长七尺五寸”,此下二句原作“为人明白,眉目如画”,今据范晔后汉书马援传李贤注引校改。类聚卷一七、永乐大典卷一九六三六引云:“马援眉目如画。”御览卷三六五引云:“马援自还京师,数被进见,为人须髯眉目如画。”
  〔三九〕“闲”,聚珍本作“娴”。按二字通,义为熟练。
  〔四0〕“出尚玺书,数日,黄门取头虱章持入”,此三句原无,御览卷五九四引,今据增补。“出尚玺书”句有讹误。聚珍本作“出尚书,尽数日,敕黄门取头虱章特入”,首句、末句皆有讹误。后汉书马援传王先谦集解引作“出付尚书,尽数日,敕黄门取头虱章持入”,“出付尚书”一句,文义可通,似无误。
  〔四一〕“皆剃之”,此条记纂渊海卷一00、合璧事类别集卷九三亦引,字句微异。
  〔四二〕“光武以马援为伏波将军”,建武十七年,以援为伏波将军,南击交址征侧。事详范晔后汉书马援传、通鉴卷四三。
  〔四三〕“奏可”,此条书钞卷一三一、御览卷六八三、玉海卷八四、东汉会要卷九亦引,字句稍异。
  〔四四〕“好事”,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九六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五〕“其味美于春夏笋”,此条记纂渊海卷九六亦引,字句较略。
  〔四六〕“击交址”,此三字原无,类聚卷九二、卷九三,御览卷九二三、记纂渊海卷九七引有,今据增补。
  〔四七〕“下泽车”,利于在泽间行走的短毂车。周礼冬官考工记云:“车人为车,……行泽者欲短毂,行山者欲长毂,短毂则利,长毂则安。”
  〔四八〕“款段”,马行迟缓貌。范晔后汉书马援传李贤注:“款犹缓也,言形段迟缓也。”
  〔四九〕“致求盈余”,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求益盈余”,类聚卷九三引同。
  〔五0〕“当吾在浪泊、西里、乌间”,此句以下一段文字原无,御览卷三九0引有,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亦有此段文字,又书钞卷一五一,类聚卷二、卷九二,御览卷一五、卷九二三,记纂渊海卷九七,文选卷二八鲍照苦热行李善注皆引此段文字,字句互有同异。此句原脱“西”字、“乌”字。按姚本云:“吾在浪泊、西里、乌间。”聚珍本云:“吾在浪泊、西里、坞间。”书钞卷一五一引云:“吾在浪泊、西里、坞间。”类聚卷二引云:“吾在浪泊、西里、乌闲。”今据增补“西”字、“乌”字。四库全书考证云:“马援谓官属曰:‘吾在浪泊、西里、乌间。’按‘乌间’,太平御览及范书本传俱无‘乌’字。恐是地名。”考证所谓太平御览,系指御览卷一五。卷一五引云:“吾在浪泊、西里间。”
  〔五一〕“熏”,类聚卷九二、御览卷九二三、记纂渊海卷九七、文选卷二八鲍照苦热行李善注引作“上”。
  〔五二〕“乌鸢”,书钞卷一五一引作“鸢飞”,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作“飞鸢”。“跕跕”,范书李贤注云:“堕貌也。”
  〔五三〕“马援与兄子严敦书云”,马援兄子严、敦并喜讥议,交通侠客。援时在交址,遂遣书相诫。
  〔五四〕“庞伯高”,聚珍本作“龙伯高”,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范书马援传载援书云:“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吾爱之重之,愿汝曹效之。”据范书马援传,伯高名述,京兆人,为山都长,后擢为零陵太守。
  〔五五〕“杜季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载援书云:“杜季良豪侠好义,忧人之忧,乐人之乐,清浊无所失,父丧致客,数郡毕至,吾爱之重之,不愿汝曹效也。”季良名保,京兆人,为越骑司马,见范书马援传。
  〔五六〕“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也”,此条御览卷七五0亦引,字句较略。
  〔五七〕“苏定”,为交址太守,逼反交址女子征侧,事见范晔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
  〔五八〕“●目”,眇目细视。“讨”,原误作“计”,聚珍本作“讨”,今据改正。
  〔五九〕“臣援师事杨子阿”,此文义未完,其下当有阙文。范晔后汉书马援传载援表云:“臣援尝师事子阿,受相马骨法。”此句下当据范书增补“受相马骨法”一句。
  〔六0〕“二”,聚珍本作“三”,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
  〔六一〕“朝见位次随九卿之囗”,疑“之”字下脱“列”字。此条聚珍本作“援振旅还京师,赐车一乘”。书钞卷一九引作“马援振旅京师,赐车一乘”。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建武“二十年秋,振旅还京师,军吏经瘴疫死者十四五。赐援兵车一乘,朝见位次九卿”。
  〔六二〕“墓”,御览卷四三四引同,聚珍本作“葬”。按“葬”字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作“葬”。
  〔六三〕“当”,原误作“尚”,聚珍本作“当”,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今据改正。
  〔六四〕“刘尚”,原误作“刘向”。聚珍本作“刘禹”。按类聚卷五九、御览卷三五五引皆作“刘尚”,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又范书光武帝纪、公孙述传、来歙传、祭遵传、马成传、宋均传、南蛮西南夷传,司马彪续汉书天文志、五行志,袁宏后汉纪卷八亦皆作“刘尚”。然范书来歙传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尚’字并作‘禹’。”
  〔六五〕“矍铄哉是翁也”,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李贤注云:“东观记作‘●哉是翁’。”聚珍本从之。然类聚卷一八、卷五九,御览卷三五五、卷三八三引皆作“矍铄哉是翁也”。
  〔六六〕“二月到武陵临乡”,据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建武二十四年,援率军击武陵五溪蛮,“明年春,军至临乡”。是此“二月”当在建武二十五年。
  马廖〔一〕
  廖少习易经,清约沈静。援击武溪无功,卒于师,廖不得嗣爵。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廖传李贤注  马廖、任傀皆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二〕御览卷二四一
  马廖上疏长乐宫曰:〔三〕“夫改政移风,必有其本。长安语曰:‘城中好高髻,〔四〕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广眉,四方过半额。〔五〕城中好广袖,〔六〕四方用疋帛。’” 御览卷三六四
  司隶校尉梁松奏特进防、光、廖、廖子豫,〔七〕三家奴婢千人,〔八〕兄弟父子并受爵土,荣显冠世,多买京师膏腴美田,作大庐,近带城郭,妨困小民。御览卷八二一
  〔一〕 “马廖”,字敬平,马援长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谢承后汉书卷一。
  〔二〕 “马廖、任傀皆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范晔后汉书马廖传云:“少以父任为郎。明德皇后既立,拜廖为羽林左监、虎贲中郎将。”“任傀”,即任隗,事详范晔后汉书本传。
  〔三〕 “长乐宫”,此三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七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 “城中好高髻”,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七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 “过”,聚珍本作“且”,范晔后汉书马廖传同。
  〔六〕 “城中好广袖”,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一八亦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廖传作“城中好大袖,四方全疋帛”。
  〔七〕 “司隶校尉梁松奏特进防、光、廖、廖子豫”,聚珍本注云:“范书梁松殁于显宗永平四年,马氏之败在肃宗建初八年,于时松殁已久,此文有误。”
  〔八〕 “三家奴婢千人”,此句原无,御览卷五00引云:“司隶校尉梁松奏特进马防兄廖、廖子孙三家奴婢千人。”今据增补。“兄”当为“光”之讹,“孙”当为“豫”之讹。所谓“三家”,系指马援子廖、防、光三家。聚珍本未辑此句。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云:“防兄弟贵盛,奴婢各千人已上。”御览卷四七0引东观汉记马防传亦云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
  马防〔一〕
  永平十五年,〔二〕上始欲征匈奴,与窦固等议出兵调度,皆以为塞外草美,可不须马谷,〔三〕其各以。〔四〕固等将兵到炖煌,当出塞上,请马谷。上以固言前后相违,怒不与谷。皆言按军出塞,无谷马故事。马防言:“当与谷。”〔五〕上曰:“何以言之?”防对曰:“宣帝时,五将出征,按其奏言:〔六〕‘匈奴候骑得汉马矢,见其中有粟,知汉兵出,以故引去。’以是言之,马当与谷。”上善其用意微致,〔七〕敕下调马谷,防遂见亲近。〔八〕御览卷八九四  马防征西羌,〔九〕上喜防功,〔一0〕令史官作颂,颂其功伐。书钞卷一0二
  章帝建初三年,〔一一〕马防为车骑将军、城门校尉,置掾史,位在九卿上,绝席,班同三事。〔一二〕诏封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为颍阳侯,〔一三〕特以前参医药,懃劳省闼,绥定西羌,〔一四〕以襄城羹亭千二百五十户增防,〔一五〕身带三绶,宠贵至盛。〔一六〕御览卷六八二
  马防,字公平,〔一七〕为光禄勋,宿卫宫省。上数幸防府,赏赐饮食,行每日出。〔一八〕书钞卷五三
  大予丞鲍邺等上作乐事,下防。防奏言:“建初二年七月邺上言,天子食饮,必顺于四时五味,而有食举之乐。所以顺天地,养神明,求福应也。今官雅乐独有黄钟,而食举乐但有太簇,皆不应月律,恐伤气类。可作十二月均,各应其月气。公卿朝会,得闻月律,乃能感天,和气宜应。诏下太常评焉。太常上言,作乐器直钱百四十六万,奏寝。今明诏复下,臣防以为可须上天之明时,因岁首之嘉月,发太簇之律,奏雅颂之音,以迎和气。”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一九〕隋书音乐志
  马防,字孝孙,拜执金吾,〔二0〕性矜严公正,上言孝章,〔二一〕议多见用。〔二二〕书钞卷五四
  马防子钜,为常从小侯,六年正月斋宫中,上欲冠钜,夜拜为黄门侍郎,〔二三〕御章台下殿,陈鼎俎,自临冠之。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二四〕御览卷五四0
  马防多牧马畜,赋敛羌胡。〔二五〕帝不喜之,数加谴敕,所以禁遏甚备,由是权势稍损,宾客亦衰。御览卷六二七
  〔一〕 “马防”,马援第三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华峤后汉书卷一、张璠汉记。
  〔二〕 “永平十五年”,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三七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马谷”,聚珍本作“谷马”,御览卷八三七引同。
  〔四〕 “其各以”,此下有脱文,无从校补。
  〔五〕 “当与谷”,此句至“对曰”诸句原无,姚本、聚珍本亦未辑录,御览卷八三七引,今据增补。“当”字原误作“常”,依文义校改。
  〔六〕 “按其奏言”,此句原无,御览卷八三七引,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作“其奏言”,类聚卷九三引同。
  〔七〕 “微致”,原作“微动”,不成辞。御览卷八三七引作“微致”,当是,今据改正。聚珍本作“微至”。
  〔八〕 “防遂见亲近”,此条类聚卷八五亦引,字句较简略。
  〔九〕 “马防征西羌”,事在章帝建初二年。
  〔一0〕“喜”,姚本同,聚珍本作“嘉”。
  〔一一〕“章帝建初三年”,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五二引亦有,今据增补。据范晔后汉书马防传,肃宗即位,拜防中郎将,稍迁城门校尉。建初二年,金城、陇西羌皆反,拜防行车骑将军事,率军击羌。明年,诏征防还,拜车骑将军,城门校尉如故。
  〔一二〕“班同三事”,此句原无,书钞卷五二引云:“马防,章帝建初三年,防为车骑将军,班同三事。”翰苑新书卷三六引云:“马防班同三事。”今据增补。姚本有此句,聚珍本脱。水经注卷二二引云:“汉封车骑将军马防为侯国,防城门校尉,位在九卿上,绝席。”字句省略颇多。
  〔一三〕“诏封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为颍阳侯”,原无“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为”十字,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云:建初“四年,封防颍阳侯,光为许侯,兄弟二人各六千户”。此二句类聚卷五一引作“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户,防为颍阳侯”,御览卷一九九引作“封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户,为颍阳侯”,卷四七0引作“诏封防兄弟三人各三千户,防为颍阳侯”,卷五一五引作“马防兄弟二人皆各六千户”,皆有讹脱。
  〔一四〕“绥定西羌”,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一九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羹亭”,原作“美亭”,御览卷一九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羹亭”,类聚卷五一引同,今从改。水经注卷二一云:汝水又东南流径不羹城南,其地为亭,“东观汉记曰:‘车骑马防以前参药,勤劳省闼,增封侯国襄城羹亭千二百五十户。’即此亭也”。“千二百五十户”,姚本、聚珍本作“一千二百户”,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一九九引同。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作“千三百五十户”。
  〔一六〕“身带三绶,宠贵至盛”,记纂渊海卷七一引此二句。
  〔一七〕“字公平”,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云防字江平,书钞卷五四、御览卷二三七、翰苑新书卷三三引东观汉记又云防字孝孙。
  〔一八〕“行每日出”,此句有脱误。其下原有“上征讨四方,令防居守京师,抚百姓,治宫室,起学官”数句。按书钞卷五三下条注文云:“续汉书:‘李通字次元,为光禄勋。时上征讨四方,令通居守京师,抚百姓,治宫室,起学官。’”是书钞卷五三所引东观汉记“上征讨四方”云云,系由下条误入,今删去不录。
  〔一九〕“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马防上言:‘圣人作乐,所以宣气致和,顺阴阳也。臣愚以为可因岁首发太簇之律,奏雅颂之音,以迎和气。’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今据增补。“十月迎气乐”,范书马防传作“十二月迎气乐”。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据范书章帝纪李贤注所引辑录。玉海卷六、卷一二、卷一0四亦引此条文字,卷六据隋书音乐志引,卷一二所引与范书李贤注同,卷一0四亦同李贤注,然又略有增补。
  〔二0〕“拜执金吾”,据范晔后汉书马防传,防未曾拜执金吾,其弟光曾自越骑校尉迁执金吾。
  〔二一〕“上言孝章”,此句有讹误。御览卷二三七引作“上事处”,亦有误。
  〔二二〕“议多见用”,“议”原误作“义”,今据御览卷二三七、翰苑新书卷三三引改正。此条姚本作“马防,字孝孙,拜金吾,性矜严公正,数言政事,多见采用”,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辑录。聚珍本仅取姚本末三句,首句上补“防”字。万花谷续集卷三亦引此条,字句较略。
  〔二三〕“黄门侍郎”,原无“侍”字,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0一、卷四七0引有,今据增补。
  〔二四〕“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四七0引有此句,仅无“防”字。此条书钞卷五八、初学记卷一四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二五〕“赋敛羌胡”,书钞卷四一仅引此一句。
  马光〔一〕
  光遭母丧,哀恸感伤,形骸骨立。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防传李贤注  马光,字叔山,为卫尉,上以光谨敕畏慎,特亲异之。〔二〕书钞卷五三
  马光,字叔山,监越骑校尉。视事,帅厉吏士,〔三〕教习有方。〔四〕时五校尉令在北军营中,光以为五校尉主禁兵武备,〔五〕所以宿卫两宫,不宜在一处,表请二校尉附北宫。诏书许越骑、射声等治北宫。〔六〕书钞卷六一
