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四十二 鄭世家第十二


  鄭桓公友者,周厲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一〕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鄭。〔二〕封三十三歲,百姓皆便愛之。幽王以為司徒。〔三〕和集周民,周民皆說,河雒之閒,人便思之。為司徒一歲,幽王以褒后故,王室治多邪,諸侯或畔之。於是桓公問太史伯〔四〕曰:「王室多故,予安逃死乎?」太史伯對曰:「獨雒之東土,河濟之南可居。」公曰:「何以?」對曰:「地近虢、鄶,〔五〕虢、鄶之君貪而好利,〔六〕百姓不附。今公為司徒,民皆愛公,公誠請居之,虢、鄶之君見公方用事,輕分公地。公誠居之,虢、鄶之民皆公之民也。」公曰:「吾欲南之江上,何如?」對曰:「昔祝融為高辛氏火正,其功大矣,而其於周未有興者,楚其後也。周衰,楚必興。興,非鄭之利也。」公曰:「吾欲居西方,何如?」〔七〕對曰:「其民貪而好利,難久居。」公曰:「周衰,何國興者?」對曰:「齊、秦、晉、楚乎?夫齊,姜姓,伯夷之後也,伯夷佐堯典禮。秦,嬴姓,伯翳之後也,伯翳佐舜懷柔百物。及楚之先,皆嘗有功於天下。而周武王克紂後,成王封叔虞于唐,〔八〕其地阻險,以此有德與周衰並,亦必興矣。」桓公曰:「善。」於是卒言王,東徙其民雒東,而虢、鄶果獻十邑,〔九〕竟國之。〔一〇〕

  〔一〕集解徐廣曰:「年表云母弟。」

  〔二〕索隱鄭,縣名,屬京兆。秦武公十一年「初縣杜、鄭」是也。又系本云「桓公居棫林,徙拾」。宋忠云「棫林與拾皆舊地名」,是封桓公乃名為鄭耳。至秦之縣鄭,蓋是鄭武公東徙新鄭之後,其舊鄭乃是故都,故秦始縣之。

  〔三〕集解韋昭曰:「幽王八年為司徒。」索隱韋昭據國語以幽王八年為司徒也。

  〔四〕集解虞翻曰:「周太史。」

  〔五〕集解徐廣曰:「虢在成皋,鄶在密縣。」駰案:虞翻曰「虢,姬姓,東虢也。鄶,妘姓」。正義括地志云:「洛州氾水縣,古東虢叔之國,東虢君也。」又云:「故鄶城在鄭州新鄭縣東北三十二里。」

  〔六〕索隱鄭語云「虢叔恃勢,鄶仲恃險,皆有驕侈,又加之以貪冒」是也。虢叔,文王弟。鄶,妘姓之國也。

  〔七〕索隱國語曰:「公曰『謝西之九州何如』。」韋昭云「謝,申伯之國。謝西有九州。二千五百家為州」。其說蓋異此。

  〔八〕集解徐廣曰:「晉世家曰唐叔虞,姓姬氏,字子于。」索隱唐者,古國,堯之後,其君曰叔虞。何以知然者?據此系家下文云「唐人之季代曰唐叔虞。當武王邑姜方動大叔,夢天命而子曰虞,與之唐。及生有文在手曰『虞』,遂以名之。及成王滅唐而國太叔,故因以稱唐叔虞」。杜預亦曰「取唐君之名」是也。

  〔九〕集解虞翻曰:「十邑謂虢、鄶、鄢、蔽、補、丹、依、〈田柔〉、歷、莘也。」索隱國語云:「太史伯曰『若克二邑,鄢、蔽、補、丹、依、〈田柔〉、歷、莘君之土也』。」虞翻注皆依國語為說。

  〔一〇〕集解韋昭曰:「後武公竟取十邑地而居之,今河南新鄭也。」

  二歲,犬戎殺幽王於驪山下,并殺桓公。鄭人共立其子掘突〔一〕,是為武公。〔二〕

  〔一〕正義上求勿反,下戶骨反。

  〔二〕索隱譙周云「名突滑」,皆非也。蓋古史失其名,太史公循舊失而妄記之耳。何以知其然者?按下文其孫昭公名忽,厲公名突,豈有孫與祖同名乎?當是舊史雜記昭厲忽突之名,遂誤以掘突為武公之字耳。

