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第一节 异法同参

  [一]

  考历代的卜筮者,我们发现他们都十分重视各种筮法的综合运用,所谓“把卜筮与易的理、数、象、占集中在卜筮的技术上”一直是许多卜筮者追求的境界。

  对於理、数、象、占中的“理”,即易理的理解,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理”,是指易学中蕴含的原理,狭义的“理”则指今本《周易》文中讲述的“理”。如果是指前者,那么理、数、象、占的合参自然无庸置疑,而且如果理解得深透,四者可以水乳交融;如果仅指後者,其综合运用是有一定条件的。

  我们知道,《周易》实际上并非易学之源,仅仅是易学的一个主要的支流。经文占、梅花易数和六爻纳支虽然都以八卦为共同的框架,但其具体运算工具并不相同。“经文占”主要通过筮辞结合卦象断吉凶;梅花易数主要通过体用的五行生克以及卦象判休咎;六爻纳支法则以地支间的五行生克为主要判断标准,卦象几乎不用。由於三者的运算工具不同,判断吉凶的方法有异,故同一卦象所反映的吉凶就不会一致,甚至截然相反。

  因此,试图把这三者的基本法度集中在现有的一个方法上来综合判断大象的吉凶是不可能的。

  我们考察过各类卜书中的那些所谓综合运用理、象、数、占以判吉凶的卦例,其实大多数都是一种自我安慰的假象。它们的实际作法是:先根据一种方法断出吉凶,其他方法的主象若与自己相同,则引以为据;主象若不相同,则置之不理。换言之,吉凶判断的标准全在自身的方法上,与其他方法根本无关。

  比如,六爻纳支法测婚得“天风■”,若本身六爻卦凶,卜筮者就会以“女壮,勿用取女”和“一女五夫”之象来自欺;若本身六爻卦吉,此时“女”虽“壮”还是可以“取女”,“一女五夫”也未必不吉。

  再如,测婚得“山风蛊”,若本身六爻卦凶,卜筮者就会说“长女惑少男”;若六爻卦吉,卜筮者则置“蛊惑”之象于不顾。

  再如,测官讼得“地泽临”,若六爻卦凶,则有“八月有凶”之言;若六爻卦吉,则八月也可逢凶化吉、冰销瓦解。

  我们不知这种类型的为我所有用的“综合运用”法有何价值?而其所谓吉凶,完全取决於六爻纳支法的“内禀逻辑”。

  [二]

  不同的预测系统虽然不能综合运用判断吉凶,但有时还是可以相互补充其他信息的,在此,我们首先谈谈相互补充的必要性。

  比如,经文占、梅花易数和六爻纳支这三种卜筮法,由于采用了相同的八卦框架,但指代信息的编码符号各异。同一种信息,一旦预测方法无法兼顾时,则有可能在其他方法体现出来。

  邵伟华先生有很多这一方面的经验卦例。试举一例:

  例23,邵先生测郑女士走失的儿子的去向,得亦京房式“豫”之“坤”〔按时间起卦〕:

  邵先生断其儿子去东北或西南方,而去西南方的可能性最大,因动爻子孙午火化丑土为东北,而卦震化坤为西南,因坤临月建旺地,故去西南的可能性大。又断其子本月二十一或二十二日〔己巳日或庚午日〕会归。後果如所测,孩子去了西南方老家,己巳日归家。这是地支断日期而经卦补充断方向的例子。

  经文占和梅花易还可以辅助纳甲法判断性状。例如,占失窃,若得坤卦九五财爻化回头克,而坤卦“九五爻辞”有“黄裳”之语,可能偷东西的人穿了黄裤子;男测婚妻财爻坐兑卦其对象可能是家中的小女儿;测工作官临乾宫,有可能工作单位是公安部门;测生意得讼卦而卦象不吉,有可能将有官讼等等。

  总之,凡判断与吉凶大局无关的其他信息,善卜者可以运用各种不同方法进行综合判断。

  [三]