  章帝与舅马光诏曰:“朝送鹿脍,宁用饭也。” 御览卷八六二
  马光,字叔山,拜太仆,视事减省诸费,岁千万以上。书钞卷五四
  光前坐党附窦宪,〔七〕归国,为宪客奴所诬告。奴名玉当。初,窦氏有事,玉当亡,私从光乞,不与。恨去,怀挟欲中光。官捕得玉当,因告言光与宪有恶谋,光以被诬不能自明,乃自杀。光死后,宪他奴郭扈自出证明光、宪无恶言,光子朗上书迎光丧葬旧茔,诏许之。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防传李贤注
  〔一〕 “马光”,马援第三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马防传略载其事。
  〔二〕 “特亲异之”,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 “视事,帅厉吏士”,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凡四引东观汉记马光传,其中两引亦有此二句,今据增补。
  〔四〕 “教习有方”,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书钞卷六一有一处引作“教习吾兵”。按姚本、聚珍本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
  〔五〕 “主禁兵武备”,此五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有一处引东观汉记亦有此五字,今据增补。
  〔六〕 “等”,姚本、聚珍本作“寺”。
  〔七〕 “光前坐党附窦宪”,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此三句下李贤注尚引有“乃自杀”一句,因与下文重复,今删去。据范书和帝纪,光自杀于永元六年二月。
  马客卿〔一〕
  马援子客卿,〔二〕幼而歧嶷,年六岁,能应接诸公,专对宾客。尝有死罪亡命者来过,客卿逃匿不令人知。外若讷而内沉敏。〔三〕援甚奇之,〔四〕以为将相器,故以客卿字焉。御览卷三八四
  〔一〕 “马客卿”,马援第四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附载其事。客卿为字,依史例当以名标目。因客卿名不可考,姑以字立目。袁宏后汉纪卷九云:“客卿幼而奇嶷。初,援南定百越,北征匈奴,谋议之士集于门下。客卿年六岁,能应接诸公,专对宾客。尝有死罪亡命者,客卿逃匿之,不令人知。援甚奇之,以为壮大必任将相,故以秦时官号字焉。”
  〔二〕 “子”,原误作“字”,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三〕 “内”,原脱,聚珍本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客卿“外若讷而内沉敏”。
  〔四〕 “援”,原误作“兄”,聚珍本不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亦作“援”,今据改正。
  马严〔一〕
  余卒时,严七岁,依姊婿父九江连率平阿侯王述。〔二〕明年,母复终,会述失郡,居沛郡。建武三年,余外孙右扶风曹贡为梧安侯相,迎严归,养视之。至四年,叔父援从车驾东征,过梧安,乃将严兄弟西。严年十三至雒阳,留寄郎朱仲孙舍,大奴步护视之也。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严从其故门生肆都学击剑,习骑射。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从司徒祭酒陈元受春秋左氏。〔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帝诏马严留仁寿闼,与校书郎杜抚、班固定建武注记。〔四〕御览卷一八四
  显宗拜马严持兵长史,将北军五校士、羽林兵三千人,屯西河美稷,卫护南单于,听置司马、从事。牧守谒敬,同之将军。敕严过武库,〔五〕祭蚩尤,帝亲御阿阁,〔六〕观其士众,时人荣之。御览卷五二六
  马严拜御史中丞,〔七〕赐冠帻衣服车马。严为司马,职典兰台,外营州牧,举劾按章,申明旧典,奉法察举,无所回避,百寮惮之。〔八〕书钞卷六二
  马严,字威卿,为五官中郎将,边境每有事,辄下严处便宜。上初立,汲汲欲知下情,引纳严,敕有所闻见辄言。帝令自今以往,诸上便宜封表,遣子以往,都使诣省门,帝自劳以手书。书钞卷六三
  马严为陈留太守。〔九〕建初中,严病,遣功曹史李龚奉章诣阙。上亲召见龚,〔一0〕问疾病形状,以黄金十斤、葛缚佩刀、书刀、革带付龚,〔一一〕赐严,遣太医送方药。〔一二〕类聚卷六0
  〔一〕 “马严”,字威卿,马援兄马余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依姊婿父九江连率平阿侯王述”,据汉书元后传载,成帝河平二年,王谭被封为平阿侯。谭卒,子仁嗣。仁卒,子术嗣,时为平帝元始三年。“王述”与“王术”为一人。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援兄子婿王磐子石,王莽从兄平阿侯仁之子也。”则王述当为马严姊婿之昆弟,此云姊婿父,不可据。
  〔三〕 “从司徒祭酒陈元受春秋左氏”,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严“从平原杨太伯讲学,专心坟典,能通春秋左氏”。李贤注云:“东观记曰从司徒祭酒陈元受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四〕 “与校书郎杜抚、班固定建武注记”,原脱“郎”字,聚珍本未脱,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明德皇后既立,严乃闭门自守,犹复虑致讥嫌,遂更徙北地,断绝宾客。永平十五年,皇后敕使移居洛阳。显宗召见,……有诏留仁寿闼,与校书郎杜抚、班固等杂定建武注记。”此条玉海卷一六九亦引,文字微异。
  〔五〕 “武库”,为藏兵器之所,令一人,秩六百石。
  〔六〕 “阿”,范晔后汉书马严传李贤注云:“曲也。”
  〔七〕 “马严拜御史中丞”,此句合璧事类后集卷二五、翰苑新书卷一三引作“马严,字威卿,拜中丞”。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肃宗即位,征拜侍御史中丞。”
  〔八〕 “百寮惮之”,此条姚本未辑录,聚珍本作“拜中丞,严举劾按章,申明旧典,奉法察举,无所回避,百寮惮之”,脱漏颇多。
  〔九〕 “马严为陈留太守”,时在建初二年。
  〔一0〕“亲”,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五、卷八一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一〕“书刀”,姚本、聚珍本作“书带”,误。御览卷三四五引云:“以黄金十斤、佩刀、书刀、革带付龚。”玉海卷一五一引云:“建初中,以佩刀、书刀赐马严。”又引云:“建初中,以书刀赐马严。”皆可证“书刀”二字是。
  〔一二〕“遣太医送方药”,原无此句,御览卷三四五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句,句末增一“也”字。书钞卷一九引云:“马严病,并送方药。”
  马融〔一〕
  马融与伯世书曰:〔二〕“愦愦愁思,犹不解怀。思在竹间,放狗逐麋。晚秋涉冬,大苍出笼。〔三〕黄棘下菟,芼以干蔡。以送余日,兹乐而已。”御览卷九二六  马融才高博洽,为通儒,教养诸生,常有千数。涿郡卢植、北海郑玄,皆其徒也。善鼓瑟,好吹笛,达生任性,不拘儒者之节。居宇器服,多存侈饰。常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弟子以次相传,鲜有入其室者。〔四〕御览卷四九三
  〔一〕 “马融”,字季长,马严第五子,范晔后汉书卷六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九亦略载其事。
  〔二〕 “伯世”,谢伯世。类聚卷九一载马融与谢伯世书。
  〔三〕 “大苍”,谓鹰。
  〔四〕 “鲜有入其室者”,此条御览卷八一六,记纂渊海卷四0、卷五一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马棱〔一〕
  从兄毅,张掖属国都尉。〔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棱传李贤注  马棱,字伯威,为广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虫伤谷,谷价贵。棱有威德,奏罢盐官,振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兴复陂湖,增岁租十余万斛。〔三〕书钞卷七五、类聚卷一00、御览卷九四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棱传李贤注
  马棱为会稽太守,诏诘会稽车牛不务坚强,车皆以桃枝细簟。〔四〕御览卷七0八
  〔一〕 “马棱”,马援族孙,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
  〔二〕 “从兄毅,张掖属国都尉”,范晔后汉书马棱传云:棱“少孤,依从兄毅共居业,恩犹同产”。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毅,张掖属国都尉。”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从兄”二字辑录。
  〔三〕 “增岁租十余万斛”,书钞卷七五引云:“马援为广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虫伤谷,援有威德,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援”乃“棱”字之讹。类聚卷一00引云:“马棱为广棱太守,郡连有蝗虫,谷价贵。棱奏罢盐官,振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御览卷九四三引云:“马棱,字伯威,为广陵太守,奏罢盐官,赈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范晔后汉书马棱传李贤注引云:“棱在广陵,蝗虫入江海,化为鱼虾,兴彼陂湖,增岁租十余万斛。”此条即综合各书所引辑录。事文类聚前集卷五,合璧事类卷二0、别集卷八七、别集卷九四,记纂渊海卷五、卷九九,玉海卷二三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四〕 “车皆以桃枝细簟”,“枝”字下书钞卷一三三引有“竹”字。
  朱勃
  朱勃,〔一〕字叔阳,〔二〕年十二能诵诗、书。常候马援兄况。勃衣方领,能矩步,〔三〕辞言娴雅。援裁知书,见之自失。况知其意,酌酒慰援曰:〔四〕“朱勃小器速成,智尽此耳,卒当从汝禀学,勿畏也。”勃未二十,右扶风请试守渭城宰。〔五〕及援为将军,封侯,而勃位不过县令。援后虽贵,常待以旧恩而卑侮之,勃愈自亲。及援遇谗,唯勃能终焉。御览卷五一五  朱勃上书理援曰:“八年,车驾讨隗嚣,豪强略城,酋羌煞吏,〔六〕唯独狄道为国坚守,士民饥馑,乃啖弩煮履。〔七〕寄命漏刻。〔八〕援谋如涌泉,势如转圆。〔九〕救倒悬之急,存几亡之城。〔一0〕飞鸟跱衡,〔一一〕马惊触虎,物类相生,亦无不有。” 书钞卷一五六
  章帝下诏曰:“告平陵令、丞:县人故云阳令朱勃,建武中以伏波将军爵土不传,上书陈状,不顾罪戾,怀旌善之志,有烈士之风。诗云:‘无言不雠,无德不报。’其以县见谷二千斛赐勃子若孙,勿令远诣阙谢。” 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一〕 “朱勃”,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略载其事。
  〔二〕 “字叔阳”,此句下聚珍本有“扶风平陵人”一句。
  〔三〕 “矩步”,原作“行步”,聚珍本作“矩步”,御览卷四四二亦引作“矩步”。按当作“矩步”,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即作“矩步”,李贤注:“矩步者,回旋皆中规矩。”
  〔四〕 “酌酒慰援曰”,此句上聚珍本有“乃自”二字,御览卷四四二引同。
  〔五〕 “试守”,暂时署理某官,以试其才能。汉制,一县之宰可试守,试守一岁,如果称职,则可即真,食其全俸。
  〔六〕 “酋羌煞吏”,书钞卷一三六引同,聚珍本作“酋长杀吏”,御览卷三四八引作“羌反杀吏”。
  〔七〕 “啖弩煮履”,御览卷三四八引同。聚珍本作“煮履啖弩”,书钞卷一三六引与聚珍本同。御览卷四八六引作“啖弩煮履”。
  〔八〕 “寄命漏刻”,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八六引亦有此句,今据增补。
  〔九〕 “援谋如涌泉,势如转圆”,此二句原无,御览卷四四八、文选卷五六曹植王仲宣诔李善注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二句,惟“圆”作“规”。
  〔一0〕“救倒悬之急,存几亡之城”,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八引亦有此二句,与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今据增补。
  〔一一〕“飞鸟跱衡”,此下四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四颜延之赭白马赋李善注亦有此四句,今据增补。“衡”,聚珍本误作“冲”。
  樊重
  樊重,〔一〕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殖。〔二〕御览卷八二二  樊重治家产业,起庐舍,高楼连阁,陂池灌注,竹木成林,六畜杂果,〔三〕檀漆桑麻,闭门成市。〔四〕类聚卷六五
  樊重,字君云,南阳人。家素富,外孙何氏兄弟争财,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五〕县中称美,推为三老。年八十余终。〔六〕其素所假贷人间数百万,〔七〕遗令焚削文契。债家闻者皆惭,争往偿之,诸子从敕,竟不肯受。御览卷五九八
  樊重,世祖即位,追尊樊氏,封为寿张敬侯。书钞卷四七
  〔一〕 “樊重”,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樊宏传、袁宏后汉纪卷七略载其事。
  〔二〕 “好货殖”,此条类聚卷六五亦引,字句稍略。
  〔三〕 “六畜杂果”,此下二句原无,御览卷八二七引有,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此下二句。
  〔四〕 “闭门成市”,初学记卷一八引云:“樊重素富,闭门成市。”
  〔五〕 “讼”,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九一引同,今据增补。
  〔六〕 “终”,此字上御览卷四九一引有“临”字,以“临终”二字作一句读。
  〔七〕 “素”,此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0四、御览卷四九一引同,今据增补。
  樊宏
  樊宏,〔一〕字靡卿,拜光禄大夫,位特进。〔二〕御览卷四三0  樊宏封长罗侯,〔三〕建武十有三年,徙都尉,〔四〕封谢侯。十五年,徙封寿张侯,薨。〔五〕书钞卷四八
  樊宏为人谦慎,常诫其子曰:“富贵盈溢,未有能终者。天道恶满而好谦,〔六〕前世贵戚皆明戒也。保身全己,岂不乐哉!”每当朝会,〔七〕迎期先到,俯伏待事,时至乃起。帝闻之,敕驺临朝乃告,勿令豫到。及病困,车驾临问其所欲言,宏顿首自陈:“无功享食大国,愿还寿张,食小乡亭。”上悲伤其言而不许。御览卷四二三
  〔一〕 “樊宏”,樊重长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拜光禄大夫,位特进”,此为光武帝即位时事。此下尚引有以下一段文字:“宏为人谦慎,每当朝会,先到,俯伏待事,时至乃起。上闻之,敕驺临朝乃告,勿令豫到。”因与下文重复,今删去。
  〔三〕 “樊宏封长罗侯”,时在建武五年。
  〔四〕 “徙”,姚本、聚珍本作“从”。
  〔五〕 “薨”,姚本、聚珍本无此字。据范晔后汉书樊宏传载,宏卒于建武二十七年。
  〔六〕 “天道恶满而好谦”,此句至“岂不乐哉”数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二三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四五八引亦有此数句,惟“前世贵戚皆明戒也”句脱“皆”字。
  〔七〕 “每当朝会”,此句至“勿令豫到”数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二四三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二四三引“每当朝会”句脱“当”字,“敕驺临朝乃告”句脱“驺”字,而御览卷四三0引皆未脱。
  樊鯈
  樊鯈,〔一〕字长鱼,事后母至孝,〔二〕母常病痈,鯈昼夜匍伏,不离左右,至为吮痈。〔三〕御览卷四一二  樊鯈至孝,母终,上遣中黄门朝暮餐食。〔四〕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
  野王献甘胶、膏饧,每作大发,〔五〕吏以为饶利。樊鯈知之,临薨奏焉。御览卷八五二
  〔一〕 “樊鯈”,樊宏长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一0亦略载其事。初学记卷一七引云:“雍倏,字长鱼,事母至孝,母尝病□,倏昼夜匍伏,不离左右,至为吮□。”姚本、聚珍本把“倏”字正作“鯈”,然不知改“雍”作“樊”,遂使姚本、聚珍本皆误以樊鯈、雍鯈为二人。姚本于雍鯈传注云:“范书阙。”聚珍本亦置雍鯈于时代不可考之列。