  武公十年,娶申侯女〔一〕為夫人,曰武姜。生太子寤生,生之難,及生,夫人弗愛。後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愛之。〔二〕二十七年,武公疾。夫人請公,欲立段為太子,公弗聽。是歲,武公卒,寤生立,是為莊公。

  〔一〕正義括地志云:「故申城在鄧州南陽縣北三十里。」左傳云「鄭武公取於申也。」

  〔二〕集解徐廣曰:「年表云十四年生寤生,十七年生太叔段。」

  莊公元年,封弟段於京,〔一〕號太叔。祭仲曰:「京大於國,非所以封庶也。」莊公曰:「武姜欲之,我弗敢奪也。」段至京,繕治甲兵,與其母武姜謀襲鄭。二十二年,段果襲鄭,武姜為內應。莊公發兵伐段,段走。伐京,京人畔段,段出走鄢。〔二〕鄢潰,段出奔共。〔三〕於是莊公遷其母武姜於城潁,〔四〕誓言曰:「不至黃泉,〔五〕毋相見也。」居歲餘,已悔思母。潁谷之考叔〔六〕有獻於公,公賜食。考叔曰:「臣有母,請君食賜臣母。」莊公曰:「我甚思母,惡負盟,柰何?」考叔曰:「穿地至黃泉,則相見矣。」於是遂從之,見母。

  〔一〕集解賈逵曰:「京,鄭都邑。」杜預曰:「今滎陽京縣。」

  〔二〕正義鄔音烏古反。今新鄭縣南鄔頭有村,多萬家。舊作「鄢」,音偃。杜預云:「鄢,今鄢陵也。」

  〔三〕集解賈逵曰:「共,國名也。」杜預曰:「今汲郡共縣也。」正義按:今衛州共城縣是也。

  〔四〕集解賈逵曰:「鄭地。」正義疑許州臨潁縣是也。

  〔五〕集解服虔曰:「天玄地黃,泉在地中,故言黃泉。」

  〔六〕集解賈逵曰:「潁谷,鄭地。」正義括地志云:「潁水源出洛州嵩高縣東南三十里陽乾山,今俗名潁山泉。源出山之東谷。其側有古人居處,俗名為潁墟,故老云是潁考叔故居,即酈元注水經所謂潁谷也。」

  二十四年,宋繆公卒,公子馮奔鄭。鄭侵周地,取禾。〔一〕二十五年,衛州吁弒其君桓公自立,與宋伐鄭,以馮故也。二十七年,始朝周桓王。桓王怒其取禾,弗禮也。〔二〕二十九年,莊公怒周弗禮,與魯易祊、許田。〔三〕三十三年,宋殺孔父。三十七年,莊公不朝周,周桓王率陳、蔡、虢、衛伐鄭。莊公與祭仲、〔四〕高渠彌〔五〕發兵自救,王師大敗。祝聸〔六〕射中王臂。祝聸請從之,鄭伯止之,曰:「犯長且難之,況敢陵天子乎?」乃止。夜令祭仲問王疾。

  〔一〕索隱隱二年左傳「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于虢,及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夏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是。

  〔二〕索隱杜預曰:「桓王即位,周鄭交惡,至是始朝,故言始也。」左傳又曰:「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善鄭以勸來者,猶懼不蔇,況不禮焉,鄭不來矣』。」

  〔三〕索隱許田,近許之田,魯朝宿之邑。祊者,鄭所受助祭太山之湯沐邑。鄭以天子不能巡守,故以祊易許田,各從其近。

  〔四〕索隱左傳祭仲足,蓋祭是邑,其人名仲字仲足,故傳云祭封人仲足是也。此繻葛之戰在魯桓公五年。

  〔五〕索隱一作「彌」,一作「眯」,並名卑反。

  〔六〕索隱左傳作「祝聃」。

  三十八年,北戎伐齊,齊使求救,鄭遣太子忽將兵救齊。齊釐公欲妻之,忽謝曰:「我小國,非齊敵也。」時祭仲與俱,勸使取之,曰:「君多內寵,〔一〕太子無大援將不立,三公子皆君也。」所謂三公子者,太子忽,其弟突,次弟子亹也。〔二〕