  我们在研究近人运用卦辞辅助纳支法〔或梅花易〕添加辅助信息时,发现有一种“曲解经文”的有趣现象。

  所谓“曲解经文”是指把《周易》的爻辞为我所用地加以“歪曲”解释,而这种“歪曲”解释却常常神奇地得验。例如:

  例24,1985年7月14日,邵伟华先生为一妇人测其儿子的身运,据其子1959年7月29日申时,起卦得“革”之“随”卦:

  原断:

  《革》也有论狱之事,就对来妇说:“你的儿子因行劫而早已被捕了。”“什么时间?”“1979年。”“什么时间能出来?”“今年就应出来。”“对,今年八月满刑”。此子因盗窃行凶判刑六年。被捕者,三爻辞曰:“徵凶。贞历。革言三就有孚。”革言就是有罪者更改供辞。孚就是占前已有重罚。1985 年丑土冲开未库而出狱。

  作者按:三爻辞“革言三就,有孚”的本义是“关於改革的议论已经讨论了多次,得到了人们的信任。”爻辞本来就是一种模糊性的语言,这里根据实测的需要,把“革言”说成是“改变囗供”倒也不离谱,但“孚”本指“信任”,这里却曲解成“俘虏”而引伸为“被捕”,完全是望文生义了。又,邵先生测行人而遇“大畜”卦、小畜卦之“畜”即“积蓄”曲解为“留”,断其被人留住了,屡验。

  这种“望文生义”的曲解,在本质上是一种取外应的方法,与梅花易中的“闻喜断喜、闻悲断悲”之法的本质是相同的。当然,这种“望文生义”和“曲解”,对於易理派研究来说是有乖经典或易理的,而在预测中却是真正符合“任运巧合”之理的。

  不过,我们强调,各类可导致相互矛盾结果的预测方法的综合运用,因其作用仅仅相当於一种特殊的“外应”,不可机械套用,不可成为固定的模式。这种特殊的外应是否可以取用,对其如何理解,关键在於“心动”、在於自己是否感到圆融和谐,否则就难免胶柱鼓瑟。

第二节 万法唯心

  [一]

  易卜有一戒条--即所谓“心诚则灵”,可为什么心诚才灵?心不诚必不灵吗?

  我们曾有意无意反其道而行之,经历了大量的实验,我们所得出的结论也许会使笃信古法者大吃一惊。

  一般卜筮书籍都十分强调求测者必须心诚,而且操作过程中还有许多讲究--首先求测之时必需专想所求测之事,不可兼想数事,据说想的事太杂,带来的信息相互冲突,卦象就不准;再就是掷卦时必须心平气和,凝神静气,双手合扣铜钱,单想所测之事数分钟再连连摇动,共抛六次即可成卦。据说人有生物电流,可以通过手掌的劳宫穴把信息传递给铜钱,铜钱便可以接收此信息而排列出正确的卦象来。有的卜者还要强调“男左女右”,如此阴阳方可感通云云。最後还有诸如术者也要心无旁骛,宁神静气,不能把钱币的正反看错,若滚到地上也要按原有方向拾起,不能弄错,等等。

  这些规定中最有“科学气息”的就是“生物电流”了。对此我们深感怀疑:一般求测者既便是气功大师或特异功能者,其手心的“生物电流”有多强?竟能使钱币根据心灵传递过来的信息而从四千零九十六卦中选择出正确的卦象来?

  我们退一万步说,假定这种生物电流确实具有这样神奇的能量和功能,那么不籍助任何道具的操作又如何解释呢?比如,根据来人的人品、服饰、坐的方向,咳嗽的声音次数起卦,这“生物电流”又是怎样支配信息的传递呢?我们再退一万万步,上述几种方法还与求测者本人的特征有关,假定它还可以极其勉强地沾上“信息传递”的可能,那么,某些根据与求测者无任何直接关系或者求测者根本无法控制的迹象起卦,如据远处几声鸡叫、在场的人数起卦等等,试问求测者的生物电流又是如何传递信息的呢?