  〔二〕 “后”,原脱,永乐大典卷六六二、卷一0八一二引亦脱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七四二引亦有,范晔后汉书樊鯈传同,今据增补。
  〔三〕 “痈”,永乐大典卷一0八一二引同,御览卷七四二、永乐大典卷六六二引作“嗽”。
  〔四〕 “上遣中黄门朝暮餐食”,范晔后汉书樊鯈传云:鯈“事后母至孝,及母卒,哀思过礼,毁病不支,世祖常遣中黄门朝暮送饘粥”。
  〔五〕 “每作大发”,此句范晔后汉书樊鯈传作“每辄扰人”。
  樊梵
  樊梵,〔一〕字文高,为尚书郎,〔二〕每当直事,〔三〕常晨驻车待漏。〔四〕虽在闲署,冠剑不解于身。每斋祠,恐失时,乃张灯俯伏。〔五〕为郎二十三岁,〔六〕未尝被奏,三署服其慎重。〔七〕御览卷二一五
  〔一〕 “樊梵”,樊鯈第三子,范晔后汉书樊鯈传略载其事。
  〔二〕 “尚书”,此二字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0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当”,原误作“尝”,姚本、聚珍本作“当”,书钞卷三六、卷六0,类聚卷六八,御览卷二、卷四三0,海录碎事卷一二,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今据改正。
  〔四〕 “常晨驻车待漏”,原无“常晨”二字,书钞卷六0、玉海卷一一引同。而类聚卷六八、御览卷二、海录碎事卷一二、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云“常晨驻车待漏”,皆有“常晨”二字,今据增补。聚珍本作“常晨驻马待漏”,御览卷四三0引同。
  〔五〕 “乃”,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0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二十三岁”,书钞卷三六、卷六0引作“二十岁”。按“二十三岁”是。范晔后汉书樊鯈传云:“梵字文高,为郎二十余年。”
  〔七〕 “三署”,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云:“元兴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见禁中。”李贤注引汉官仪云:“三署谓五官署也,左、右署也,各置中郎将以司之。”“慎重”,聚珍本作“慎也”,书钞卷六0引同,而卷三六引作“重慎”。
  樊准
  樊准,〔一〕字幼陵,为州从事,〔二〕临职公正,〔三〕不发私书,世称冰清。〔四〕书钞卷三七  樊准见当世学者少惧,〔五〕先王道术陵迟,乃上疏曰:〔六〕“光武受命中兴之初,〔七〕群雄扰于冀州,旌旗乱于大泽,然犹投戈讲学,息马论道。孝明皇帝尤垂意于经学,即位删定乖疑,〔八〕稽合图谶,封师太常桓荣为关内侯,亲自制作五行章句,每享射礼毕,〔九〕正坐自讲,诸儒并听,四方欣欣。是时学者尤盛,〔一0〕冠带搢绅游辟雍,观化者以亿计。” 御览卷六一三
  樊准,字幼陵,〔一一〕为御史中丞,执宪御下,举正非法,百僚震悚。〔一二〕书钞卷六二
  樊准拜尚书令,沈深博雅,〔一三〕明习汉家故事。〔一四〕周密畏慎。〔一五〕书钞卷五九
  〔一〕 “樊准”,樊宏族曾孙,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准”作“准”。李贤注云:“‘准’或作‘准’。”姚本把樊准和樊准误分为二人,樊准列于卷四,樊准列于卷七,谬甚。
  〔二〕 “为州从事”,书钞卷七三、御览卷二六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为别驾从事”,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七三所引辑录。
  〔三〕 “临职”,书钞卷七三引作“坚直”。
  〔四〕 “世称冰清”,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七三引同,今据增补。此条书钞卷七七亦引,字句较为简略。
  〔五〕 “惧”,聚珍本作“悯”。
  〔六〕 “乃上疏曰”,邓太后临朝,儒学陵替,樊准乃上此疏。
  〔七〕 “光武”,此二字下聚珍本有“皇帝”二字。
  〔八〕 “孝明皇帝尤垂意于经学,即位删定乖疑”,此二句聚珍本作“孝明皇帝尤垂情古典,游意经艺,删定乖疑”。
  〔九〕 “毕”,原脱,依文义当有此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0〕“尤”,聚珍本作“大”。
  〔一一〕“幼陵”,原误作“初陵”,书钞卷三六、御览卷二二五引皆不误,今据改正。
  〔一二〕“悚”,书钞卷三六、御览卷二二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栗”,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三六所引辑录。
  〔一三〕“沈深博雅”,聚珍本无此句。
  〔一四〕“明习汉家故事”,原脱“家”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一、类聚卷四八引亦有,今据增补。“故”字姚本、聚珍本作“旧”,类聚卷四八引亦作“旧”,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五九、初学记卷一一、御览卷二一0引作“故”。
  〔一五〕“周密畏慎”,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四八、御览卷二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

  阴睦〔一〕
  建武三年,〔二〕追尊贵人父睦为宣恩侯。睦,皇后父也。书钞卷四七
  〔一〕 “阴睦”,南阳新野人,光烈阴皇后父,范晔后汉书卷一0光烈阴皇后纪略载其事,“睦”字作“陆”。李贤注云:“东观记:‘有阴子公者,生子方,方生幼公,公生君孟,名睦,即后之父也。’今世本‘睦’作‘陆’。”
  〔二〕 “三年”,聚珍本作“二年”。据范晔后汉书光烈阴皇后纪,建武九年,下诏追尊阴陆为宣恩哀侯。
  阴识
  阴识为执金吾,〔一〕居位数十年,与宾客语,不及国家,其重慎如此。〔二〕御览卷四三0  阴识为执金吾,入则造也。〔三〕书钞卷五四
  〔一〕 “阴识”,字次伯,阴睦长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七亦略载其事。
  〔二〕 “其重慎如此”,此条书钞卷五四亦引,字句稍有不同。
  〔三〕 “入则造也”,此句有脱文。姚本、聚珍本皆无此条。
  阴兴
  阴兴,〔一〕字君陵,为期门仆射,从上出入,常操小盖,疾风暴雨,屏翳左右,泥涂隘狭,自投车下,脱葱解履,涉淖至膝。〔二〕御览卷三八六  上欲封阴兴,〔三〕置印绶于前,兴固让曰:“臣未有先登陷阵之功,而一家数人并蒙爵土,令天下觖望,诚不愿。”〔四〕帝嘉兴之让,不夺其志。〔五〕御览卷四二四
  阴兴,字君陵,尽忠竭思,其无益于国,虽在骨肉,不以私好害公义。与张宗、鲜于褒不相善,〔六〕而知其有用,犹称其所长而荐之。〔七〕张汜、杜禽之徒与兴厚善,〔八〕以其华而少实,私货以财,终不为言,是以世称其忠平。御览卷四二九
  兴夫人薨,会葬,诏使五官中郎将持节至墓赐印绶,诏追封加谥兴曰鲖阳翼侯。书钞卷四七
  初,阴氏世奉管仲之祀于邑,谓之“相君子”。至子方,以累积恩德,为神所飨,腊日晨炊于灶,神见,再拜受庆。时有黄羊,因以祠之。自是富殖百万,田至七百顷。后世子孙,常以腊日奉祠灶神以黄羊。〔九〕类聚卷八0
  〔一〕 “阴兴”,阴睦次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七亦略载其事。
  〔二〕 “膝”,聚珍本作“踝”。
  〔三〕 “阴兴”,原误作“樊兴”。
  〔四〕 “诚不愿”,聚珍本未辑此句。范晔后汉书阴兴传作“至诚不愿”。袁宏后汉纪卷七作“臣诚不愿”。
  〔五〕 “不夺其志”,此条书钞卷四八、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二0一亦引,字句微异。
  〔六〕 “与张宗、鲜于褒不相善”,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与同郡张宗、上谷鲜于褒不相好”,与范晔后汉书阴兴传同。“善”字原误作“喜”,书钞卷三七引云“与张宗、鲜于褒不相善”,今据改。
  〔七〕 “荐”,书钞卷三七引同,姚本、聚珍本作“达”,与范晔后汉书阴兴传同。
  〔八〕 “张汜、杜禽之徒与兴厚善”,书钞卷三七引同,惟“与兴”二字作“兴与”。“张汜”二字上姚本、聚珍本有“友人”二字,与范晔后汉书阴兴传同。
  〔九〕 “常以腊日奉祠灶神以黄羊”,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按风俗通义祀典篇云:“汉记:‘南阳阴子方积恩好施,喜祀灶,腊日晨炊而灶神见,再拜受神,时有黄羊,因以祀之。其孙识,执金吾,封原鹿侯;兴,卫尉,鲖阳侯。家凡二侯,牧守数十。其后子孙常以腊日祀灶以黄羊。’”“汉记”,即指东观汉记。所引与类聚卷八0略有不同。
  阴傅
  阴傅封隐强侯。〔一〕七年,以隐强属西,〔二〕徙封于丹阳,为期思侯。〔三〕书钞卷四八
  〔一〕 “阴傅”,阴兴第二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阴兴传略载其事。“傅”字范书作“博”。“隐强侯”,姚本、聚珍本作“□强侯”,范书同,李贤注云:“□强,县属汝南郡,在□水之北。”阴傅于永平元年封隐强侯。
  〔二〕 “以隐强属西”,此下有阙文。
  〔三〕 “徙封于丹阳,为期思侯”,聚珍本注云:“司马彪郡国志□强、期思并属汝南郡,丹阳无期思地,此文有误。”

卷十三  传八
  东观汉记卷十三
  传八
  卓茂
  卓茂,〔一〕字子康,〔二〕南阳人也。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卓茂为丞相史,〔三〕尝出,道中有人认茂马者。茂问失马几日,〔四〕对曰:“月余矣。”茂曰:“然此马畜已数年。”遂解马与之,曰:“即非所失,幸至丞相府还我。”乃步挽车去。后马主自得马,〔五〕惭愧诣府,叩头谢归焉。〔六〕类聚卷九三
  卓茂,字子康,南阳人。迁密令,视民如子,口无恶言,吏民亲爱而不忍欺之。民尝有言部亭长受其米肉遗者,〔七〕茂问之曰:“亭长从汝求乎?为汝有事属之而受乎?〔八〕将平居以恩意遗之乎?”民曰:“往遗之耳。”茂曰:“遗之而受,何故言耶?”民曰:“窃闻贤明之君,〔九〕使民不畏吏,吏不取民。今我畏吏,是以遗之。”茂曰:“凡人所以贵于禽兽者,以有仁爱,知相敬事也。今邻里尚致馈,此乃相亲,况吏民乎?凡人之生,群居杂处,故有经纪礼义以相交接。汝独不欲修之,宁能高飞远去,不在人间耶?亭长素为善吏,〔一0〕岁时遗之,礼也。”民曰:“苟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设大法,礼从人情。今我以礼教汝,必无怨恶。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时天下大蝗,河南二十余县皆被其灾,独不入密界。督邮言之,〔一一〕太守不信,自出按行,〔一二〕见乃服焉。御览卷二六七
  守令与茂并居,久之,吏人不归往守令。〔一三〕范晔后汉书卷二五卓茂传李贤注
  是时王莽秉政,置大司农六部丞,劝课农桑,迁茂为京部丞,密人老少皆涕泣随送。〔一四〕范晔后汉书卷二五卓茂传李贤注
  上初即位,先访求茂,〔一五〕茂谒见,时年七十余矣。〔一六〕建武元年诏曰:“故密令卓茂,束身自脩,执节淳固,断断无他,其心休休焉。夫士诚能为人所不能为,则名冠天下,当受天下重赏。故武王诛纣,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今以茂为太傅,封褒德侯,〔一七〕赐安车一乘,衣一袭,金五百斤。”〔一八〕御览卷二0一
  茂为人恬荡乐道,惟实不为华貌,行己在于清浊之间,自束发至白首,与人未尝有争竞。范晔后汉书卷二五卓茂传李贤注
  〔一〕 “卓茂”,范晔后汉书卷二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字子康”,原误作“字子容”,聚珍本作“字子康”,书钞卷五二,御览卷二0六、卷二六七引亦作“字子康”,与范晔后汉书卓茂传同,今据改正。
  〔三〕 “丞相史”,时孔光为丞相,茂为孔光府史。孔光为丞相是在哀帝年间。
  〔四〕 “茂问失马几日”,此句御览卷四九一引作“茂问亡马几时乎”。
  〔五〕 “后马主自得马”,此句聚珍本作“后日马主自得其马”,御览卷四九一引同。
  〔六〕 “惭愧诣府,叩头谢归焉”,此二句原作“惭愧诣茂”,今据聚珍本、御览卷四九一引校改。
  〔七〕 “部亭长”,即所部亭长。
  〔八〕 “属”,读作“嘱”。
  〔九〕 “明”,范晔后汉书卓茂传同,聚珍本作“圣”。
  〔一0〕“亭长素为善吏”,此下三句原无,御览卷八六三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下三句,但连缀于上文“知相敬事也”句下。今据范晔后汉书卓茂传置此。
  〔一一〕“督邮”,汉制,郡监属县,设五部,部有督邮掾,以察诸县。见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
  〔一二〕“行”,原误作“幸”,聚珍本作“行”,范晔后汉书卓茂传同,今据改正。
  〔一三〕“吏人不归往守令”,此条上有阙文。范晔后汉书卓茂传云:茂“迁密令,……初,茂到县,有所废置,吏人笑之,邻城闻者皆蚩其不能。河南郡为置守令,茂不为嫌,理事自若。数年,教化大行,道不拾遗”。可见此条上当有“河南郡为置守令”一句。姚本、聚珍本已增入。聚珍本将此条连缀于上条“视民如子”句前。
  〔一四〕“密人老少皆涕泣随送”,此条全为范晔后汉书卓茂传中文字,李贤于此段文字下注云:“王莽摄政,置大司农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劝课农桑。今书及东观记并言六部。”从李贤注来看,东观汉记卓茂传当有王莽秉政,茂为京部丞事,今摘录范书文句编次于此。范书文句虽然未必与东观汉记尽符,但亦不会相去太远。
  〔一五〕“上初即位,先访求茂”,此二句原无,御览卷七一0引,今据增补。“求”字下御览引有“贤”字,系衍文,今删去。
  〔一六〕“茂谒见,时年七十余矣”,此二句原无,御览卷二0六引,今据增补。御览引原无“时”字、“矣”字,范晔后汉书卓茂传李贤注引有,今据增补。
  〔一七〕“褒德侯”,书钞卷四八、卷一二九,御览卷七一0引皆同。范晔后汉书卓茂传作“褒德侯”,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皆作‘宣德侯’。”聚珍本、御览卷二0六引东观汉记、书钞卷五二引应劭汉官皆作“宣德侯”。疑东观汉记传本有作“褒德侯”者,也有作“宣德侯”者。
  〔一八〕“金五百斤”,范晔后汉书卓茂传作“絮五百斤”。似以范书为是。此条书钞卷一九、记纂渊海卷七一亦引,字句极略。聚珍本作“光武即位,先访求茂,茂时年七十余矣。诏封茂宣德侯,以茂为太傅,赐几杖、安车一乘”。事类赋卷一四引作“光武拜密令卓茂为太傅,封褒德侯,赐之几杖”。
  鲁恭
  鲁恭,〔一〕字仲康,扶风人。父建武初为武陵太守,〔二〕卒官。时恭年十二,弟丕年七岁,〔三〕昼夜号踊不绝声,郡中赙赠无所受。及归服丧,礼过成人。耽思闭门讲诵,〔四〕兄弟双高。太尉赵喜闻鲁恭志行,〔五〕每岁时遣子送米肉,辞让不敢当。恭怜丕小,欲先就其名,〔六〕讬疾不仕。郡数以礼请,谢不肯应。母强遣之,〔七〕恭不得已而行,〔八〕因留新丰教授。丕举秀才,〔九〕恭乃始为郡吏。〔一0〕御览卷五一五  鲁恭为中牟令,宿讼许伯等争陂泽田,积年州郡不决。恭平理曲直,各退自相责让。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
  鲁恭为中牟令,时郡国螟伤稼,犬牙缘界,不入中牟。河南尹袁安闻之,疑其不实,使仁恕掾肥亲往察之。〔一一〕恭随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过止其傍,傍有童儿。亲曰:“何不捕之?”儿言“雉方将鶵”。亲嘿然有顷,与恭诀曰:〔一二〕“所以来者,〔一三〕欲察君之治迹耳。今虫不犯境,此一异也。化及鸟兽,此二异也。竖子有仁心,三异也。府掾久留,〔一四〕担扰贤者。”具以状白安。〔一五〕类聚卷一00
  帝时伐匈奴,鲁恭上疏谏曰:〔一六〕“窃见窦宪、耿秉,衔使奉命,〔一七〕暴师于外。陛下亲劳,忧在军役,诚欲以安定边陲,为民除害。臣思之,未见其便。数年以来,民食不足,国无蓄积,〔一八〕盛春兴发,〔一九〕扰动天下,妨废农时,以事夷狄,非所以垂意于中国,悯念民命也。”御览卷四五三
  鲁恭上疏曰:“举无遗策,动不失其中。”〔二0〕文选卷五三陆机辩亡论李善注
  五月姤卦用事。〔二一〕范晔后汉书卷二五鲁恭传李贤注
  〔一〕 “鲁恭”,范晔后汉书卷二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四、卷一六亦略载其事。
  〔二〕 “建武初”,此三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四引亦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鲁恭传云:恭“父某,建武初为武陵太守,卒官”。
  〔三〕 “丕”,原误作“平”,下同,聚珍本不误,范晔后汉书鲁恭传亦不误,今据改。
  〔四〕 “耽思闭门讲诵”,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二五引亦有,今据增补。“耽思”上下脱漏二字,“耽思”与所脱二字原为四字句,其下“闭门讲诵”为另一四字句。
  〔五〕 “太尉赵喜闻鲁恭志行”,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六三引亦有,今据增补。此三句御览卷四二五引作“太尉赵喜岁时遗子送米肉,辞让不受”,“遗”乃“遣”字之误。“赵喜”,聚珍本作“赵□”,范晔后汉书本传亦作“赵□”。按“喜”、“□”,古今字。
  〔六〕 “欲先就其名”,此句上原衍“不”字,文义全非。聚珍本无,御览卷四一六引亦无,今据删。范晔后汉书鲁恭传云:“恭怜丕小,欲先就其名,讬疾不仕。”