  〔一〕集解服虔曰:「言庶子有寵者多。」

  〔二〕索隱此文則數太子忽及突、子亹為三,而杜預云不數太子,以子突、子亹、子儀為三,蓋得之。

  四十三年,鄭莊公卒。初,祭仲甚有寵於莊公,莊公使為卿;公使娶鄧女,生太子忽,故祭仲立之,是為昭公。

  莊公又娶宋雍氏女,〔一〕生厲公突。雍氏有寵於宋。〔二〕宋莊公聞祭仲之立忽,乃使人誘召祭仲而執之,曰:「不立突,將死。」亦執突以求賂焉。祭仲許宋,與宋盟。以突歸,立之。昭公忽聞祭仲以宋要立其弟突,九月(辛)〔丁〕亥,忽出奔衛。己亥,突至鄭,立,是為厲公。

  〔一〕集解賈逵曰:「雍氏,黃帝之孫,姞姓之後,為宋大夫。」

  〔二〕集解服虔曰:「為宋正卿,故曰有寵。」

  厲公四年,祭仲專國政。厲公患之,陰使其婿雍糾欲殺祭仲〔一〕。糾妻,祭仲女也,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母曰:「父一而已,人盡夫也。」〔二〕女乃告祭仲,祭仲反殺雍糾,戮之於市。厲公無柰祭仲何,怒糾曰:「謀及婦人,死固宜哉!」夏,厲公出居邊邑櫟。〔三〕祭仲迎昭公忽,六月乙亥,復入鄭,即位。

  〔一〕集解賈逵曰:「雍糾,鄭大夫。」

  〔二〕集解杜預曰:「婦人在室則天父,出則天夫。女以為疑,故母以所生為本解之。」

  〔三〕集解宋忠曰:「今潁川陽翟縣。」索隱按:櫟音歷,即鄭初得十邑之歷也。

  秋,鄭厲公突因櫟人殺其大夫單伯,〔一〕遂居之。諸侯聞厲公出奔,伐鄭,弗克而去。宋頗予厲公兵,自守於櫟,鄭以故亦不伐櫟。

  〔一〕集解杜預曰:「鄭守櫟大夫也。」索隱依左傳作「檀伯」。檀伯,鄭守櫟大夫,事在桓十五年。此文誤為「單伯」者,蓋亦有所因也。按魯莊公十四年,厲公自櫟侵鄭,事與周單伯會齊師伐宋相連,故誤耳。

  昭公二年,自昭公為太子時,父莊公欲以高渠彌為卿,太子忽惡之,莊公弗聽,卒用渠彌為卿。及昭公即位,懼其殺己,冬十月辛卯,渠彌與昭公出獵,射殺昭公於野。祭仲與渠彌不敢入厲公,乃更立昭公弟子亹為君,是為子亹也,無謚號。

  子亹元年七月,齊襄公會諸侯於首止,〔一〕鄭子亹往會,高渠彌相,從,祭仲稱疾不行。所以然者,子亹自齊襄公為公子之時,嘗會鬥,相仇,及會諸侯,祭仲請子亹無行。子亹曰:「齊彊,而厲公居櫟,即不往,是率諸侯伐我,內厲公。我不如往,往何遽必辱,且又何至是!」卒行。於是祭仲恐齊并殺之,故稱疾。子亹至,不謝齊侯,齊侯怒,遂伏甲而殺子亹。高渠彌亡歸,〔二〕歸與祭仲謀,召子亹弟公子嬰於陳而立之,是為鄭子。〔三〕是歲,齊襄公使彭生醉拉殺魯桓公。

  〔一〕集解服虔曰:「首止,近鄭之地。」杜預曰:「首止,衛地。陳留襄邑縣東南有首鄉。」

  〔二〕索隱左氏云轘高渠彌。

  〔三〕索隱左傳以鄭子名子儀,此云嬰,蓋別有所見。

  鄭子八年,齊人管至父等作亂,弒其君襄公。十二年,宋人長萬弒其君湣公。鄭祭仲死。

  十四年,故鄭亡厲公突在櫟者使人誘劫鄭大夫甫假,〔一〕要以求入。假曰:「舍我,我為君殺鄭子而入君。」厲公與盟,乃舍之。六月甲子,假殺鄭子及其二子而迎厲公突,突自櫟復入即位。初,內蛇與外蛇鬥於鄭南門中,內蛇死。居六年,厲公果復入。入而讓其伯父原〔二〕曰:「我亡國外居,伯父無意入我,亦甚矣。」原曰:「事君無二心,人臣之職也。原知罪矣。」遂自殺。厲公於是謂甫假曰:「子之事君有二心矣。」遂誅之。假曰:「重德不報,誠然哉!」