  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做了大量的实验:让求测者随意丢币,也不管什么双手单手、左手右手;求测者专想一事也行,兼想数事也行,什么都不想也行;有时由求测者掷币,有时由我们代掷,甚至让旁边的人代掷;求测者虔诚者测过,半信半疑者测过,根本不信者也测过。钱币掉到地上随便拾上来就行;一囗气排好卦,排对排错也不去理会,当然不是故意排错;有时连月建日建都记错了,等等。一句话,率意而为之--更确切地说是“任运”而为之。

  我们发觉,上述种种不同方式与准确率无明显的对比--心极诚者有时也不灵,心不诚者往往也能应验。我们不妨举两个典型的例子。

  例25,1994年5月27日,作者两人正在谈论卜筮,是时从外地回乡省亲的孙女士〔作者孙逐明之姐〕也在场。正好有一人上门求测,满意而去。孙女士是医务工作者,素来就根本不相信这一类“唯心主义”,当即嘲笑说:“就这么丢几下铜钱就能测得准呀?我来试试,看你们测得准不准。”孙则呜便让第一次见面的石铭为孙女士预测。孙女士问:“要想什么呢?”石在天说:“什么都不用想,随便丢七次就是。”孙女士随手丢了七下,得藏山卜“节”之“同人”叠阴爻。

  当时石在天断了十条:

  1、91年丧子;

  2、共丧子二人〔未断时间〕;

  3、丈夫家去年家有丁忧;

  4、姐妹去年迁了新居或买了房子;

  5、今春兄弟添孙子;

  6、88年评高级职称;

  7、91年升职;

  8、86年起工资收入增加,但无其他额外进项。

  9、家住二楼。

  10、兄弟姐妹曾有夭折〔未断时间〕。

  上述十条俱验,孙女士长期任护士长,88年评高级职称,91年升副院长,93年〔癸酉年〕公公亡故。丧子女二人,91年子亡。经济收确是86年起逐步增加。妹妹93年购了新房。除孙先生94年添外孙女石知情外,其余一概不知。

  分析:上爻子孙化官鬼未土且临白虎,故91年〔未年〕丧子,两子孙爻空亡且叠爻亦为子孙旬空,暗示丧子二人;父化鬼且应爻午火动克父母酉金,应动是夫家丧父;三爻兄化父母酉金,酉年姐妹购新房;又父母爻在二爻有动变,故家住二楼;五爻辰土官鬼生合世爻父母,辰年〔86年〕评高级职称;四爻妻财午火化子孙卯木,木火之年收入增加;二六爻兄子相合,子为寅木,今春兄弟添孙子。

  在断88年评高级职称时,孙女士夫妇二人曾为具体时间有争议,经仔细回忆,确为88年。

  例26,1995年12月20日,作者孙逐明在好友《散文诗刊》副主编冯明德和刘时贵夫妇家中小聚,时有友人易先生和一位初见面的刘先生在座。酒过三巡,畅谈甚洽,从《散文诗刊》谈到了《藏山雷学》;孙逐明正在谈论“八卦预测、意念力和生物电流”的关系。小易问刘先生对八卦预测怎么看,刘说:“我是唯物主义者。”冯说:“那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你就让孙老师给测一卦,看准不准再说。”刘慨然应允,要过铜钱说:“那好,我问什么?”孙说:“什么也不用问。”刘说:“我要想什么?”“什么也不用想,就随意扔七次就可以了。”当即刘扔得藏山卜“复”之“临”叠老阴:

  当时作者孙逐明已有三分醉意,信笔在信笺迅速写下了七条:

  1、85年或退财,或有其它不顺之事;

  2、87年升职;

  3、89年90年有文书之喜,有作品发表;

  4、92年、93年经济大为改观;

  5、93年工作有变动;

  6、93年添了侄儿;

  7、去年领导想提拔你,但未成功。

  写完后,冯拿起信笺一条条念出来,并问:“这七条对不对?”刘沉吟了一会说:“倒也只有第5条调动时间相差一年,其余都对。不过,过去的能推准,那以后的呢?”孙逐明说:“那好,我先说一件近事,本月30号你有可能调动工作,而且是升职……”

  12月31日,一位女士来到孙老师家,高声嚷道:“孙老师,果真是您!”孙逐明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阔别十多年的学生刘女士。她兴奋地说:“我丈夫告诉我,一位孙老师预测他30号将调动工作,昨天他真的接到了通知,调到××县检察院担任检察长了。他把容貌一说,我猜着就是我的老师,果真没猜错!”