  〔七〕 “母强遣之”,原脱“遣”字,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一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八〕 “行”,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一六引作“西”,与范晔后汉书鲁恭传相合。
  〔九〕 “丕举秀才”,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一六引作“丕举方正”。此句上聚珍本有“建初中”一句。范晔后汉书鲁恭传云:“建初初,丕举方正。”聚珍本“建初中”一句,即据此改补。
  〔一0〕“恭乃始为郡吏”,此条御览卷三八四亦引,只有“礼过成人”以上诸句。
  〔一一〕“仁恕掾”,范晔后汉书鲁恭传李贤注:“主狱,属河南尹,见汉官仪。”
  〔一二〕“亲嘿然有顷,与恭诀曰”,原仅有“亲”、“曰”二字,其他七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九一七引亦有,今据增补。“嘿”,与“默”字同,聚珍本已改作“默”。
  〔一三〕“所以来者”,聚珍本同,文选卷三六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李善注、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皆同,独御览卷九一七引作“本来考君界有无虫耳”,似非原书旧文。
  〔一四〕“府掾久留”,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九一七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具以状白安”,此句聚珍本作“因还府具以状白安”,御览卷九一七引同,仅无“具”字。此条类聚卷九0亦引,文字简略。
  〔一六〕“鲁恭”,其下原有“王”字,显系衍文,聚珍本无,今据删。
  〔一七〕“衔”,原作“御”,“御使”,不成词。聚珍本作“衔”,今据改。
  〔一八〕“蓄”,此字原脱,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鲁恭传同,今据增补。
  〔一九〕“发”,此字原脱,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鲁恭传有“今乃以盛春之月,兴发军役,扰动天下”云云诸语,可见聚珍本补“发”字是正确的,今从之。
  〔二0〕“动不失其中”,鲁恭上疏颇多,此疏不见范晔后汉书鲁恭传,又疏前后语阙,无从判断此疏为何时所上。此条文选卷五六曹植王仲宣诔李善注亦引,文字全同。
  〔二一〕“五月姤卦用事”,范晔后汉书鲁恭传载,和帝末年,下令麦秋得案验薄刑,而州郡好以苛察为政,遂以盛夏断狱。鲁恭上疏谏止。此语即为疏中语。范书鲁恭传节录此疏,可参阅。李贤注云:“姤卦巽下干上,初六,一阴爻生,五月之卦也。”
  鲁丕
  鲁丕,〔一〕字叔陵,专心于学,朝夕孜孜,〔二〕兼通五经,〔三〕为当世大儒。拜赵相,〔四〕为政尚宽惠礼让,虽有官,不废教授,门人常有数百,关东号曰“五经复兴鲁叔陵”。〔五〕书钞卷一00  和帝召诸儒,鲁丕与侍中贾逵、尚书令黄香等相难数事,〔六〕帝善丕对,罢朝,特赐官帻履□。〔七〕书钞卷一三六
  〔一〕 “鲁丕”,范晔后汉书卷二五鲁恭传附有鲁丕传。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六亦略载鲁丕事。
  〔二〕 “专心于学,朝夕孜孜”,原无此二句,书钞卷六七引有,今据增补。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性沈深好学,孳孳不倦”。按此二句非东观汉记旧文,姚本从范晔后汉书鲁丕传中摘补,聚珍本又抄自姚本。
  〔三〕 “兼通五经”,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以鲁诗、尚书教授”。按范晔后汉书鲁丕传云:丕“兼通五经,以鲁诗、尚书教授,为当世名儒”。姚本、聚珍本所增一句,即本于此。
  〔四〕 “拜赵相”,此下五句原无,御览卷二四八引有,今据增补。此五句姚本作“拜赵相,门生就学者百余人”,与范晔后汉书鲁丕传全同。聚珍本“不废教授”句脱“授”字,“门人常有数百”句与姚本同,其余文字与御览卷二四八所引无异。
  〔五〕 “五经复兴鲁叔陵”,此条书钞卷九六两引,御览卷六一五亦引,文字均较简略。
  〔六〕 “和帝召诸儒,鲁丕与侍中贾逵、尚书令黄香等相难数事”,原无“尚书令黄香”五字,类聚卷七0引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六九七引有“黄香”二字,脱“尚书令”三字。“相难”,谓以经义互相问难。
  〔七〕 “特赐官帻履□”,“特”字下御览卷六九七引有“颁”字。范晔后汉书鲁丕传云:永元十一年,“和帝因朝会,召见诸儒,丕与侍中贾逵、尚书令黄香等相难数事,帝善丕说,罢朝,特赐冠帻履□一袭”。事又见通鉴卷八四。姚本、聚珍本皆以此条入和帝纪,字句与此微异。
  魏霸
  魏伯,〔一〕字乔卿,〔二〕济阴人也。建初中为郎。伯孤兄弟子来候,伯以所乘车马遣送之。归至成皋,〔三〕郎官有乘皂盖车者,见兄子乘车,疑而格杀之。伯闻悲泪,昼夜泣涕,生病。〔四〕书钞卷一三九  魏霸,字乔卿,为钜鹿太守,〔五〕妻子不到官舍。常念兄嫂在家勤苦,己独专乐,〔六〕故掌服□粝,不食鱼肉之味,妇亲蚕桑,服机杼,子躬耕农,与兄弟子同苦乐,不得有异。乡里慕其行,化之。〔七〕御览卷五一五
  魏霸为钜鹿太守,霸性清约质朴,为政宽恕,正色而已,不求备于人。掾吏有过,辄私责数,不改,休罢之,终不暴扬其恶。御览卷二六0
  魏霸,字叔卿,为将作大匠,〔八〕吏皆怀恩,人自竭节作业,无谴过。〔九〕书钞卷五四
  魏霸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妻死,〔一0〕长兄更为娶妻。〔一一〕妻至官舍,〔一二〕霸笑曰:“年老,儿子备具,何用空养他家老妪为?”即自入拜其妻,手奉案前跪。霸曰:〔一三〕“夫人视老夫复何中空,〔一四〕而远失计义,〔一五〕不敢相屈。”〔一六〕即拜而出。妻惭求去,〔一七〕遂送还之。书钞卷八五
  〔一〕 “魏伯”,范晔后汉书卷二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四亦略载其事。“伯”,与“霸”字同。
  〔二〕 “字乔卿”,聚珍本注云:“一本作‘字延年’。”御览卷四九一引云“魏霸字延年,仕为光禄大夫”,书钞卷五四又引云“魏霸字叔卿”,皆不可据信。按御览卷七一0引云:“魏霸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御览卷四九一所引“魏霸字延年,仕为光禄大夫”二句,疑即由东观汉记这段文字脱误而成。范晔后汉书魏霸传载霸字乔卿,初学记卷一七引谢承后汉书亦载霸字乔卿,可证“乔卿”二字不误。
  〔三〕 “归”,聚珍本无此字。
  〔四〕 “生病”,聚珍本作“至病”,与上句连读。
  〔五〕 “为钜鹿太守”,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三五、续编珠卷一引亦同,独类聚卷二一引作“为长史”。
  〔六〕 “专”,姚本、聚珍本作“尊”,类聚卷二一引同。按“尊”字是,初学记卷一七引谢承后汉书亦作“尊”。
  〔七〕 “乡里慕其行,化之”,原无“之”字,语义未完,姚本、聚珍本有“之”字,初学记卷一七引谢承后汉书同,今据增补。此二句类聚卷二一引作“乡里皆慕其化”。
  〔八〕 “为将作大匠”,据范晔后汉书魏霸传,霸于和帝永元十六年征拜将作大匠。
  〔九〕 “无谴过”,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之事”二字。
  〔一0〕“魏霸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妻死”,原无“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十字,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七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四九一、卷五四二引亦载霸仕为光禄大夫,只是文字略异。范晔后汉书魏霸传云:“延平元年,代尹勤为太常。明年,以病致仕,为光禄大夫。”是霸为光禄大夫在延平二年,此引东观汉记“元年”下可能有删节。
  〔一一〕“更”,姚本、聚珍本作“伯”,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四九一、卷五四二、卷七一0亦皆引作“伯”。按霸与其兄不应同名,“伯”字有误。
  〔一二〕“妻”,姚本、聚珍本作“送”,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四九一、卷五四二、卷七一0亦皆引作“送”。
  〔一三〕“即自入拜其妻,手奉案前跪。霸曰”,此三句姚本同。聚珍本“拜”作“辞”,书钞卷一三三引无“霸”字,御览卷四九一引“拜”作“辞”,无“手”字,“跪霸”作“因跪”,御览卷五四二、卷七一0引“跪霸”作“因跪”,余亦同。
  〔一四〕“空”,聚珍本脱此字。
  〔一五〕“远”,聚珍本作“遂”,御览卷四九一引亦作“遂”。
  〔一六〕“不敢相屈”,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五四二、卷七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四九一引作“不敢屈”,偶脱“相”字。
  〔一七〕“妻惭求去”,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五四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刘宽
  刘宽迁南阳太守,〔一〕温仁多恕,吏民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已。〔二〕类聚卷八二  刘宽简略嗜酒,尝坐客,使苍头市酒,迂久,〔三〕大醉而还。对客骂曰:“畜生。”宽遣人视奴,疑必自杀。〔四〕类聚卷三五
  刘宽性简略,夫人欲试宽意,伺当朝会,装严已讫,使婢奉肉羹,〔五〕翻污朝衣。婢遽收之,〔六〕宽神色不异,乃徐言:“羹烂汝手?”〔七〕合璧事类卷五四
  〔一〕 “刘宽”,字文饶,弘农华阴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二五,隶释卷一一太尉刘宽碑、刘宽后碑亦略载其事。“迁南阳太守”,范书刘宽传云:“延熹八年,征拜尚书令,迁南阳太守,典历三郡。”而太尉刘宽碑云宽延熹八年,“迁东海相,以德兴化,泽臻民物。复迁南阳太守”。
  〔二〕 “示辱而已”,此条御览卷九九九亦引,字句微异。
  〔三〕 “迂久”,此句原无,御览卷四六六、卷五00引有,今据增补。
  〔四〕 “疑必自杀”,此条姚本和御览卷四六六、卷五00所引与此字句大同小异。惟聚珍本较详,全文作“宽简略嗜酒,尝有客,遣苍头市酒,迂久,大醉而还。客不堪之,骂曰:‘畜产。’宽须臾遣人视奴,疑必自杀。顾左右曰:‘此人也,骂言畜产,辱孰甚焉。吾惧其死也。’”与范晔后汉书刘宽传字句大略相同,不知聚珍本据何书辑录。
  〔五〕 “使婢奉肉羹”,“使”字下书钞卷一二九引有“侍”字,范晔后汉书刘宽传同。
  〔六〕 “遽”,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六帖卷二0、御览卷五00引亦有,范晔后汉书刘宽传同,今据增补。
  〔七〕 “羹烂汝手”,此条初学记卷一九、类聚卷三五、万花谷后集卷一六亦引,字句微异。
  伏湛〔一〕
  上自将击彭宠,〔二〕伏惠公谏曰:“臣闻文王享国五十,伐崇七年,而三分天下有二。至武王,四海乃宾。陛下承大乱之极,出入四年,中国未化,远者不服,而远征边郡,四方闻之,莫不怪疑,愿思之。” 御览卷四五三  南阳太守杜诗上疏荐伏惠公曰:〔三〕“窃见故大司徒阳都侯伏惠公自行束脩,〔四〕讫无毁玷,〔五〕笃信好学,〔六〕守死善道,经为人师,行为仪表,秉节持重,有不可夺。〔七〕众贤百姓,乡望德义。〔八〕微过斥退,久不复用,识者愍惜,儒士痛心。湛容貌堂堂,〔九〕国之光辉,智略谋虑,朝之渊薮。龆龀励志,〔一0〕白首不衰。实足以先后王室,名足以光示远人。武公、庄公所以砥砺蕃屏,劝进忠信,令四方诸侯咸乐回首,仰望京师。柱石之臣,宜居辅弼,出入禁门,补阙拾遗。”〔一一〕御览卷六三一
  〔一〕 “伏湛”,字惠公,琅邪东武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山松后汉书。
  〔二〕 “上自将击彭宠”,建武二年,彭宠反汉。三年,光武帝欲自将兵击之。时伏湛为大司徒,上疏谏阻,遂遣耿弇击宠。
  〔三〕 “南阳太守杜诗上疏荐伏惠公曰”,建武五年冬,光武帝征张步,伏湛留守。时蒸祭高庙,河南尹、司隶校尉于庙中争论,湛不举奏,被免去大司徒之职。六年,徙封不其侯,遣就国,故有杜诗上疏荐伏湛事。见范晔后汉书伏湛传。
  〔四〕 “自行束脩”,谓初入学官之时。汉代年十五左右始行束脩,入学官。
  〔五〕 “讫”,竟也。
  〔六〕 “学”,原作“死”,涉下文而误。聚珍本作“学”,书钞卷三三引同,与范晔后汉书伏湛传相合,今据改正。
  〔七〕 “秉节持重,有不可夺”,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三亦引,今据增补。“夺”字下当有“之志”二字,范晔后汉书伏湛传载杜诗荐湛疏云:“秉节持重,有不可夺之志。”
  〔八〕 “乡”,范晔后汉书伏湛传作“仰”。
  〔九〕 “湛容貌堂堂”,此句至“宜居辅弼”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其中“容貌堂堂”至“名足以光示远人”诸句和“柱石之臣,宜居辅弼”二句,御览卷三八九引,“武公、庄公所以砥砺蕃屏”至“仰望京师”四句,范晔后汉书伏湛传李贤注引。
  〔一0〕“龆龀”,谓童年。范晔后汉书伏湛传作“髫发”。
  〔一一〕“出入禁门,补阙拾遗”,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亦引,今据增补。文选卷二八鲍照乐府放歌行李善注引作“出入禁门,补拾遗阙”。此条御览卷三七九、文选卷四七袁宏三国名臣序赞李善注亦引,然皆极简略。
  伏盛
  伏盛,〔一〕字伯明。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隆传李贤注  张步遣其掾孙昱随盛诣阙上书,献鳆鱼。〔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隆传李贤注
  〔一〕 “伏盛”,伏湛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盛”,范书作“隆”,云“字伯文”。李贤注云:“东观记‘隆’作‘盛’,字伯明。”按“盛”字当改作“隆”。为避殇帝讳,修史者改“隆”作“盛”。
  〔二〕 “张步遣其掾孙昱随盛诣阙上书,献鳆鱼”,范晔后汉书伏隆传云:“张步遣使随隆诣阙上书,献鳆鱼。”李贤注云:“东观记:步遣其掾孙昱随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伏恭〔一〕
  恭字叔齐,伏湛同产兄子也。范晔后汉书卷二六牟融传李贤注
  〔一〕 “伏恭”,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二。
  伏晨〔一〕
  晨尚高平公主。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湛传李贤注
  〔一〕 “伏晨”,伏湛少子伏翕之孙,范晔后汉书无传。
  侯霸
  侯霸,〔一〕字君房,有威重,〔二〕为太子舍人。〔三〕书钞卷六六  从钟宁君受律。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侯霸传李贤注
  侯霸,字君房,河南密人也。〔四〕为临淮太守,治有能名。〔五〕及王莽之败,霸保固自守,〔六〕卒全一郡。更始元年,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七〕百姓老弱相携号哭,遮使者车,或当道而卧。皆曰:“乞侯君复留期年。”〔八〕民乃诫乳妇勿得举子,侯君当去,必不能全。使者虑霸就征,临淮必乱,不敢受玺书,〔九〕而具以状闻。〔一0〕御览卷二六0
  侯霸为尚书令,〔一一〕深见任用。〔一二〕类聚卷四八
  〔一〕 “侯霸”,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五亦略载其事。
  〔二〕 “有威重”,此句御览卷二四六引作“为人严而有威”。
  〔三〕 “为太子舍人”,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成帝时,任霸为太子舍人。”
  〔四〕 “河南密人也”,此句原无,书钞卷一三九引,今据增补。“河南”二字原误作“河内”,今据范晔后汉书侯霸传校改。汉书地理志河南有密县。
  〔五〕 “为临淮太守,治有能名”,此二句姚本作“霸为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聚珍本同,惟无“霸”字。书钞卷一三九引作“为临淮太守,郡以致治”。袁宏后汉纪卷五亦云侯霸于王莽时“为临淮太守”。按临淮郡,王莽改为淮平。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后为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
  〔六〕 “自”,原脱,今据范晔后汉书侯霸传增补。此句聚珍本作“霸保守临淮”,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