  〔一〕索隱左傳作「傅瑕」。此本多假借,亦依字讀。

  〔二〕索隱左傳謂之原繁。

  厲公突後元年,齊桓公始霸。

  五年,燕、衛與周惠王弟穨伐王,〔一〕王出奔溫,立弟穨為王。六年,惠王告急鄭,厲公發兵擊周王子穨,弗勝,於是與周惠王歸,王居于櫟。七年春,鄭厲公與虢叔襲殺王子穨而入惠王于周。

  〔一〕索隱惠王,莊王孫,僖王子。子穨,莊王之妾王姚所生。事在莊十九年。

  秋,厲公卒,子文公踕〔一〕立。厲公初立四歲,亡居櫟,居櫟十七歲,復入,立七歲,與亡凡二十八年。

  〔一〕索隱音在接反。系本云文公徙鄭。宋忠云即新鄭。

  文公十七年,齊桓公以兵破蔡,遂伐楚,至召陵。

  二十四年,文公之賤妾曰燕姞,〔一〕夢天與之蘭,〔二〕曰:「余為伯鯈。余,爾祖也。〔三〕以是為而子,〔四〕蘭有國香。」以夢告文公,文公幸之,而予之草蘭為符。遂生子,名曰蘭。

  〔一〕集解賈逵曰:「姞,南燕姓。」

  〔二〕集解賈逵曰:「香草也。」

  〔三〕集解賈逵曰:「伯鯈,南燕祖。」

  〔四〕集解王肅曰:「以是蘭也為汝子之名。」

  三十六年,晉公子重耳過,文公弗禮。文公弟叔詹曰:「重耳賢,且又同姓,窮而過君,不可無禮。」文公曰:「諸侯亡公子過者多矣,安能盡禮之!」詹曰:「君如弗禮,遂殺之;弗殺,使即反國,為鄭憂矣。」文公弗聽。

  三十七年春,晉公子重耳反國,立,是為文公。秋,鄭入滑,滑聽命,已而反與衛,於是鄭伐滑。〔一〕周襄王使伯犕〔二〕請滑。鄭文公怨惠王之亡在櫟,而文公父厲公入之,而惠王不賜厲公爵祿,〔三〕又怨襄王之與衛滑,故不聽襄王請而囚伯犕。王怒,與翟人伐鄭,弗克。冬,翟攻伐襄王,襄王出奔鄭,鄭文公居王于氾。三十八年,晉文公入襄王成周。

  〔一〕索隱僖二十四年左傳「鄭公子士泄、堵俞彌帥師伐滑」。

  〔二〕索隱音服。左傳「王使伯服、游孫伯如鄭請滑」。杜預云「二子周大夫」。知伯犕即伯服也。

  〔三〕索隱此言爵祿,與左氏說異。左傳云「鄭伯享王,王以后之鞶鑑與之。虢公請器,王予之爵」。則爵酒器,是太史公與丘明說別也。

  四十一年,助楚擊晉。自晉文公之過無禮,故背晉助楚。四十三年,晉文公與秦穆公共圍鄭,討其助楚攻晉者,及文公過時之無禮也。初,鄭文公有三夫人,寵子五人,皆以罪蚤死。公怒,溉〔一〕逐群公子。子蘭奔晉,從晉文公圍鄭。時蘭事晉文公甚謹,愛幸之,乃私於晉,以求入鄭為太子。晉於是欲得叔詹為僇。鄭文公恐,不敢謂叔詹言。詹聞,言於鄭君曰:「臣謂君,君不聽臣,晉卒為患。然晉所以圍鄭,以詹,詹死而赦鄭國,詹之願也。」乃自殺。鄭人以詹尸與晉。晉文公曰:「必欲一見鄭君,辱之而去。」鄭人患之,乃使人私於秦曰:「破鄭益晉,非秦之利也。」秦兵罷。晉文公欲入蘭為太子,以告鄭。鄭大夫石癸曰:「吾聞姞姓乃后稷之元妃,〔二〕其後當有興者。子蘭母,其後也。且夫人子盡已死,餘庶子無如蘭賢。今圍急,晉以為請,利孰大焉!」遂許晉,與盟,而卒立子蘭為太子,晉兵乃罷去。