  类似的实验我们重复过多次,都获得了较满意的效果。

  我们又进一步推论,既然准确率与丢卦方式以及求测者的所谓“意念力”无必然的联系,完全是由“巧合”在起决定性作用,是否可以把巧合推向极致?

  我们又做了这样的试验,事先用铜钱丢出几个卦象,仅不配日月建,只等来人。来一个人求测就依次拿一张,按来的时间配日月建以及所测之事而断之。就这样试验了二十多例,均以断过去之事是否应验为准,发觉准确率的确比常规方法低了一些,但部分卦例准确率十分高,与平时的卦例无异;并且一卦多断,涉及面较宽,不可能用概率论来解释。现举三例:

  例27,1994年1月24日,阔别三十多年的校友常先生测财运,轮到的卦案是藏山卜“贲”之“剥”:

  断:

  1、官鬼空亡而伏世墓之下,且内卦伏吟,今年丢官罢职;得五爻父母文书生世,现在是一般的技术工作人员;

  2、父母临五爻,家柱五楼;

  3、卦中兄弟爻甚多,而鬼伏兄下,内卦伏吟,且初爻兄弟破而化破,兄弟姐妹甚多,已夭折两人;

  4、财爻发动而临亥水,从亥月起正在开展求财的业务,但世动而克财,上九兄弟暗动而劫财,此项业务有多人竞争;加之内卦伏吟,此业务时有反复,本人为此而忧心忡忡;

  5、兄弟多且旺,又明暗双动,卦又无官鬼制兄,无鬼而无气,此业务难成。

  全验。

  例28,同日有某男士测婚,轮到的是藏山卜“归妹”之“解”叠老阴:

  断:

  1、财空伏兄下,婚姻有阻;

  2、叠爻父母未土动而冲世,三天前〔未日〕为恋爱之事与女友的父母有冲突;父母又化妻财回头之克,当是其父母不赞同这桩婚事,女友也与父母有矛盾;

  3、兄动而劫财,财爻伏藏而避克,当是女友的兄长出面干涉,女友不露面不与你接触了。

  4、财爻空伏兄弟酉金之下,受飞神之冲克,难以得出,且变卦无财,此婚很难成就。

  全验。

  例29,同日又有某男测婚,轮到藏山卜“震”之“复”。

  断:

  1、卦逢两财相冲,五爻未土月破且化回头之克,今年春季与原有的女友分了手;

  2、二爻妻财丑土财爻为现有之女友,与世爻相生,两人感情尚可,但不宜卦逢六冲,世与应爻父母相冲,是对方家长不同意这桩婚事;

  3、官鬼酉金动而生应爻父母,且又化妻财丑土,此财即二爻之丑土,目前另有男孩追求你的女友,女方的父母也称意,很可能他们将成其美事,时在明年秋後。

  後求测者告之,两人已分手。但其原有女友是否秋後成婚未反馈信息。

  这几十例的实验,足以证明占卜与求测者本人的“生物电流”、“信息直接传递”无必然联系。

  [二]

  当然,“心不诚则不灵”的情况的确有,但不灵的真正原因与其说是“心不诚”,倒不如说是双方的精神状态不正常,不能相互配合而导致错误的判断。因为每一种卦象所反映的信息都是一种“模糊信息”,其灵活度相当大,以财动为例,可能反映财运、婚姻、工作、父母之疾病等等。双方配合得好,可以为预测者作正确的导向;配合不好,则引向错误的判断,第一个判断错了,紧接着便会象滚雪球一样滚出一大堆错误的结论。据我们的经验,准确与否的关键在於术者而不在於求测者。每当我们自己情绪不好、状态不隹或不情愿而勉力为之,既使是对方极其虔诚,几乎每一次都测不准〔按:以先断过去之事为准,凡过去之事均不应验者,我们就不断下去了〕;如果自己胸有成竹,不为外界干扰而分神,既使对方心不诚、甚至故意找碴,往往可以断得很准。事实上,心不诚已变成了断卦者与求卦者共同的操作状态之中去了。试举一典型例子:

  例30,1993年12月29日,有一占卜者×××带来三人,说是带他们来求测。所带来的人说了一些挑剔的话,分明是有意来“考试”作者的。当时作者情绪十分稳定,胸有成竹,说:“我的预测不一定很准,你们有什么事不防测一卦试试,先说已经发生的的事,若不准就不测下去便是。”来者交换眼色後,便让其中一年轻人测婚,得京房式“咸”之“大过”:

  断:

  卦成後,作者当即先在纸上写了两条断语:

  1、父母给你作的介绍,你本人不趁心,不愿意;

  2、你自己相中的姑娘有几个,有的条件太高,高攀不上,所以自己拿不准主意,暂时还没有定下亲来。

  写完,让求测者自己看完断语,问他是也不是?求测者沉吟一会,点了点头,说:“您继续断下去吧。”作者接着说:“你的婚事要到明年秋後方可有希望……”

  作者排卦和写断语时,其中两人坐立不安,来往穿梭观看,交头接耳,互递眼色。听罢占断,×××又把预测笺索取去仔细看了好几遍,一幅大惑不解的神色。当时,作者正在摸索一种新的排宫方法,此例《咸》卦本属兑宫,排的是坤宫,当然知其端底,故微笑不语。临走时×××还心有不甘地说:“说一句话您莫见怪,您这一卦排错了宫,但不知为什么偏偏断得准?”作者笑道:“你要知道,我们的’师傅‘与你的’师傅‘不同。”

  如果从更深的层次来理解“心诚”与“灵验”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一个能否达到“任运巧合”的境界的问题。

  比如,某甲偶然地於某一时刻求某乙预测,偶然地推求出一组卦象,某乙偶然地采用A预测法而不采用B预测法,又偶然地对某种“外应”心有所动,甚至偶然地排错了卦,看错了爻……这一连串的偶然巧合在一起,每一个“偶然”环节都是操作中不可分割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正是这一连串的“偶然”环节体现了任运巧合的综合性。

  我们并不反对心诚,也主张术者和求测者都心诚。我们所反对的仅仅是对卜筮的不正确的理解。

  [三]

  我们认为,所谓“诚”,应当包括求测者和预测者的双方心理状态。

  诚的第一要义是“实事求是”,第二才是“信奉”。求测者的心理状态大致上可以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种是信奉而且实事求是,测准了他承认,没测准他也实事求是地指出,这是真正的诚。

  第二种是因过度信任而盲目地迷信,说准了当然无法可说,测错了他也要从记忆中搜索出一些事实来凑合。比如说,断他某月退了财,他连连说,对呀对呀,某月我买了一台电视机云云。卜筮的过程是个相互信息反馈的过程,其间出现了错误的反馈而且形式比较隐蔽,对於预测者来说是容易导向错误的结论的。

  第三种是不相信卜筮〔或有意来考试预测者的水平〕,但能实事求是地配合预测者。

  第四种是既不相信又不实事求是地对待卜筮,或者相信卜筮但心怀不正而存心捣乱,不管预测断语正确与否一概否定,甚至故意把结论引入歧途。比如,明明是结了婚,故意说还没有找对象,问何时能成婚?明明是夫妻恩爱,故意说两人闹离婚,问何时能离婚?等等。

  上述四种情况,前三种一般来说预测的准确率都较高,而第一种情况则是最隹状态;最後一种情况当然很难测准了。

  对於预测者来说,诚也包括一个实事求是的态度。

  第一,应当按卦实断。断错了应当承认,不要用遁辞推托,不要含糊其辞、模棱两可。那种一语双关耍滑头的江湖伎俩固然可以一时奏效,但对於日後的准确率当然会有严重的影响,更不可能真正提高自己的预测水平;此外,对於对方盲目迷信的凑合,也应当有清醒的头脑,明辨其是非,以免被导向歧途。