  〔七〕 “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此句原作“遣使征霸”,姚本、聚珍本作“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范晔后汉书侯霸传李贤注引同,今据改。此句书钞卷一三九引同,惟“齎”字作“赉”。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作“遣谒者侯盛齎玺书征霸”。
  〔八〕 “期年”,此二字原无,聚珍本云:“愿复留霸期年。”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今据增补。
  〔九〕 “受”,聚珍本作“授”,范晔后汉书侯霸传同。按二字通。
  〔一0〕“而具以状闻”,此条书钞卷三五亦引,字句简略。
  〔一一〕“侯霸为尚书令”,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建武四年,光武征霸与车驾会寿春,拜尚书令。”
  〔一二〕“深见任用”,此条御览卷二一0亦引,文字全同。
  韩歆
  韩歆,〔一〕字翁君,南阳人。以从征伐有功,封扶阳侯。好直言,为司徒,〔二〕尝因朝会帝读隗嚣、公孙述相与书,歆曰:“亡国之君皆有才,桀、纣亦有才。”上大怒,以为激发,免归田里。上犹不释,复诏就责,歆及子婴皆自杀。御览卷四八三
  〔一〕 “韩歆”,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侯霸传略载其事。
  〔二〕 “为司徒”,建武十三年,从沛郡太守代侯霸为大司徒。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宋弘
  上尝问宋弘通博之士,〔一〕弘荐沛国桓谭才学洽闻,几及杨雄、刘向父子。于是召谭拜议郎、给事中。上每宴,辄令鼓琴,好其繁声。弘闻之,不悦,悔于荐举。闻谭内出,正朝服坐府上,〔二〕遣吏召之。谭至,不与席而让之曰:〔三〕“吾所以荐子者,欲令辅国家以道德,〔四〕而今数进郑声以乱雅乐,〔五〕非颂德忠正也。”〔六〕后大会群臣,上使谭鼓琴,见弘,失其常度。上怪而问之,弘乃离席免冠谢曰:“臣所以荐桓谭者,望能以忠正导主,而令朝廷耽悦郑声,〔七〕臣之罪也。”其后不复令谭给事中。〔八〕御览卷六三一  宋弘为司空,〔九〕常受俸得盐豉千斛,〔一0〕遣诸生迎取上河,令粜之。盐贱,诸生不粜,弘怒,便遣,及其贱,悉粜卖,不与民争利。〔一一〕御览卷八二八
  宋弘尝燕见,御坐新施屏风,图画烈女,〔一二〕帝数顾视之。弘正容言曰:“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上即为撤之。时上姊胡阳公主新寡,〔一三〕上与共论朝臣,微观其意。主曰:“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上曰:“方且图之。”后弘见上,令主坐屏风后,因谓弘曰:“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闻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上顾谓主曰:“事不谐矣。”类聚卷六九
  〔一〕 “宋弘”,字仲子,京兆长安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袁山松后汉书。“上尝问宋弘通博之士”,当在建武初年宋弘为大司空时。“通博”,书钞卷一0九、类聚卷四四引作“通儒”。四库全书考证云:“按‘通儒之士’,或传写有讹,考范书本传作‘通博之士’,太平御览引本书与范书同,文义较妥。”
  〔二〕 “正朝服坐府上”,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七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五七七引无“正朝服”三字,而有“坐府上”三字。
  〔三〕 “与”,原误作“举”,聚珍本作“与”,书钞卷三七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作“与”,今据改正。
  〔四〕 “德”,原无此字,书钞卷三七引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宋弘传载弘让桓谭曰:“吾所以荐子者,欲令辅国家以道德也。”
  〔五〕 “郑声”,史记乐书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汉书礼乐志云:“周室大坏,诸侯恣行,设两观,乘大路。陪臣管仲、季氏之属,三归雍彻,八佾舞廷。制度遂坏,陵夷而不反,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内则致疾损寿,外则乱政伤民。”颜师古注云:“郑、卫、宋、赵诸国,亦皆有淫声。”
  〔六〕 “颂”,聚珍本作“硕”。
  〔七〕 “令”,原误作“今”,“耽”,原误作“钦”,皆据聚珍本改正。范晔后汉书宋弘传载弘言云:“臣所以荐桓谭者,望能以忠正导主,而令朝廷耽悦郑声,臣之罪也。”
  〔八〕 “其后不复令谭给事中”,此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四四引亦有,今据增补。此句御览卷五七七引作“故不复令谭给事”。此条书钞卷三三、事类赋卷一一亦引,字句较略。
  〔九〕 “宋弘为司空”,原作“司空宋弘”,书钞卷三八引作“宋弘为司空”,今从改。
  〔一0〕“常”,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四二五引作“尝”。按二字通。
  〔一一〕“不与民争利”,此条姚本作“宋弘为司空,尝受俸得盐,令诸生粜,诸生以贱不粜。弘怒,悉贱粜,不与民争利”。系据书钞卷三八所引辑录。聚珍本同,只是删去首句。
  〔一二〕“图画烈女”,原脱“图”字,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三二,六帖卷一四,御览卷七0一、卷七五0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烈”,书钞卷一三二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列”,六帖卷一四,御览卷七0一、卷七五0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作“列”。按二字通。
  〔一三〕“胡阳公主”,姚本、聚珍本作“湖阳公主”,御览卷七0一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同。按当作“湖阳公主”,史书一般都作“湖阳公主”,然而也偶有作“胡阳公主”者,如范晔后汉书光烈阴皇后纪云:“光武即位,令侍中傅俊迎后,与胡阳、宁平主诸宫人俱到洛阳。”湖阳公主名黄,建武二年,封为湖阳长公主。见范书北海靖王兴传。
  冯勤
  冯勤,〔一〕字伟伯,〔二〕魏郡人。曾祖父杨,宣帝时为弘农太守,有八子,皆为二千石,赵魏间荣之,号“万石”焉。〔三〕兄弟形皆伟壮,唯勤祖偃长不满七尺,〔四〕常自谓短陋,恐子孙似之,乃为子伉娶长妻,〔五〕生勤,长八尺三寸。御览卷三七七  偃为黎阳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勤初为太守铫期功曹,有高能称。〔六〕书钞卷七七
  魏郡太守范横上疏荐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勤为郎中,给事尚书。以图议军粮,在事精勤,遂见亲识,由是使典诸侯封事。勤差量功次轻重,〔七〕国土远近,地势丰薄,〔八〕不相逾越,莫不厌服焉。自是封爵之制,非勤不定。御览卷一九八
  冯勤迁司徒。〔九〕是时三公多见罪退,上欲令以善自终,〔一0〕乃因宴见从容戒之曰:“朱浮上不忠于君,下陵轹同列,终以中伤,放逐受诛,〔一一〕虽复追加赏赐,不足以偿不訾之身。〔一二〕忠臣孝子,览照前世,〔一三〕以为鉴戒。〔一四〕能尽忠于国,事君无二,则爵赏光乎当世,〔一五〕功名列于不朽,〔一六〕可不勉哉!” 御览卷四五八
  中元元年,车驾西幸长安,祠园陵还,勤燕见前殿尽日,归府,因病喘逆,上使太医疗视,赏赐钱帛,遂薨。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奋弟由,黄门侍郎,尚安平公主。〔一七〕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一〕 “冯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
  〔二〕 “伟伯”,原误作“卫伯”,聚珍本作“伟伯”,御览卷二五九引同,与范晔后汉书冯勤传相合。
  〔三〕 “号‘万石’焉”,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号为冯万石”,类聚卷五0引同。书钞卷七四引作“号曰冯万石”。
  〔四〕 “祖偃”,原误作“祖优知”,聚珍本作“祖偃”,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勤祖父偃。”
  〔五〕 “伉”,原误作“泛”,聚珍本作“伉”,范晔后汉书冯勤传同,今据改正。
  〔六〕 “有高能称”,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七〕 “勤差量功次轻重”,此下七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亦引,今据增补。
  〔八〕 “薄”,原误作“王”,姚本、聚珍本作“薄”,范晔后汉书冯勤传同,今据改正。
  〔九〕 “冯勤迁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冯勤为司徒。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一0〕“上欲令以善自终”,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上贤勤,欲令以善自珍”。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帝贤勤,欲令以善自终。”
  〔一一〕“终以中伤,放逐受诛”,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竟以中伤人臣,放逐遭诛”。类聚卷二三引作“竟以中伤人臣,放逐受诛”。按范晔后汉书冯勤传载光武帝言云:“朱浮上不忠于君,下陵轹同列,竟以中伤至今,死生吉凶未可知,岂不惜哉!人臣放逐受诛,虽复追加赏赐赙祭,不足以偿不訾之身。”可见此文有节删。
  〔一二〕“不足以偿不訾之身”,范晔后汉书冯勤传李贤注云:“‘訾’,量也。言无量可比之,贵重之极也。‘訾’与‘资’同。”
  〔一三〕“览”,原作“鉴”,姚本、聚珍本作“览”,书钞卷一八、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作“览”,今据改。
  〔一四〕“鉴”,姚本、聚珍本作“镜”,书钞卷一八、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作“镜”。
  〔一五〕“光”,原误作“先”,姚本、聚珍本作“光”,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作“光”,今据改正。
  〔一六〕“功”,原脱,姚本、聚珍本有此字,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七〕“尚安平公主”,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勤中子顺,尚平阳长公主,“建初八年,以顺中子奋袭主爵为平阳侯,薨,无子。永元七年,诏书复封奋兄羽林右监劲为平阳侯,奉公主之祀。奋弟由,黄门侍郎,尚平安公主。”李贤注云:“章帝女也。臣贤按:东观记亦云安平,皇后纪云由尚平邑公主,纪、传不同,未知孰是。”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李贤注引作“安平”,范书作“平安公主”,亦相互有异。
  郭贺
  郭贺,〔一〕字乔卿,为荆州刺史。明帝到南阳巡守,赐三公之服,去幨帷,使百姓见之,以彰有德。〔二〕书钞卷七二
  〔一〕 “郭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蔡茂传附载郭贺事迹。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
  〔二〕 “以彰有德”,此条文字聚珍本作“郭贺,字乔卿,洛阳人,为荆州刺史,百姓歌之曰:‘厥德文明。’治有殊政。显宗巡狩,赐以三公之服,黻冕之旒”。书钞卷三六引作“郭贺为荆州刺史,百姓歌之曰:‘厥德文明。’”卷三九引作“郭贺为荆州刺史,治有殊政。显宗巡狩,赐以三公之服,鳖冕之旒”。“鳖”,即“黻”字之误。姚本、书钞卷三0引皆较简略。
  赵憙
  赵憙,〔一〕字伯阳,南阳宛人也。〔二〕少有节操,从兄为人所杀,无子,憙十五,常思欲报之。乃挟兵结客,后遂往复仇。而仇家皆疾病,无相拒者。憙以因疾报杀,非仁者心,且释之而去,顾谓仇曰:“尔曹若健,远相避也。”后病愈,悉自缚诣憙,不与相见,后竟杀之。〔三〕御览卷四八一  更始即位,舞阴大姓李氏拥城不下,更始遣柱天将军李宝降之,不肯,云:“闻宛之赵氏有孤孙憙,〔四〕信义着闻,愿得降之。”更始征憙,使诣舞阴,李氏遂降。御览卷四二0
  赵憙为赤眉兵所围,〔五〕迫急,乃亡走,与友人韩仲伯等数十人,携小弱,越山出武关。仲伯以妇色美,虑有强暴者,而己受其害,欲弃之于道。憙责怒仲伯,〔六〕不听,以泥涂仲伯妇面,〔七〕载以鹿车,身自推之。〔八〕每逢贼欲逼夺,憙辄为求哀,〔九〕言其病,〔一0〕以此得免。〔一一〕御览卷四0七
  赵憙为赤眉所迫,亡走,遇更始亲属,皆裸跣涂炭,饥困不能前。憙见之悲感,所装缣帛资粮,悉以与之。御览卷四一九
  敕憙从骑都尉储融受兵二百人,〔一二〕通利道路。憙白上,不愿受融兵,单车驰往,度其形况。上许之。范晔后汉书卷二六赵憙传李贤注
  赵憙,〔一三〕字伯阳,为平原太守,〔一四〕后青州大蝗,入平原界辄死,岁屡有年,百姓歌之。类聚卷五0
  建武二十六年,上延集内戚宴会,诸夫人各前言为赵憙所济活。〔一五〕帝甚嘉之。后征憙入为太仆,引见谓曰:“卿非但为英雄所保也,妇人亦怀卿之恩。”厚加赏赐。御览卷四七九
  草创苟合,〔一六〕未有还人,盖憙至此,请徙之令尽也。范晔后汉书卷二六赵憙传李贤注
  太尉赵憙上言宜登封岱宗,正三雍之礼。玉海卷九五
  太尉赵憙以日蚀免。〔一七〕书钞卷五一
  赵憙,〔一八〕字伯阳,为卫尉,行太尉事,〔一九〕性周密,尽心事上,内典宿卫,夙夜匪懈,恩宠甚厚。遭母忧,上疏乞身行服,〔二0〕帝不许,〔二一〕遣使者为释服。〔二二〕书钞卷五三
  憙内典宿卫,外干宰职,正身立朝,未尝懈惰。及帝崩,复典丧事,再奉大行,礼事修举。肃宗即位,进为太傅。〔二三〕聚珍本
  诏云:“行太尉事卫尉赵憙,〔二四〕三叶在位,〔二五〕为国元老,其以憙为太傅。”时年八十,而心力克壮,继母在,〔二六〕朝夕瞻省,傍无几杖,言不称老,达练事体,明解朝章,虽无謇直之风,屡有补阙之益。〔二七〕初学记卷一一
  赵憙奋迅行伍。〔二八〕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
  〔一〕 “赵憙”,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八亦略载其事。“憙”字原作“喜”,本条下文同,姚本、聚珍本作“憙”,他书或引作“憙”,或引作“喜”。按当以“憙”字为是。
  〔二〕 “南阳宛人”,原脱“阳”字。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云:“南阳宛人也。”今据增补。
  〔三〕 “后竟杀之”,此条类聚卷三三亦引,字句稍略。
  〔四〕 “憙”,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五〕 “赵憙为赤眉兵所围”,据范晔后汉书赵憙传记载,更始拜憙为五威偏将军,以功拜中郎将,封勇功侯。更始败,憙为赤眉兵所围。“憙”,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六〕 “憙责怒仲伯”,原作“喜怒”,聚珍本作“憙责怒仲伯”,今从改。御览卷三八0引与聚珍本同,惟“憙”字作“喜”。
  〔七〕 “仲伯”,原脱“伯”字。此二字聚珍本作“其”,御览卷三八0引同。
  〔八〕 “自”,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0引同,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九〕 “辄为求哀”,此四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0引亦有此四字,今据增补。
  〔一0〕“其”,此字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0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一〕“以此得免”,范晔后汉书赵憙传同,聚珍本作“遂脱”,御览卷三八0引同。
  〔一二〕“敕憙从骑都尉储融受兵二百人”,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云:“时江南未宾,道路不通,以憙守简阳侯相。憙不肯受兵,单车驰之简阳。”其下李贤引“敕憙”云云作注。此句上姚本有“帝以憙守简阳侯相”一句,聚珍本有“光武以憙守简阳侯相”一句,皆系酌取范书文字增补。
  〔一三〕“憙”,原作“喜”。
  〔一四〕“为平原太守”,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于是擢举义行,诛锄奸恶”二句。按书钞卷七六引东观汉记云:“赵君憙为平原太守,百姓歌之。”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七六此条已改引后汉书,有“于是擢举义行,诛锄奸恶”二句,与今本范晔后汉书赵憙传相合。姚本、聚珍本“于是”云云二句,系据陈本书钞或范书增补。