  〔一〕集解徐廣曰:「一作『瑕』。」索隱音蔇。左傳作「瑕」。

  〔二〕集解杜預曰:「姞姓之女,為后稷妃。」

  四十五年,文公卒,子蘭立,是為繆公。

  繆公元年春,秦繆公使三將將兵欲襲鄭,至滑,逢鄭賈人弦高詐以十二牛勞軍,故秦兵不至而還,晉敗之於崤。初,往年鄭文公之卒也,鄭司城繒賀以鄭情賣之,秦兵故來。三年,鄭發兵從晉伐秦,敗秦兵於汪。

  往年〔一〕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二十一年,與宋華元伐鄭。華元殺羊食士,不與其御羊斟,怒以馳鄭,鄭囚華元。宋贖華元,元亦亡去。晉使趙穿以兵伐鄭。

  〔一〕集解徐廣曰:「繆公之二年。」

  二十二年,鄭繆公卒,子夷立,是為靈公。

  靈公元年春,楚獻黿於靈公。子家、子公將朝靈公,〔一〕子公之食指動,〔二〕謂子家曰:「佗日指動,必食異物。」及入,見靈公進黿羹,子公笑曰:「果然!」靈公問其笑故,具告靈公。靈公召之,獨弗予羹。子公怒,染其指,〔三〕嘗之而出。公怒,欲殺子公。子公與子家謀先。夏,弒靈公。鄭人欲立靈公弟去疾,去疾讓曰:「必以賢,則去疾不肖;必以順,則公子堅長。」堅者,靈公庶弟,〔四〕去疾之兄也。於是乃立子堅,是為襄公。

  〔一〕集解賈逵曰:「二子鄭卿也。」

  〔二〕集解服虔曰:「第二指。」

  〔三〕集解左傳曰:「染指於鼎。」

  〔四〕集解徐廣曰:「年表云靈公庶兄。」

  襄公立,將盡去繆氏。繆氏者,殺靈公、子公之族家也。去疾曰:「必去繆氏,我將去之。」乃止。皆以為大夫。

  襄公元年,楚怒鄭受宋賂縱華元,伐鄭。鄭背楚,與晉親。五年,楚復伐鄭,晉來救之。六年,子家卒,國人復逐其族,以其弒靈公也。

  七年,鄭與晉盟鄢陵。八年,楚莊王以鄭與晉盟,來伐,圍鄭三月,鄭以城降楚。楚王入自皇門,鄭襄公肉袒掔羊以迎,曰:「孤不能事邊邑,使君王懷怒以及獘邑,孤之罪也。敢不惟命是聽。君王遷之江南,及以賜諸侯,亦惟命是聽。若君王不忘厲、宣王,桓、武公,哀不忍絕其社稷,錫不毛之地,〔一〕使復得改事君王,孤之願也,然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惟命是聽。」莊王為卻三十里而後舍。楚群臣曰:「自郢至此,士大夫亦久勞矣。今得國舍之,何如?」莊王曰:「所為伐,伐不服也。今已服,尚何求乎?」卒去。晉聞楚之伐鄭,發兵救鄭。其來持兩端,故遲,比至河,楚兵已去。晉將率或欲渡,或欲還,卒渡河。莊王聞,還擊晉。鄭反助楚,大破晉軍於河上。十年,晉來伐鄭,以其反晉而親楚也。