  第二,要把握自己的心理状态。状态不隹、情绪不稳定时干脆不测,因为预测的准确率很大程度上取决於术者的理解深度、技术高低以及心理上的圆融和谐程度。

  第三,要跟着自己的感觉走。不要怕断错,不要患得患失,要相信自己的第一感觉,不能被对方的暗示牵着走。尤其是卦象所示和对方的自我判断相反时,要敢於坚持自己的判断。否则往往断错,不少预测名家都有这方面的切身体会。

  第四,自己也要正确地看待卜筮。技术再高的卜筮家也绝对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准确,故不能把话说得太绝对,要引导求测者正确对待卜筮,仅仅把它看成是的参考意见之一。许多江湖术士〔包括一些态度不端正的预测者〕不慎的预测甚至可以酿成求测者的悲剧。“筮者”一定要有“筮德”。

  我们在实测中,为了避免双方的干扰,一般采用先把大部分断语笔录下来,再一项一项核实的方式。这样做,一方面有利於我们对易学理论作实事求是的研究,二方面也有利於自己实测水平的提高。

  [四]

  易云:蒙……“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验之实践,有时三筮的确“不告”,但有时不仅是三筮,甚至四筮五筮依然“告”。野鹤老人的《增删卜易》里就有过连卜四次而结论全同的精采筮例。我们也有大量“告”与“不告”的体验。

  在实测中怎样看待“筮不过三”?我们谈谈自己的体验,即:初筮大象明显者,不必再筮。

  这句话是指,如果初筮大象明显,但与自己的估计或期望相反亦不可再筮;如果“再三筮”,此为“渎”筮,那么,卦象“不告”;如要强行“筮”之,卦象必定错乱,无法判断结果。但如果初筮大象模糊时,完全可以二筮、三筮乃至多筮,只要预测者困惑不解,而“信念”不退,绝大部分情况下再筮的大象保持不变。

  曾有过这样一桩趣事。有一位研究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朋友龚先生,怀着好奇的心情两次上门求测,第一次全部应验了,第二次上门求测调动,得京房式之“地雷复”〔六合卦〕,断其调动困难,还测准了其他一些事情。龚先生感到好奇和迷惑,问:卦象与丢铜钱的手法是否有关?如果高一点抛起能得出相同的结论吗?我当时心理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我似乎已经知道了卦象了!我肯定地说:无论你抛多高,结论都是一样。当即龚先生第二次把铜钱几乎抛上了天花板,又得“雷地豫”〔六合卦〕变“火地晋”,两次的主卦仅上下卦颠到了次序,卦案於下:

  例31a,京房式之“地雷复”。

  断:

  卦逢六合,难动象,卦无父母,事无头绪,兄爻辰土空而暗动,出空即克世,调动有阻。

  例31b,京房式“豫”变“晋”。

  断:

  此卦仍为无父母之六合卦,六爻戌土虽动而生用神官鬼,但化回头之克,亦为有阻之象。两卦大象如出一辙。

  说明情况後,龚先生感到不可思议。类似的试验已有多次,很少有例外,只不过主卦的相似程度没有这么高罢了。

  按:由此我们可以领悟:“初筮告”中的“初”字,其本意是指“童蒙”,非数量词--“童蒙”求筮,故为“初筮”;非“童蒙”求筮,故云:“再三渎,渎则不告”。

  所谓“童蒙”者,是指心有困惑,等待解惑之人。心中困惑一日不解,还是可称之为“童蒙”,而“童蒙”的所求都是符合“任运”之道的,因“童蒙”所求是“无思”的,故能感通“易道”〔“童蒙”多筮也“告”,如上文的“龚先生”就是,此即“天地”之大恩显现!〕;反过来,“童蒙”已启开心窍,再求“筮”,此时已是“再三渎”了--不必三次求筮才是“渎”。