  〔一五〕“憙”,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一六〕“草创苟合”,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云:建武“二十七年,拜太尉,赐爵关内侯。时南单于称臣,乌桓、鲜卑并来入朝,帝令憙典边事,思为长久规。憙上复缘边诸郡,幽、并二州由是而定。”其下李贤引“草创苟合”云云作注。按范书光武帝纪载,建武十五年二月,徙雁门、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山关、居庸关以东。二十年,省五原郡,徙其吏人置河东。二十五年,南单于臣服于汉,遣子入侍。乌桓大人率众内属。二十六年,遣中郎将段郴授南单于玺绶,令入居云中。至此,原来先后被迁徙的云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雁门、上谷、代八郡民,亦令归还本土,并使谒者带领弛刑徒修理城郭。但返回边郡的人并不多。所谓“草创苟合,未有还人”,就是指这种情况来说的。二十七年,赵憙上奏复缘边诸郡,八郡民才又徙还本土。
  〔一七〕“太尉赵憙以日蚀免”,此句聚珍本作“拜太尉,以日蚀免”。注云:“范书本传,建武二十七年拜太尉,明帝永平三年,坐考中山相薛脩不实免,非因日蚀也。且以灾异策免三公,自安帝时徐防始,光武时未有此,此文疑误。”
  〔一八〕“憙”,原作“喜”。
  〔一九〕“行太尉事”,此句原无,书钞卷五三别处引此条有此句,今据增补。据范晔后汉书赵憙传载,明帝永平三年春,憙坐考中山相薛脩不实免,同年冬代窦融为卫尉。八年,代虞延行太尉事。
  〔二0〕“遭母忧,上疏乞身行服”,此二句原作“母殁,故乞身行服”。书钞卷九三引作“遭母忧,上疏乞身行丧”。今参酌书钞卷九三所引校改。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母殁,乞身行服”。
  〔二一〕“帝”,姚本、聚珍本作“显宗”,书钞卷九三引同。
  〔二二〕“遣使者为释服”,此句原无,书钞卷九三引有,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亦有此句,只是无“者”字,此句下又有“赏赐恩宠甚渥”一句。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九三引云:“遣使者为释服,赏赐恩宠甚渥。”可见姚本、聚珍本系据陈本书钞辑录,又偶脱“者”字。
  〔二三〕“进为太傅”,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文字与范晔后汉书赵憙传全同。
  〔二四〕“卫尉”此二字原无,类聚卷四六引有,今据增补。“憙”,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二五〕“叶”,类聚卷四六、合璧事类后集卷一一引作“世”。
  〔二六〕“继母在”,此句下合璧事类后集卷一一引有“堂”字。
  〔二七〕“屡有补阙之益”,此条姚本、聚珍本作“诏曰:‘行太尉事赵憙,三叶在位,为国元老,其以憙为太傅。’”“时年八十”以下各句漏辑。御览卷二0六亦引此条,字句与姚本、聚珍本略同。
  〔二八〕“赵憙奋迅行伍”,聚珍本将此句编于传首“赵憙,字伯阳”二句下。四库全书考证云:“此条永乐大典及姚本无之,当是序中语。”
  牟融
  牟融,〔一〕字子优,迁大司农,居职修治,又善论议,朝廷皆服其能。帝数嗟叹,以为才堪宰相。〔二〕唐类函卷四七
  〔一〕 “牟融”,北海安丘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0亦略载其事。
  〔二〕 “以为才堪宰相”,此条姚本全同。书钞卷五四引作“牟融,字子优,为大司农,性明达,朝廷称为名卿”。书钞卷三六,类聚卷四九,初学记卷一二,六帖卷七五,万花谷别集卷八,记纂渊海卷三一,合璧事类后集卷三三、卷三五,翰苑新书卷二一、卷二二亦皆引此条,字句与书钞卷五四所引大同小异。聚珍本作“牟融,字子优,迁大司农,性明达,居职修治,又善论议,朝廷称为名卿。帝数嗟叹,以为才堪宰相”。内容详于诸书所引,系综合各书所引连缀而成。御览卷二三二引云:“羊融,字子优,为大司农,性明达,称为名卿。”“羊融”即“牟融”之讹,聚珍本辑者不加细考,遂以羊融另立一传,辑入此条文字,编于不明时代的人物之列,大误。
  韦彪
  韦彪上议曰:〔一〕“二千石皆以选出京师,剖符典千里。”〔二〕文选卷二九嵇康杂诗李善注
  〔一〕 “韦彪”,字孟达,扶风平陵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亦略载其事。据范书载,建初中,韦彪为大鸿胪,当时上书言事者,大多认为郡国贡举率非功次,吏事日坏,咎在州郡,有诏下公卿朝臣议。韦彪上议,认为贡举关键“在于选二千石,二千石贤,则贡举皆得其人矣”。文选李善注所引韦彪议中二语,已被范书节删。
  〔二〕 “剖符典千里”,此条文选卷五七潘岳马汧督诔李善注亦引,文字与此全同。
  韦豹
  韦豹,〔一〕字季明。数年辟公府,〔二〕辄以事去。司徒刘恺辟之,谓曰:“卿轻人,好去就,故爵位不逾。〔三〕今岁垂尽,当辟御史,意在相荐,子其留乎?”豹曰:“犬马齿衰,〔四〕岂敢久待。荐之私,〔五〕非所敢当。”遂跣而起,恺追之,遥去不顾。〔六〕御览卷六三一
  〔一〕 “韦豹”,韦彪族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六韦彪传附载其事。
  〔二〕 “数年辟公府”,聚珍本无“年”字。按“年”字系衍文,范晔后汉书韦彪传无此字。下文云:“卿轻人,好去就。”正承“数辟公府”为言。
  〔三〕 “逾”,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韦彪传作“跻”。
  〔四〕 “犬”,聚珍本作“夫”。按“犬”字是,范晔后汉书韦彪传作“犬”。
  〔五〕 “荐之私”,从上下句来看,此当四字为句。聚珍本“荐”上有“论”字,于义不通,必是误字。范晔后汉书韦彪传载韦豹言云:“犬马齿衰,……不堪久待,选荐之私,非所敢当。”是“荐”字上脱“选”字。
  〔六〕 “遥”,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韦彪传作“径”,于义较长。
  桓虞
  桓虞,〔一〕字伯春,〔二〕时迁尚书仆射,〔三〕据法断事,周密平正,以为能,擢为南阳太守。〔四〕书钞卷五九
  〔一〕 “桓虞”,范晔后汉书无传。袁宏后汉纪卷一一略载其事。
  〔二〕 “字伯春”,范晔后汉书章帝纪章和元年李贤注:“桓虞,字仲春,冯翊万年人。”建初四年注亦云“字仲春”。又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亦云:“虞字仲春。”
  〔三〕 “时迁尚书仆射”,陈禹谟刻本书钞无“时”字,姚本、聚珍本亦无“时”字。此句上聚珍本有“冯翊万年人”一句,疑是据上引范书李贤注增入。
  〔四〕 “擢为南阳太守”,范晔后汉书章帝纪云:建初四年五月甲戌,“南阳太守桓虞为司徒”。据此,桓虞擢为南阳太守当在建初四年前。
  赵勤
  赵勤,〔一〕字益卿,〔二〕刘赐姊子。勤童幼有志操,往来赐家,国租适到,时勤在旁,赐指钱示勤曰:“拜,乞汝三十万。”〔三〕勤曰:“拜而得钱,非义所取。”终不肯拜。〔四〕御览卷八三五  赵勤,字孟卿,南阳棘人。〔五〕明达好学,介然特立。太守骆珍召署曹吏,至掾督邮。太守桓虞下车,叶令雍霸及新野令皆不遵法,乃署勤督邮,〔六〕到叶见霸,不问县事,但高谈清论以激厉之,霸即陈责解印绶去。〔七〕勤还入新野界,令闻霸已去,遣吏奏记陈罪,复还印绶去。虞乃叹曰:“善吏如良鹰矣,下□即中。”〔八〕御览卷二五三
  赵勤,南阳人,太守桓虞召为功曹,〔九〕委以郡事。尝有重客过,欲讬一士,令为曹吏。虞曰:“我有贤功曹赵勤,当与议之。”□于内中听,〔一0〕虞乃问勤,勤对曰:“恐未合,众客曰止,〔一一〕止,勿复道。”〔一二〕御览卷二六四
  〔一〕 “赵勤”,范晔后汉书未见。
  〔二〕 “字益卿”,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二五三引作“字孟卿”。
  〔三〕 “乞”,给与。“三十”,姚本同,事类赋卷一0引亦同。聚珍本作“二”。
  〔四〕 “终不肯拜”,此句下聚珍本注云:“此段一本作‘勤少孤,尝从人贷钱。或以钱示勤曰:“汝起拜,即与汝。”勤曰:“拜汝得钱非义。”终不肯拜。’”所谓“一本”,即指姚本。姚本辑有这段文字。此条书钞卷八五引作“勤少孤,往来刘赐家,赐指钱示勤曰:‘汝起拜赐汝。’勤曰:‘拜而得钱,非义所取。’终不肯拜”。
  〔五〕 “棘”,南阳郡无棘县,当作“棘阳”。
  〔六〕 “署”,原误作“复”,姚本、聚珍本作“署”,书钞卷七七引同,今据改。
  〔七〕 “陈责”,当作“自责”。姚本、聚珍本无,书钞卷七七引亦无此二字。
  〔八〕 “下□即中”,此条御览卷九二六、事类赋卷一八、文选卷二八鲍照东武吟李善注亦引,文字疏略。“□”,臂套,以皮为之。
  〔九〕 “功曹”,即郡守下的功曹史,主要掌管人事,也与闻一郡政务。汉代县也置功曹。
  〔一0〕“听”,与“厅”字通。
  〔一一〕“众客”,据上文,当作“重客”。
  〔一二〕“勿复道”,此条书钞卷三四、卷七七亦引,仅有前四句,文字微异。
  王阜
  王阜,〔一〕字世公,蜀郡人。少好经学,年十一,辞父母,欲出精庐。〔二〕以尚少,〔三〕不见听。后阜窃书诵尽,日辞,欲之犍为定生学经,取钱二千、〔四〕布二端去。母追求到武阳北男谒舍家得阜,将还。后岁余,白父升曰:“令我出学仕宦,〔五〕傥至到今,毋乘跛马车。”升怜其言,听之定所受韩诗,年七十为食侍谋,童子传授业,声闻乡里。〔六〕书钞卷一三九  王阜,字世公,为重泉令,政治肃清,举县畏惮,〔七〕吏民向化,鸾鸟集止学宫。〔八〕阜使校官掾长涉叠为张雅乐,〔九〕击磬,鸟举足垂翼,应声而舞,〔一0〕翾翔复上县庭屋,〔一一〕十余日乃去。〔一二〕御览卷二六七
  王阜为益州太守,边郡吏多放纵。阜以法绳正吏民,不敢犯禁,政教清静,百姓安业,时有神马见滇河中,〔一三〕甘露降,芝草生,〔一四〕白乌见,连有瑞应。世谓其持法平,政宽慈,〔一五〕惠化所致。〔一六〕御览卷二六0
  王阜为益州太守,大将军窦宪贵盛,以绛罽襜褕与阜,阜不受。〔一七〕尝移书益州,取六百万。阜疑有奸诈,以状上。宪遣奴驺帐下吏李文迎钱,〔一八〕阜以诏书未报,距不与文。积二十余日,诏书报,给文以钱市马。 御览卷八三五
  〔一〕 “王阜”,范晔后汉书无传,西南夷传略载其事,但“阜”字作“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华阳国志先贤士女总赞。
  〔二〕 “父”,孔广陶校注本书钞无此字,但明正德竹东书舍抄本、结一庐藏旧抄本等皆有“父”字。聚珍本和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亦有“父”字,今据增补。“精庐”,亦称“精舍”,集生徒讲学之所。
  〔三〕 “以尚少”,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原误倒为“尚以少”,明正德竹东书舍抄本、结一庐抄本等尚不误,今从之。此句聚珍本作“以少”,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作“以尚幼”。
  〔四〕 “取”,聚珍本作“携”。
  〔五〕 “令”,聚珍本作“今”。按“令”字是。
  〔六〕 “年七十为食侍谋,童子传授业,声闻乡里”,聚珍本注云:“此段文义难明。”按前二句有讹脱,文义大致是说王阜以少年传授生徒。“七十”当作“十七”。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三九引谢承后汉书云:“王阜幼好经学,年十一,辞父母,欲出就学,父母以阜少不允。阜窃书负箧,乘跛马车,从安定受韩诗。年十七经业大就,声闻乡里。”辞虽与东观汉记多所不同,但“七十”二字足可据此得到纠正。
  〔七〕 “政治肃清,举县畏惮”,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七八引亦有,今据增补。
  〔八〕 “鸾鸟集止学宫”,聚珍本有巴异传,辑有以下一段文字:“巴异为重泉令,吏民向化,鸾鸟止学宫。”“巴异”即“王阜”之讹。辑者不察,遂误以为东汉有巴异一人。
  〔九〕 “阜使校官掾长涉叠为张雅乐”,此句字有舛误。县令属官没有以“校官掾”为称者。六帖卷九四、合璧事类别集卷六二引作“授官椽”,亦误。汉无“长涉”,“涉”或是“沙”字之讹。姚本作“阜使官掾沙叠为张雅乐”,聚珍本作“阜使五官掾长沙叠为张雅乐”,书钞卷七八,类聚卷九0、卷九九引作“阜使掾汝叠为张雅乐”,御览卷九一六引作“阜使掾沙叠为乐”,孰是孰非,不能确考。
  〔一0〕“应声而舞”,此句合璧事类别集卷六三引作“应乐声而飞舞”。
  〔一一〕“翾”,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七八、类聚卷九九皆引作“翱”。
  〔一二〕“十余日乃去”,此条书钞卷三五、卷一0八,初学记卷一六,御览卷五七六,记纂渊海卷七八、合璧事类外集卷一四亦引,字句较此简略。
  〔一三〕“时有神马见滇河中”,原无此句,书钞卷七五引有,今据增补。此句聚珍本作“神马四出滇河中”,类聚卷五0引作“神马四出镇河中”,是聚珍本据类聚,又校正了“镇”字之讹。
  〔一四〕“芝草生”,原无此句,聚珍本亦无,书钞卷七五引有,今据增补。
  〔一五〕“世谓其持法平,政宽慈”,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世谓其用法平正宽兹”,类聚卷五0引同。
  〔一六〕“惠化所致”,“惠”字原误作“有”,聚珍本、类聚卷五0引尚不误,今据改。此条稽瑞引作“章帝元和二年,王阜为益州牧,白乌见”,字句极略。
  〔一七〕“以绛罽襜褕与阜,阜不受”,此二句原无,聚珍本、御览卷六九三引有,今据增补。
  〔一八〕“遣”,原误作“追”。聚珍本作“遣”,甚是,今据改。
  宋杨〔一〕
  宋义后有宋昌。〔二〕史记卷一0孝文本纪索隐  安帝永宁元年,〔三〕遣大鸿胪持节至墓赐印绶,追封当阳侯。〔四〕书钞卷四七
  〔一〕 “宋杨”,“杨”字姚本同,聚珍本作“扬”,书钞卷四七引作“阳”。范晔后汉书卷五五清河孝王庆传略载宋杨事。
  〔二〕 “宋义后有宋昌”,范晔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云:“清河孝王庆,母宋贵人。贵人,宋昌八世孙,扶风平陵人也。父杨,以恭孝称于乡闾,不应州郡之命。”据此可知宋杨为宋昌七世孙。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 “永宁元年”,姚本同,聚珍本作“永宁二年”。
  〔四〕 “追封当阳侯”,据范晔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记载,殇帝死后,庆子祜嗣立,是为安帝。安帝追谥宋贵人曰敬隐后,追封宋杨为当阳侯,谥穆。

卷十四  传九
  东观汉记卷十四
  传九
  宣秉
  宣秉建武元年拜御史中丞,〔一〕上特诏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尚书令会同并专席而坐,故京师号曰“三独坐”。〔二〕御览卷二二五
  〔一〕 “宣秉”,字巨公,冯翊云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六亦略载其事。
  〔二〕 “故京师号曰‘三独坐’”,此条书钞卷六一、卷一三三,类聚卷六九,御览卷七0九亦引,文字微异。
  宣彪
  宣彪官至玄菟太守。〔一〕范晔后汉书卷二七宣秉传李贤注
  〔一〕 “宣彪”,事附见范晔后汉书卷二七宣秉传。
  张湛
  张湛,〔一〕字子孝,右扶风人。以笃行纯淑,乡里归德,虽居幽室闇处,自整顿,〔二〕三辅以为仪表。御览卷四0三  张湛为冯翊,〔三〕见府寺门即下。主簿进曰:“位尊德重,不宜自轻。”湛曰:“礼,下公门,〔四〕何谓轻哉?” 类聚卷二一
  张湛为光禄勋,〔五〕帝临朝,或有惰容,湛辄谏其失。常乘白马,上每见湛,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六〕类聚卷九三
  张湛,字子孝,为光禄大夫,〔七〕数正谏威仪不如法度者。湛常乘白马,上有异政,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八〕书钞卷五六
  张湛,字子孝,为太子太傅,及郭后废,〔九〕因称疾不朝,〔一0〕拜太中大夫,病居中东门候舍,〔一一〕故时人号中东门君。帝数存问赏赐。后大司徒戴涉被诛,〔一二〕帝强起湛以代之。至朝堂,遗失溲,〔一三〕因自陈疾笃,不能复任朝事,遂罢之。〔一四〕御览卷二四四
  〔一〕 “张湛”,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七亦略载其事。
  〔二〕 “自整顿”,“自”字上聚珍本有“必”字。按当有“必”字,范晔后汉书张湛传云:“居处幽室,必自修整。”
  〔三〕 “张湛”,原误作“张堪”。张堪,字君游,南阳宛人,未曾为冯翊。而张湛于建武初年为左冯翊,见范晔后汉书本传、袁宏后汉纪卷七。此条下文“湛”字原亦误作“堪”,今一并校正。
  〔四〕 “礼,下公门”,礼记曲礼云:“大夫士下公门,式路马。”郑玄注:“皆广敬也。”
  〔五〕 “张湛为光禄勋”,建武五年,张湛为光禄勋。见范晔后汉书本传。
  〔六〕 “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此条御览卷八九四亦引,文字全同。
  〔七〕 “为光禄大夫”,建武七年,张湛为光禄大夫。见范晔后汉书本传。
  〔八〕 “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此条类聚卷二四、卷四九,御览卷二四三亦引,字句稍略。
  〔九〕 “郭后”,名圣通,建武二年,立为皇后。十七年,废为中山王太后。见范晔后汉书光武郭皇后纪。
  〔一0〕“不朝”,此二字原无,书钞卷六五引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一一〕“中东门候舍”,范晔后汉书张湛传李贤注云:“汉官仪曰:‘洛阳十二门,东面三门,最北门名上东门,次南曰中东门。每门校尉一人,秩二千石;司马一人,秩千石;候一人,秩六千石。’‘候舍’,盖候之所居。”