  〔一〕集解何休曰:「墝埆不生五穀曰不毛。謙不敢求肥饒。」

  十一年,楚莊王伐宋,宋告急于晉。晉景公欲發兵救宋,伯宗諫晉君曰:「天方開楚,未可伐也。」乃求壯士得霍人解揚,字子虎,誆楚,令宋毋降。過鄭,鄭與楚親,乃執解揚而獻楚。楚王厚賜與約,使反其言,令宋趣降,三要乃許。於是楚登解揚樓車,〔一〕令呼宋。遂負楚約而致其晉君命曰:「晉方悉國兵以救宋,宋雖急,慎毋降楚,晉兵今至矣!」楚莊王大怒,將殺之。解揚曰:「君能制命為義,臣能承命為信。受吾君命以出,有死無隕。」〔二〕莊王曰:「若之許我,已而背之,其信安在?」解揚曰:「所以許王,欲以成吾君命也。」將死,顧謂楚軍曰:「為人臣無忘盡忠得死者!」楚王諸弟皆諫王赦之,於是赦解揚使歸。晉爵之為上卿。

  〔一〕集解服虔曰:「樓車所以窺望敵軍,兵法所謂『雲梯』也。」杜預曰:「樓車,車上望櫓也。」

  〔二〕集解服虔曰:「隕,墜也。」

  十八年,襄公卒,子悼公沸〔一〕立。

  〔一〕索隱劉音祕。鄒本一作「沸」,一作「弗」。左傳作「費」,音扶味反。

  悼公元年,鄦公〔一〕惡鄭於楚,悼公使弟睔〔二〕於楚自訟。訟不直,楚囚睔。於是鄭悼公來與晉平,遂親。睔私於楚子反,子反言歸睔於鄭。

  〔一〕集解徐廣曰:「鄦音許。許公,靈公也。」

  〔二〕索隱公遜反。

  二年,楚伐鄭,晉兵來救。是歲,悼公卒,立其弟睔,是為成公。

  成公三年,楚共王曰「鄭成公孤有德焉」,使人來與盟。成公私與盟。秋,成公朝晉,晉曰「鄭私平於楚」,執之。使欒書伐鄭。四年春,鄭患晉圍,公子如乃立成公庶兄繻〔一〕為君。其四月,晉聞鄭立君,乃歸成公。鄭人聞成公歸,亦殺君繻,迎成公。晉兵去。

  〔一〕索隱音須。鄒氏云:「一作『纁』,音訓。」

  十年,背晉盟,盟於楚。晉厲公怒,發兵伐鄭。楚共王救鄭。晉楚戰鄢陵,楚兵敗,晉射傷楚共王目,俱罷而去。十三年,晉悼公伐鄭,兵於洧上。〔一〕鄭城守,晉亦去。

  〔一〕集解服虔曰:「洧,水名。」正義括地志云:「洧水在鄭州新鄭縣北三里,古新鄭城南。韓詩外傳云『鄭俗,二月桃花水出時,會於溱、洧水上,以自祓除』。」按:在古城城南,與溱水合。

  十四年,成公卒,子惲〔一〕立。是為釐公。

  〔一〕索隱紆紛反。左傳作「髡頑」。

  釐公五年,鄭相子駟朝釐公,釐公不禮。子駟怒,使廚人藥殺釐公,〔一〕赴諸侯曰「釐公暴病卒」。立釐公子嘉,嘉時年五歲,是為簡公。

  〔一〕集解徐廣曰:「年表云子駟使賊夜弒僖公。」

  簡公元年,諸公子謀欲誅相子駟,子駟覺之,反盡誅諸公子。二年,晉伐鄭,鄭與盟,晉去。冬,又與楚盟。子駟畏誅,故兩親晉、楚。三年,相子駟欲自立為君,公子子孔使尉止殺相子駟而代之。子孔又欲自立。子產曰:「子駟為不可,誅之,今又效之,是亂無時息也。」於是子孔從之而相鄭簡公。

  四年,晉怒鄭與楚盟,伐鄭,鄭與盟。楚共王救鄭,敗晉兵。簡公欲與晉平,楚又囚鄭使者。

  十二年,簡公怒相子孔專國權,誅之,而以子產為卿。十九年,簡公如晉請衛君還,而封子產以六邑。〔一〕子產讓,受其三邑。二十二年,吳使延陵季子於鄭,見子產如舊交,謂子產曰:「鄭之執政者侈,難將至,政將及子。子為政,必以禮;不然,鄭將敗。」子產厚遇季子。二十三年,諸公子爭寵相殺,又欲殺子產。公子或諫曰:「子產仁人,鄭所以存者子產也,勿殺!」乃止。