  〔一二〕“大司徒戴涉被诛”,建武十五年,戴涉为大司徒。二十年,下狱死。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一三〕“遗失溲”,“溲”字下聚珍本有“便”字,范晔后汉书张湛传同。
  〔一四〕“遂罢之”,此条书钞卷五六亦引,字句较略。
  王丹
  王丹,〔一〕字仲回,京兆人也。每岁农时,载酒肴,便于田头大树下饮食劝勉之,因留其余酒肴而去。范晔后汉书卷二七王丹传李贤注  王丹闾里有丧忧,辄度其资用,教之俭约,因为其制日定葬,其亲丧不过留殡一月,其下以轻重为差。御览卷五五三
  王丹资性清白,疾恶豪强。〔二〕时河南太守同郡陈遵,关西之大侠也。其友人丧亲,遵为护丧事,〔三〕赙助甚丰。〔四〕丹乃怀缣一疋,陈之于主人前,曰:“如丹此缣,出自机杼。”遵闻而有惭色。御览卷八一八
  更始时,遵为大司马护军,出使匈奴,过辞于丹。〔五〕丹曰:“俱遭世反覆,〔六〕唯我二人为天地所遗。〔七〕今子当之绝域,无以相赠,赠子以不拜。”遂揖而别,遵甚悦之。〔八〕范晔后汉书卷二七王丹传李贤注
  邓禹平三辅,粮乏,王丹上麦二千斛。禹高其节义,表丹领左冯翊。〔九〕御览卷八三八
  王丹为太子少傅,蹇蹇正直。〔一0〕翰苑新书卷二八
  司徒侯霸欲与王丹定交,〔一一〕丹被征,霸遣子昱往。〔一二〕昱道遇丹,拜于车下,丹答之。昱曰:“家公欲与君投分,何为拜子孙耶?”丹曰:“君房有是言,〔一三〕王丹未之许。”〔一四〕御览卷五四二
  王丹子有同门生丧亲,家在中山,白丹欲往奔慰。结侣将行,丹怒挞之五十,〔一五〕令寄缣二匹以祠焉。〔一六〕或问其故,丹曰:“交道之难,未易言也。” 御览卷八一八
  王丹,字仲回,初有荐士于丹者,丹选举之,而后所举者陷罪,丹免,〔一七〕客惭自绝。〔一八〕俄而征丹复为太子太傅,乃呼客见之,谓曰:“何量丹之薄?”不为设食以罚之,〔一九〕相待如旧。御览卷六三一
  〔一〕 “王丹”,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五亦略载其事。此下四句原无,御览卷四三一引云:“王丹,字仲因,每岁农时,辄载酒肴于田间,候勤者与而劳之。”“仲因”乃“仲回”之讹。今据增补“王丹,字仲回”、“每岁农时”三句。“京兆人也”一句,系据御览卷四九一增补。聚珍本有此四句。
  〔二〕 “资性清白,疾恶豪强”,此二句聚珍本连缀在首条“京兆人也”句下,叙事次序舛乱。此二句是概括语,下即叙述“资性清白,疾恶豪强”的具体事例,文理自当如此。御览卷四九一引与此相同,范晔后汉书王丹传叙事次序亦与此相同。
  〔三〕 “遵为护丧事”,“遵”字下记纂渊海卷五八引有“亲”字。
  〔四〕 “丰”,记纂渊海卷五八引作“厚”。
  〔五〕 “过辞于丹”,此条初学记卷一八两引,一引此句下有“临诀”二字。
  〔六〕 “俱遭世反覆”,“世”字原脱,类聚卷二九、御览卷五四二、合璧事类续集卷四六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作“时”,与御览卷四七八引同。此条初学记卷一八两引,一引此句作“俱遭时变”。
  〔七〕 “地”,此字原脱,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八,类聚卷二九,御览卷四七八、卷五四二,合璧事类续集卷四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八〕 “遵甚悦之”,此条书钞卷八五、六帖卷三四、鸣沙石室古籍丛残所收古类书亦引,文字较简。
  〔九〕 “表丹领左冯翊”,范晔后汉书王丹传云:“禹表丹领左冯翊,称疾不视事,免归。后征为太子少傅。”
  〔一0〕“蹇蹇正直”,此条合璧事类后集卷四五亦引,字有讹误。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一一〕“司徒侯霸欲与王丹定交”,此句原舛误为“司徒侯覆欲王丹者定交”,聚珍本作“司徒侯霸欲与王丹定交”,书钞卷八五引作“侯霸欲与王丹定交”,今据以厘正。
  〔一二〕“往”,聚珍本作“候”,书钞卷八五亦引作“候”,范晔后汉书王丹传同。
  〔一三〕“君房”,侯霸字。
  〔一四〕“王丹”,书钞卷八五引作“我”。
  〔一五〕“丹怒挞之五十”,此句原作“丹怒而挞之”,今据范晔后汉书王丹传李贤注引校改。
  〔一六〕“令寄缣二匹以祠焉”,此句原无“二匹”二字。范晔后汉书王丹传李贤注引作“寄帛二匹以祠焉”,今据增补“二匹”二字。
  〔一七〕“丹免”,聚珍本作“丹坐免”。
  〔一八〕“惭”,原误作“暂”,聚珍本不误,今据改。范晔后汉书王丹传亦作“惭”。
  〔一九〕“设食”,范晔后汉书王丹传同,聚珍本作“设席食”。
  陈遵
  陈遵破匈奴,〔一〕诏赐駮犀剑。〔二〕书钞卷一二二
  〔一〕 “陈遵”,字孟公,杜陵人,汉书卷九二有传。范晔后汉书卷二七王丹传、本书王丹传皆略载其事。
  〔二〕 “诏赐駮犀剑”,“駮犀剑”三字原误作“骇犀剑”,姚本作“駮犀剑”,陈禹谟刻本书钞同,今据改正。按范晔后汉书冯石传云:石“为安帝所宠。帝尝幸其府,留饮十许日,赐駮犀具剑、佩刀、紫艾绶、玉玦各一”。可证字当作“駮”。“駮犀剑”,即以斑犀为装饰的剑。此条编珠卷二引作“光武赐陈导骇犀剑”,御览卷三四二引作“光武有骇犀之剑,以赐陈遵”,所引皆有讹误。聚珍本有陈导传,辑有“光武赐陈导骇犀剑”一条文字。“陈导”即“陈遵”之讹。
  王良
  王良,〔一〕字仲子,〔二〕东海人。少清高。为大司徒司直,〔三〕在位恭俭,妻子不入官舍,布被瓦器。时司徒吏鲍恢以事到东海,〔四〕过候其家,〔五〕而良妻布裙徒跣曳柴,〔六〕从田中归。恢告曰:“我司徒吏也,〔七〕故来受书,〔八〕欲见夫人。”妻曰:“妾是也。”恢乃下拜,叹息而还。〔九〕御览卷四三一  王良以疾归,一岁复征,至荥阳,疾笃,不任进道,乃过其友人。友人不肯见,曰:“不有忠言奇谋而取大位,何其往来屑屑不惮烦也!”〔一0〕遂拒之。良惭,自后连征,辄称疾。〔一一〕类聚卷七五
  〔一〕 “王良”,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六亦略载其事。
  〔二〕 “字仲子”,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司直”,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云:“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四〕 “司徒吏”,聚珍本同,姚本作“司徒史”,类聚卷七0亦引作“司徒史”,与范晔后汉书王良传相合。司徒属官有长史一人,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当时鲍恢为长史还是令史,不详。范书王良传载,建武六年,王良代宣秉为大司徒司直。袁宏后汉纪卷六作“司徒掾”。
  〔五〕 “过”,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七0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徒跣”,此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六、范晔后汉书王良传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七〕 “司徒吏”,姚本、聚珍本同,类聚卷七0引亦同,范晔后汉书王良传作“司徒史”。袁宏后汉纪卷六作“司徒掾”。
  〔八〕 “受”,原作“授”,姚本、聚珍本作“受”,类聚卷七0亦引作“受”,今据改。
  〔九〕 “叹息而还”,此条御览卷七0七亦引,文字较简略。
  〔一0〕“屑屑”,忙碌不安定貌。
  〔一一〕“辄称疾”,此条御览卷四一0引,文字微异。永乐大典卷二0三一一亦引,字句全同。
  杜林
  杜林于河西得漆书古文尚书经一卷,〔一〕每遭困厄,握抱此经。〔二〕御览卷六一九  杜林寄隗嚣地,〔三〕终不降志辱身,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四〕嚣乃出令曰:〔五〕“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诸侯所不能友,盖伯夷、叔齐耻食周粟。令且从师友之位,〔六〕须道开通,使顺其志。”林虽拘于嚣,而终不屈节。建武六年,弟成物故,嚣乃听林持丧东归。既遣而悔,追令刺客杨贤于陇坻遮杀之,贤见林身推鹿车,〔七〕载致弟丧,〔八〕乃叹曰:“当今之世,谁能行义?我虽小人,何忍杀义士。”因亡去。御览卷七七五
  杜林,字伯山,扶风人。为侍御史。〔九〕先与郑兴同寓陇右,乃荐之。上乃征兴为太中大夫。御览卷六三一
  杜林上疏曰:〔一0〕“臣闻营河、雒以为民,刻肌肤以为刑,封疆画界以建诸侯,井田什一以供国用,三代之所同。及至汉兴,因时宜,趋时务,省烦苛,取实事,不苟贪高亢之论。是以去土中之京师,就关内之远都。除肉刑之重律,用髡钳之轻法。郡县不置世禄之家,农人三十而税一。〔一一〕政卑易行,礼简易从。民无愚智,〔一二〕思仰汉德,乐承汉祀。基业特起,不因缘尧。尧远于汉,民不晓信,言提其耳,终不悦谕。后稷近于周,民户知之,世据以兴,基由其祚,本与汉异。郊祀高帝,诚从民望,得万国之欢心,天下福应,莫大于此。民奉种祀,且犹世主,不失先俗。群臣佥荐鲧,考绩不成,九载乃殛。宗庙至重,众心难违,不可卒改。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明当尊用祖宗之故文章也。宜如旧制,以解天下之惑,合于易之所谓‘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义。方军师在外,祭可且如元年郊祭故事。”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刘昭注
  建武八年间,郡国比大水,〔一三〕涌泉盈溢。杜林以为仓卒时兵擅权作威,张氏虽皆降散,〔一四〕犹尚有遗脱,长吏制御无术,令得复炽,元元侵陵之所致也。上疏曰:“臣闻先王无二道,明圣用而治。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畏其易也。古今通道,传其法于有根。狼子野心,奔马善惊。成王深知其终卒之患,故以殷氏六族分伯禽,七族分康叔,怀姓九宗分唐叔,捡押其奸宄,又迁其余于成周,旧地杂俗,旦夕拘录,所以挫其强御之力,诎其骄恣之节也。及汉初兴,上稽旧章,合符重规,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之后,以稍弱六国强宗。邑里无营利之家,野泽无兼并之民,万里之统,海内赖安。后辄因衰粗之痛,胁以送终之义,故遂相率而陪园陵,无反顾之心。追观往法,政皆神道设教,强干弱枝,本支百世之要也。是以皆永享康宁之福,无怵惕之忧,继嗣承业,恭己而治,盖此助也。其被灾害民轻薄无累重者,两府遣吏护送饶谷之郡。或惧死亡,卒为佣赁,亦所以消散其口,救赡全其性命也。昔鲁隐有贤行,将致国于桓公,乃留连贪位,不能早退。况草创兵长,卒无德能,直以扰乱,乘时擅权,作威玉食,狙猱之意,徼幸之望,曼延无足,张步之计是也。小民负县官不过身死,负兵家灭门殄世。陛下昭然独见成败之端,或属诸侯官府,元元少得举首仰视,而尚遗脱,二千石失制御之道,令得复昌炽从横。比年大雨,水潦暴长,涌泉盈溢,灾坏城郭官寺,吏民庐舍,溃徙离处,溃成坑坎。臣闻水,阴类也。易卦‘地上有水比’,言性不相害,故曰乐也。而猥相毁垫沦失,常败百姓安居。殆阴下相为蠹贼,有小大胜负不齐,均不得其所,侵陵之象也。诗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唯陛下留神明察,往来惧思,天下幸甚。”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刘昭注
  杜林,字伯山,迁大司徒司直。〔一五〕百僚知林以明德用,甚尊惮之。书钞卷六二
  杜林,字伯山,〔一六〕为光禄勋,〔一七〕周密敬慎,选举称平,郎有好学,辄见诱进。书钞卷五三
  杜林,字伯山,与马援同乡里,〔一八〕素相亲厚。援从南方还,时林马适死,援令子持马一匹遗林,曰:“朋友有车马之馈,可具以备乏。”林受之。居数月,林遣子奉书曰:“将军内施九族,外有宾客,〔一九〕望恩者多。林父子两人食列卿禄,常有盈,今送钱五万。”援受之,谓子曰:“人当以此为法,是伯山所以胜我也。”〔二0〕御览卷八九四
  王又以师数加馈遗,〔二一〕林不敢受,常辞以道上禀假有余,苦以车重,无所置之。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杜林传李贤注
  杜林代张纯为大司空,〔二二〕务于无为。〔二三〕类聚卷四七
  〔一〕 “杜林”,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握抱此经”,此条书钞卷一0一亦引,字句较略。
  〔三〕 “杜林寄隗嚣地”,“地”字原脱,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九九七、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此下二句事类赋卷一六引作“杜林寄隗嚣而终不屈节”。
  〔四〕 “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此二句原窜至下文“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句下,今据姚本、聚珍本和御览卷九九七、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所引校正。文选卷五九任昉刘先生夫人墓志李善注引云:“梁统与杜林书曰:‘君非隗嚣,不降志辱身,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以“至簪蒿席草”云云为梁统与杜林书中语,与此不同。
  〔五〕 “嚣”,原无此字,据文义当有“嚣”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六〕 “令”,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杜林传作“今”。
  〔七〕 “鹿车”,一种小车。御览卷七七五引风俗通义云:“鹿车窄小,裁容一鹿也。或云乐车,乘牛马者,锉斩饮饲达曙,今乘此虽为劳极,然入传舍,偃卧无忧,故曰乐车。无牛马而能行者,独一人所致耳。”
  〔八〕 “弟”,御览卷四二0引同,范晔后汉书杜林传亦同,聚珍本作“成”。
  〔九〕 “为侍御史”,原脱“侍”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三引亦有此字,范晔后汉书杜林传同,今据增补。
  〔一0〕“杜林上疏曰”,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云:建武“七年五月,诏三公曰:‘汉当郊尧。其与卿大夫、博士议。’”杜林认为汉业特起,功不缘尧,遂上此疏。范晔后汉书杜林传亦载此事。
  〔一一〕“税”,姚本、聚珍本作“取”。
  〔一二〕“民无”,姚本作“无有”,聚珍本作“人无”,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引同。
  〔一三〕“比”,聚珍本作“七”,误。
  〔一四〕“张氏虽皆降散”,“张氏”谓张步。建武初,步据有齐地,后光武帝讨步,步降,封为安丘侯,与家属居洛阳。八年夏,步携妻子逃奔临淮,与弟弘、蓝欲招其旧部,乘船入海,被琅邪太守陈俊追杀。事详范晔后汉书张步传。
  〔一五〕“大司徒司直”,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云:“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一六〕“字伯山”,原误作“字仲子”。
  〔一七〕“为光禄勋”,建武十一年,杜林代郭宪为光禄勋。见范晔后汉书杜林传。
  〔一八〕“同”,原脱此字,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九〕“有”,事类赋卷二一引作“存”。按二字于义皆通。“存”,恤养。
  〔二0〕“是伯山所以胜我也”,此条类聚卷六六、御览卷八三五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二一〕“王又以师数加馈遗”,建武十九年,皇太子彊废为东海王,以杜林为王傅。此所谓“王”,即指东海王彊。此句姚本、聚珍本作“王以师故数加馈遗”,其上又有“林为东海王傅”一句。二本所增,系据范晔后汉书杜林传。
  〔二二〕“杜林代张纯为大司空”,此文有误。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二十二年冬十月,大司空朱浮免,光禄勋杜林为大司空。二十三年秋八月,杜林卒。冬十月,太仆张纯为大司空。又杜林传云:建武二十二年,“代朱浮为大司空”。张纯传云:建武“二十三年,代杜林为大司空”。与光武帝纪相合。
  〔二三〕“务于无为”,此条御览卷二0八亦引,字句全同。
  郭丹
  郭丹,〔一〕字少卿,南阳人。累世千石,父稚为丹买田宅居业。丹为司徒,〔二〕视事五年,薨。赐送甚宠,〔三〕百官会朝,诏问丹家,时宗正刘匡对曰:“郭丹为三公,典牧州郡,田亩不增。”御览卷八二一  郭丹从师长安,买符入函谷关,〔四〕乃慨然叹曰:“丹不乘使者车,终不出关。”既至京师,尝为都讲,诸儒咸钦重之。〔五〕更始二年,三公举丹贤能,征为谏议大夫,持节使归南阳,安集受降。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六〕果乘高车出关,如其志。〔七〕书钞卷一三九
  郭丹为更始谏议大夫,使南阳,安集受降。更始败,〔八〕丹无所归节传,以弊布缠裹节,如担负状,昼伏夜行,求谒更始妻子,奉还节传,因归乡里。书钞卷一三0
  郭丹为郡功曹,荐阴□、程胡、鲁歆自代。太守杜诗曰:“古者卿士让位,今功曹稽古经,〔九〕可为至德。编署黄堂,〔一0〕以为后法。”〔一一〕御览卷二六四
  郭丹师事公孙昌,敬重,常持蒲编席,人异之。〔一一〕御览卷七0九
  郭丹为司徒,在朝名清廉公正。〔一二〕类聚卷四七
  〔一〕 “郭丹”,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九亦略载其事。
  〔二〕 “丹为司徒”,此下各句当在郭丹传篇末。