  〔一〕集解服虔曰:「四井為邑。」

  二十五年,鄭使子產於晉,問平公疾。平公曰:「卜而曰實沈、臺駘為祟,史官莫知,敢問?」對曰:「高辛氏有二子,長曰閼伯,季曰實沈,居曠林,〔一〕不相能也,日操干戈以相征伐。后帝弗臧,〔二〕遷閼伯于商丘,主辰,〔三〕商人是因,故辰為商星。〔四〕遷實沈于大夏,主參,〔五〕唐人是因,服事夏、商,〔六〕其季世曰唐叔虞。〔七〕當武王邑姜方娠大叔,夢帝謂己:〔八〕『余命而子曰虞,〔九〕乃與之唐,屬之參而蕃育其子孫。』及生有文在其掌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滅唐而國大叔焉。故參為晉星。〔一〇〕由是觀之,則實沈,參神也。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為玄冥師,〔一一〕生允格、臺駘。〔一二〕臺駘能業其官,〔一三〕宣汾、洮,〔一四〕障大澤,〔一五〕以處太原。〔一六〕帝用嘉之,國之汾川。〔一七〕沈、姒、蓐、黃實守其祀。〔一八〕今晉主汾川而滅之。〔一九〕由是觀之,則臺駘,汾、洮神也。然是二者不害君身。山川之神,則水旱之菑禜之;〔二〇〕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不時禜之;若君疾,飲食哀樂女色所生也。」平公及叔嚮曰:「善,博物君子也!」厚為之禮於子產。

  〔一〕索隱賈逵曰:「曠,大也。」

  〔二〕集解賈逵曰:「后帝,堯也。臧,善也。」

  〔三〕集解賈逵曰:「商丘在漳南。」杜預曰:「商丘,宋地。」服虔曰:「辰,大火,主祀也。」

  〔四〕集解服虔曰:「商人,契之先,湯之始祖相土封閼伯之故地,因其故國而代之。」

  〔五〕集解服虔曰:「大夏在汾澮之閒,主祀參星。」杜預曰「大夏,今晉陽縣。」

  〔六〕集解賈逵曰:「唐人謂陶唐氏之胤劉累事夏孔甲,封於大夏,因實沈之國,子孫服事夏、商也。」正義括地志云:「故唐城在絳州翼城縣西二十里。徐才宗國都城記云『唐國,帝堯之裔子所封。春秋云「夏孔甲時有堯苗冑劉累者,以豢龍事孔甲,夏后嘉之,賜曰御龍氏,以更豕韋之後。龍一雌死,潛醢之以食夏后。既而使求之,懼而遷于魯縣」。夏后蓋別封劉累之後于夏之墟,為唐侯。至周成王時,唐人作亂,成王滅之而封太叔,遷唐人子孫于杜,謂之杜伯,范氏所云在周為唐杜氏也』。地記云『唐氏在大夏之墟,屬河東安縣。今在絳城西北一百里有唐城者,以為唐舊國』。」然則叔虞之封即此地也。