  〔三〕 “赐送甚宠”,此下二句原无,路子复藏明抄本、徐氏明抄本、五川居士藏明抄本、傅增湘藏明抄本、清四录堂抄本书钞卷三八引皆有此二句,今据增补。
  〔四〕 “符”,书钞卷四0、卷五六,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三、卷七七三引同。御览卷七七八引作“传”,卷八二八引作“繻”。按“传”即符信,“繻”亦为符信。汉书终军传记载:“初,军从济南当诣博士,步入关,关吏予军繻。军问:‘以此何为?’吏曰:‘为复传,还当以合符。’军曰:‘大丈夫西游,终不复传还。’弃繻而去。”颜师古注引张晏云:“繻,符也。书帛裂而分之,若券契矣。”又引苏林云:“繻,帛边也。旧关出入皆以传。传烦,因裂繻头合以为符信也。”汉代关符制度大略如此。
  〔五〕 “钦”,范晔后汉书郭丹传作“敬”。
  〔六〕 “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御览卷七七八引同,范晔后汉书郭丹传亦同,书钞卷四0引仅无“有”字,聚珍本无“丹”、“有”二字。而书钞卷五六引作“自去家十有三年”,姚本和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三引作“自去家十三年”。
  〔七〕 “如其志”,此条合璧事类别集卷八引作“郭丹初之长安,过宛,从宛人陈兆买入关符,以入函谷关。既入,封符乞人,曰:‘不乘使车不出关。’丹自入关后,十二年不归,后如关,竟如本志”。六帖卷九、类聚卷六所引与合璧事类别集卷八文字稍有不同,初学记卷七、范晔后汉书郭丹传李贤注所引较为简略。“陈兆”,六帖卷九引同,类聚卷六、范晔后汉书郭丹传李贤注皆引作“陈洮”,聚珍本亦作“陈洮”。
  〔八〕 “更始败”,此下二句御览卷六八一引作“更始败,诸将军悉归上,普获封爵,丹无所归节传”,聚珍本同,惟“获”字作“赐”。
  〔九〕 “今功曹稽古经”,“稽”字下聚珍本有“含”字,文选卷四六任昉王文宪集序李善注引同。按史记周本纪正义引括地志云:“诗云:‘虞、芮质厥成。’毛苌云:‘虞、芮之君相与争田,久而不平,乃相谓曰:“西伯仁人,盍往质焉。”乃相与朝周。入其境,则耕者让畔,行者让路。入其邑,男女异路,斑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让为大夫,大夫让为卿。二国君相谓曰:“我等小人,不可履君子之庭。”乃相让所争地以为闲原。’”杜诗说郭丹“稽古经”,即指此。
  〔一0〕“黄堂”,太守处理公务之所。
  〔一一〕“以为后法”,六帖卷七七也引有以上一段文字,但较此简略。
  〔一二〕“常持蒲编席,人异之”,此二句聚珍本作“常待重编席,显异之”。按“常”,与“尝”字通。古人席地而坐,蒲席厚软,“持蒲编席”,表示敬重。“重编席”,即双层的席子。用这种席子相待,也是敬重的表示。
  〔一三〕“在朝名清廉公正”,此条御览卷二0七亦引。书钞卷三八、卷五二引仅无“名”字,余全同。
  吴良
  吴良,〔一〕字大仪,齐国临淄人,以清白方正称于乡里。为郡议曹掾,正旦掾入贺,〔二〕太守门下掾王望前言曰:“齐郡败乱,遭离盗贼,人民饥饿,不闻鸡鸣狗吠之音。〔三〕明府视事五年,土地开辟,盗贼灭息,五谷丰熟,家给人足。今日岁首,诚上雅寿。”掾皆称万岁。〔四〕良跪曰:〔五〕“门下掾佞谄,〔六〕明府无受其觞。〔七〕盗贼未弭,〔八〕人民困乏,〔九〕不能家给人足。于今议曹掾尚无葱,〔一0〕宁为家给人足耶?”望曰:〔一一〕“议曹惰寙,自无葱,宁足为不家给人足邪?”太守曰:“此生言是。”遂不举觞,赐鳆鱼百枚。宴罢,〔一二〕教署功曹,良耻以言受官,不拜。御览卷四二七  良习大夏侯尚书。〔一三〕范晔后汉书卷二七吴良传李贤注
  吴良以清白方正称,东平王苍辟为西曹掾,数谏正苍,多善策。苍上表荐良。御览卷二四九
  东平王苍荐吏吴良,〔一四〕上以章示公卿,曰:“前见良头须皎然,〔一五〕衣冠甚伟,求贤助国,宰相之职,萧何荐韩信,〔一六〕设坛即拜,不复考试,以良为议郎。”〔一七〕御览卷六三一
  永平中,车驾出,信阳侯阴就干车骑,突卤簿。车府令齐国徐匡钩就车,〔一八〕收奴送狱。〔一九〕诏书遣匡,自系。〔二0〕吴良上书言:“信阳侯骄慢,干突车骑,〔二一〕无人臣礼,大不敬,〔二二〕匡执法守正而下狱,臣恐政化由是堕矣。”〔二三〕于是诏出匡,左迁即丘长。〔二四〕书钞卷五五
  吴良为司徒长史,以清白方正称。〔二五〕书钞卷三七
  〔一〕 “吴良”,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
  〔二〕 “正旦掾入贺”,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岁旦与掾吏入贺”,书钞卷三七、御览卷二六四皆引作“岁旦与掾史入贺”,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此“掾”指郡中诸曹掾史。
  〔三〕 “狗”,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皆作“犬”。
  〔四〕 “掾”,姚本和御览卷五三九、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作“掾史”,聚珍本作“掾吏”。
  〔五〕 “良跪曰”,此句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五三九、卷九三八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皆作“良时跪曰”,书钞卷三七引作“良终于下坐勃然作进曰”,御览卷二六四引作“良于下席勃然进曰”。
  〔六〕 “门下掾佞谄”,此句御览卷五三九、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皆同,姚本、聚珍本作“门下掾谄佞”,书钞卷一二九引作“门下掾侮谄”。御览卷九三八引作“门下侯谄”,字有讹脱。书钞卷三七引作“望,佞邪之人,欺谄无状”,御览卷二六四引同,仅无“望”字。按以上诸书所引,字句间有异同,似以书钞卷三七所引接近原貌。
  〔七〕 “明府无受其觞”,此句书钞卷三七、御览卷二六四皆引作“愿勿受其觞”。
  〔八〕 “弭”,书钞卷一二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尽”,御览卷五三九、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亦引作“尽”。
  〔九〕 “民”,御览卷五三九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作“庶”。
  〔一0〕“于今议曹掾尚无葱”,此句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作“今良曹掾,尚无葱”,书钞卷一二九引同,仅无“良”字,御览卷五三九引亦同,仅无“今”字。
  〔一一〕“望曰”,此下四句原无,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有,今据增补。
  〔一二〕“宴罢”,此下四句御览卷二六四引作“宴罢,转良为功曹,耻以言受进,终不肯谒”。书钞卷三七引“耻”上有“良”字,末句无“肯”字,余与御览卷二六四引同。聚珍本无“宴罢”二字,“耻”上有“良”字,余与御览引全同。御览卷九三八引作“教署功曹,良耻以言受官,遂不肯谒”。
  〔一三〕“良习大夏侯尚书”,此句聚珍本在上条“为郡议曹掾”句前。按范晔后汉书吴良传载东平王刘苍上疏荐吴良云:“躬俭安贫,白首一节,又治尚书,学通师法。”此处李贤注引东观汉记“良习大夏侯尚书”一句。据此,“良习”云云也可能是刘苍疏中之语。
  〔一四〕“东平王苍荐吏吴良”,“苍”字下书钞卷五六引有“上疏”二字。
  〔一五〕“前见良头须皎然”,此下四句原无,聚珍本有,又御览卷三七四引云:“吴良为东平王所荐,诏曰:‘前见良头须皎然,衣冠甚伟,求贤助国,宰相之职,今以良为议郎。’”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吴良传载显宗语,与此略同。
  〔一六〕“荐”,书钞卷五六引作“举”。
  〔一七〕“以良为议郎”,“以”字上聚珍本和书钞卷五六、御览卷三七四引有“今”字,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当据增补。此条类聚卷五三亦引,字有脱漏。
  〔一八〕“钩”,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云:“留也。”王先谦集解引惠栋云:“王幼学云:‘古兵有钩有镶,引来曰钩,推去曰镶。’”
  〔一九〕“收奴送狱”,此句聚珍本作“收御者送狱”,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书钞卷三七、御览卷二三0引作“收送狱”。按此句当以聚珍本为是。
  〔二0〕“自系”,此句有脱字。聚珍本作“匡自系狱”,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书钞卷三七引作“自系狱”,御览卷二三0引作“自系不出”。
  〔二一〕“干突车骑”,此句原无,御览卷二三0引有,今据增补。
  〔二二〕“大不敬”,此句原无,御览卷二三0引有,今据增补。
  〔二三〕“臣恐政化由是堕矣”,此句聚珍本作“恐政化由是而坠”,书钞卷三七引作“恐政化由是而隳矣”,御览卷二三0引作“臣恐陛下政化由是隳矣”。范晔后汉书吴良传作“臣恐圣化由是而弛”。文字虽异,意思相同。
  〔二四〕“即丘”,县名,属东海郡。书钞卷三七引作“昴丘”,误。按范晔后汉书吴良传载:“帝虽赦匡,犹左转良为即丘长。”是左迁者为吴良,而不是徐匡,“左迁即丘长”句上有脱文。
  〔二五〕“以清白方正称”,此条书钞卷六八、御览卷二0九亦引。
  承宫
  承宫,〔一〕字少子,琅邪姑幕人。〔二〕少孤,年八岁,人令牧豕。〔三〕乡里徐子盛明春秋经,授诸生数百人。宫过其庐下,见诸生讲诵,好之,因弃猪而听经。〔四〕猪主怪不还,行索,见宫,〔五〕欲笞之。〔六〕门下生共禁止,因留精舍门下,〔七〕拾薪,〔八〕执苦数年,〔九〕遂通经。御览卷九0三  承宫遭王莽篡位,天下扰攘,盗贼并起,宫遂避世汉中。建武四年,将妻子之华阴山谷,〔一0〕耕种禾黍,临熟,人就认之,宫悉推与而去,由是显名。类聚卷二一
  永平中,征承宫为博士,迁左中郎将。〔一一〕数纳忠谏,论议切直,名播匈奴。时单于遣使求欲得见宫,诏□宫自整饰。宫对曰:“夷狄炫名,非识实也。臣状丑,不可以示远,宜选长大威容者。”帝乃以大鸿胪魏应代之。御览卷三八二
  〔一〕 “承宫”,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一0亦略载其事。
  〔二〕 “姑幕”,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四引作“姑苏”,字虽然讹误,然而可证原书有“姑幕”二字,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承宫传云:宫“琅邪姑幕人也”。
  〔三〕 “人令牧豕”,此句姚本、聚珍本和类聚卷六四、御览卷三八四引皆作“为人牧猪”。
  〔四〕 “弃”,御览卷三八四引同,御览卷六一一、范晔后汉书承宫传李贤注引续汉书亦作“弃”。姚本、聚珍本作“忘”,类聚卷六四引作“亡”。按三字于义皆通。
  〔五〕 “行索,见宫”,此二句类聚卷六四引作“行求索,见宫”,文气较顺。御览卷三八四引作“来索,见宫”,“来”乃“求”字之讹。姚本、聚珍本作“行求索,见生”,“生”乃“宫”字之讹。
  〔六〕 “之”,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六四、御览卷三八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七〕 “精舍”,精庐,学舍。
  〔八〕 “拾薪”,聚珍本作“樵薪”,御览卷三八四引同。
  〔九〕 “执苦数年”,范晔后汉书承宫传、御览卷六一一引续汉书同。聚珍本作“执苦数十年”。
  〔一0〕“华阴山谷”,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二四、卷八二二引亦同。类聚卷八五引作“蒙阴山谷”,范晔后汉书承宫传作“蒙阴山”。按华阴为弘农郡属县,在华山之北。蒙阴为泰山郡属县,境内有蒙山。
  〔一一〕“左中郎将”,原脱“将”字,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承宫传亦有此字,今据增补。左中郎将,隶属光禄勋,秩比二千石,主左署郎。
  郑均
  郑均,〔一〕字仲虞,任城人也。治尚书,好黄老,澹泊无欲,清静自守,不慕游宦。兄仲,为县游徼,颇受礼遗。均数谏止,不听,即脱身出作。〔二〕岁余,得数万钱,归以与兄,曰:“钱尽可复得,为坐吏赃,终身捐弃。”兄感其语,遂为廉洁,称清白吏。〔三〕御览卷五一五  均失兄,养孤兄子甚笃,〔四〕已冠娶,出令别居,并门,尽推财与之,使得一尊其母,然后随护视振给之。范晔后汉书卷二七郑均传李贤注
  郑均,字仲虞,拜侍御史,引见极问,乃上封事。上甚悦,赐车马衣服。〔五〕书钞卷六二
  均遣子英奉章诣阙,〔六〕诏召见英,问均所苦,赐以冠帻钱布。范晔后汉书卷二七郑均传李贤注
  赐羊一头,〔七〕酒二斗,终其身。范晔后汉书卷二七郑均传李贤注
  郑均,字仲虞,为尚书,淡泊无欲。章帝东巡,过任城,乃幸均舍,敕赐尚书禄,以终其身,〔八〕故时人号为“白衣尚书”。书钞卷六0
  〔一〕 “郑均”,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
  〔二〕 “作”,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六六、御览卷八三五引亦有,今据增补。有“作”字,于义较长。
  〔三〕 “称清白吏”,此条范晔后汉书郑均传李贤注亦引,然仅有“兄仲”二句。
  〔四〕 “均失兄,养孤兄子甚笃”,御览卷五一二引作“郑均好义笃实,事寡嫂,收儿,恩礼甚至”。“收儿”句有脱文,疑当作“收孤儿”。
  〔五〕 “上甚悦,赐车马衣服”,书钞卷六二另引东观汉记无此二句,而有“月余,迁尚书”二句。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加辑录。
  〔六〕 “均遣子英奉章诣阙”,此句上姚本有“均屡辟不诣,公车特征,再迁尚书,肃宗敬重之,后以病告归”五句,聚珍本“再迁尚书”一句作“月余,迁尚书”,其上又有“拜侍御史”一句,余与姚本同。按姚本、聚珍本增出的文字似据范晔后汉书郑均传删补,为使文义完整,置于此句之上。
  〔七〕 “终其身”,此条上姚本、聚珍本有“元和元年,与毛义”七字。按范晔后汉书郑均传云:“元和元年,诏告庐江太守、东平相曰:‘议郎郑均,束脩安贫,恭俭节整,前在机密,及病致仕,守善贞固,黄发不怠。又前安邑令毛义,躬履逊让,……其赐均、义谷各千斛,常以八月长吏存问,赐羊酒,显兹异行。’明年,帝东巡过任城,乃幸均舍,□赐尚书禄,以终其身。”由此可以看出范书李贤注所引大意。姚本、聚珍本所增七字,系撮取范书大意缀补。
  〔八〕 “以终其身”,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鸣沙石室古籍丛残古类书、类聚卷四八、御览卷二一二引亦皆有此句,今据增补。
  赵温〔一〕
  赵典兄子温,〔二〕初为京兆郡丞,〔三〕叹曰:“大丈夫生当雄飞,安能雌伏!”〔四〕遂弃官而去。后官至三公。〔五〕御览卷二五
  〔一〕 “赵温”,字子柔,蜀郡成都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七赵典传略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华阳国志卷一巴志。
  〔二〕 “赵典兄子温”,聚珍本无此句,而有“赵温,字子柔,蜀郡成都人”三句。此句六帖卷四一引作“赵温子柔”,“温”字下脱“字”字。
  〔三〕 “初为京兆郡丞”,姚本无“郡”字,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三二、唐类函卷六三引同。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卷三二、六帖卷四一引有“郡”字。按两汉时人皆不称京兆为郡,此“郡”字当系衍文。
  〔四〕 “大丈夫生当雄飞,安能雌伏”,书叙指南卷一一饥寒贫贱下云:“贱贫曰雌伏。”即本此。其下注云:“东观记赵温。”
  〔五〕 “后官至三公”,范晔后汉书赵典传云:“典兄子谦,谦弟温,相继为三公。……温字子柔,初为京兆丞,叹曰:‘大丈夫当雄飞,安能雌伏!’遂弃官去。……献帝西迁都,为侍中,同舆辇至长安,封江南亭侯,代杨彪为司空,免,顷之,复为司徒,录尚书事。”据献帝纪,初平四年,太常赵温代杨彪为司空,旋免。兴平元年,由卫尉为司徒,录尚书事,建安十三年免。
  桓谭
  桓谭,〔一〕字君山,〔二〕少好学,遍治五经,能文,有绝才,喜非毁俗儒,由是多见排抑。哀、平时,位不过郎。书钞卷一00  光武即位,拜议郎。〔三〕文选卷五刘峻辩命论李善注
  中家子为之保役,〔四〕受计上疏,趋走俯伏,譬若臣仆,坐而分利。〔五〕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李贤注
  贾人多通侈靡之物,罗纨绮绣,杂彩玩好,以淫人耳目,而竭尽其财。是为下树奢媒而置贫本也。求人之俭约富足,何可得乎?夫俗难卒变,而人不可暴化。宜抑其路,使之稍自衰焉。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李贤注
  矫称孔丘,为谶记以误人主。〔六〕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李贤注
  桓谭讥讪图谶,〔七〕有诏会议灵台所处,〔八〕上谓桓谭曰:“天下事吾欲以谶决之,〔九〕何如?”谭默然良久,曰:“臣不读谶。”上问其故,谭复极言谶之非经。上大怒,曰:“桓谭非圣无法,将下斩之。”谭叩头流血,良久得解。由是失旨,〔一0〕遂不复转迁,出为六安郡丞。之官,意忽忽不乐,道病卒,时年七十余。御览卷四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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