  〔七〕集解杜預曰:「唐人之季世,其君曰叔虞。」

  〔八〕集解賈逵曰:「帝,天也。己,武王也。」

  〔九〕集解杜預曰:「取唐君之名。」

  〔一〇〕集解賈逵曰:「晉主祀參,參為晉星。」

  〔一一〕集解服虔曰:「金天,少皞也。玄冥,水官也。師,長也。昧為水官之長。」

  〔一二〕集解服虔曰:「允格、臺駘,兄弟也。」

  〔一三〕集解服虔曰:「脩昧之職。」

  〔一四〕集解賈逵曰:「宣猶通也。汾、洮,二水名。」

  〔一五〕集解服虔曰:「陂障其水也。」

  〔一六〕集解服虔曰:「太原,汾水名。」杜預曰:「太原,晉陽也,臺駘之所居者。」

  〔一七〕集解服虔曰:「帝顓頊也。」

  〔一八〕集解賈逵曰:「四國臺駘之後也。」

  〔一九〕集解賈逵曰:「滅四國。」

  〔二〇〕集解服虔曰:「禜為營,攢用幣也。若有水旱,則禜祭山川之神以祈福也。」

  二十七年夏,鄭簡公朝晉。冬,畏楚靈王之彊,又朝楚,子產從。二十八年,鄭君病,使子產會諸侯,與楚靈王盟於申,誅齊慶封。

  三十六年,簡公卒,子定公寧立。秋,定公朝晉昭公。

  定公元年,楚公子棄疾弒其君靈王而自立,為平王。欲行德諸侯。歸靈王所侵鄭地于鄭。

  四年,晉昭公卒,其六卿彊,公室卑。子產謂韓宣子曰:「為政必以德,毋忘所以立。」

  六年,鄭火,公欲禳之。子產曰:「不如修德。」

  八年,楚太子建來奔。十年,太子建與晉謀襲鄭。鄭殺建,建子勝奔吳。

  十一年,定公如晉。晉與鄭謀,誅周亂臣,入敬王于周。〔一〕

  〔一〕索隱王避弟子朝之亂出居狄泉,在昭二十三年;至二十六年,晉、鄭入之。經曰「天王入于成周」是也。

  十三年,定公卒,子獻公蠆立。獻公十三年卒,子聲公勝立。當是時,晉六卿彊,侵奪鄭,鄭遂弱。

  聲公五年,鄭相子產卒,〔一〕鄭人皆哭泣,悲之如亡親戚。子產者,鄭成公少子也。為人仁愛人,事君忠厚。孔子嘗過鄭,與子產如兄弟云。及聞子產死,孔子為泣曰:「古之遺愛也!」〔二〕

  〔一〕正義括地志云:「子產墓在新鄭縣西南三十五里。酈元注水經云『子產墓在潩水上,累石為方墳,墳東北向鄭城,杜預云言不忘本』。」

  〔二〕集解賈逵曰:「愛,惠也。」杜預曰:「子產見愛,有古人遺風也。」

  八年,晉范、中行氏反晉,告急於鄭,鄭救之。晉伐鄭,敗鄭軍於鐵。〔一〕

  〔一〕集解杜預曰:「戚城南鐵丘。」正義括地志云:「鐵丘在滑州衛南縣東南十五里。」

  十四年,宋景公滅曹。二十年,齊田常弒其君簡公,而常相於齊。二十二年,楚惠王滅陳。孔子卒。

  三十六年,晉知伯伐鄭,取九邑。

  三十七年,聲公卒,子哀公易立。〔一〕哀公八年,鄭人弒哀公而立聲公弟丑,是為共公。共公三年,三晉滅知伯。三十一年,共公卒,子幽公已立。幽公元年,韓武子伐鄭,殺幽公。鄭人立幽公弟駘,是為繻公。〔二〕

  〔一〕集解年表云三十八年。

  〔二〕集解年表云鄭立幽公子駘繻。或作「繚」。

  繻公十五年,韓景侯伐鄭,取雍丘。鄭城京。

  十六年,鄭伐韓,敗韓兵於負黍。〔一〕二十年,韓、趙、魏列為諸侯。二十三年,鄭圍韓之陽翟。

  〔一〕集解徐廣曰:「在陽城。」正義括地志云:「負黍亭在洛州陽城縣西南三十五里,故周邑也。」

  二十五年,鄭君殺其相子陽。二十七,子陽之黨共弒繻公駘而立幽公弟乙為君,是為鄭君。〔一〕

  〔一〕集解徐廣曰:「一本云『立幽公弟乙陽為君,是為康公』。六國年表云立幽公子駘,又以鄭君陽為鄭康公乙。班固云『鄭康公乙為韓所滅』。」

  鄭君乙立二年,鄭負黍反,復歸韓。十一年,韓伐鄭,取陽城。

  二十一年,韓哀侯滅鄭,并其國。

  太史公曰:語有之,「以權利合者,權利盡而交疏」,甫瑕是也。甫瑕雖以劫殺鄭子內厲公,厲公終背而殺之,此與晉之里克何異?守節如荀息,身死而不能存奚齊。變所從來,亦多故矣!

  【索隱述贊】厲王之子,得封於鄭。代職司徒,緇衣在詠。虢、鄶獻邑,祭祝專命。莊既犯王,厲亦奔命。居櫟克入,夢蘭毓慶。伯服生囚,叔瞻尸聘。釐、簡之後,公室不競。負黍雖還,韓哀日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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