第三节 吉凶悖论

  [一]

  卜筮的直接功利目的,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趋吉避凶”。从理论上看,卜筮“趋吉避凶”的功能取决於卜筮的准确程度和精细程度。

  但是,关於卜筮的准确程度一开始就会陷入二律背反的怪圈。

  从客观的准确率来说,所预测的结果全部应验了才能说是测准了。换言之,测之为吉者,果然吉;测之为凶者,果然凶,这才能证明预测准确。然而,预测的目的是趋吉避凶,如果所测出来的“凶”被避开了,逢凶化吉了,也就否定了所预测为凶的这一部分结论的正确性。所以,卜筮的准确性与卜筮的目的是不能两全的,要保证准确性就不能保证趋吉避凶,要保证趋吉避凶就无法证明预测的准确性。

  我们不妨用一个通俗的比方来说明。

  假定某卜筮者的技术已炉火纯青、登峰造极。如果他测得某甲某日出门必遭车祸,某甲遵嘱未出门,当然不会出车祸,类似的情况在卜筮者的卜筮生涯中是屡见不鲜的。但是,我们又怎么能证明某甲出门一定会出车祸呢?

  我们又退一步讲,假定某乙是准备某日乘某一客运班车出外,因遵某卜筮者的嘱咐而未成行,结果这一班车果真翻车,乘客或死或伤,无一幸免。我们也不能绝对肯定某乙乘此车一定会出车祸,因为如果某乙去乘这辆班车,也许会因他的早到〔或晚到〕而促使班车提早一两分钟出发〔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屡见不鲜的〕,从而避免了这一车人的惨祸;这种结局,我们无法证明有,也无法证明无。

  上面讲的是避凶,因预测准确性与避凶的自我相关而不可证,那么能否证明趋吉的绝对准确性呢?答案也是否定的。

  假定某丙不知向何方向求财为宜,卜筮者断其应往南方求财,某月某日可获利若干,後果如所测。能不能说此预测是绝对地达到了趋吉的目的呢?我们说也不这样绝对肯定。因为“宜往南方求财”一语中暗含了“不宜往东、西、北方求财”之意,谁又能绝对肯定往其他方向求财不能获得同样多或更多的利润呢。趋吉与避凶是如影相随的,我们无法证明避凶的绝对有效性,也就同样无法证明趋吉的绝对有效性。

  对此,我们可以借用洛仑兹关於通过预测改变气候的一段评论:“是的,你可以改变气候,你可以使它做一些不同於它应该做的事情。但是,如果你这样做,你就永远也不会知道它本来究竟如何。正好象打扑克,已经洗好的一次牌,你又洗一次,你认为这将改善你的运气,其实你也不知道,洗牌多一次,对你是好还是坏。”

  [二]

  从实践角度考察,卜筮的趋吉避凶功能有“可证”、“不可确证”和“不可证”三种情况。

  上面举的乘车之例,第一种情况属於“不可证”,第二种是“不可确证”,因为那辆班车毕竟出了车祸,某乙若乘此车而遭不幸的机率是十分高的。“可证”的还是有的,假如某丁准备乘火车,而火车一般不会因某一个人的早到或迟到而改变发车时间,若此情况下某丁因预测而避免了车祸,可以认为此趋吉避凶是“可证”的。

  我们自己在卜筮中也的确遇到过这三种情况,试举一个“可证”的例子:

  例33,1993年19月25日,航运公司丁女士,其女儿於两月前留条在家,说是去外做生意打天下去了。去後杳无音信,丁女士急得整日啼哭,故来求测,得京房式天山遁卦:

  断:

  1、六爻安静,其女无恙。子伏辰下,月冲辰土,冲亦可主动,辰为东南,其女去了东南方;

  2、财爻不现,伏於官鬼之下,财伏官乡,买卖遭伤,其女未赚到钱,所带去的现金已花光;

  3、子伏辰土水库之下,辰土父母爻紧挨世位,且被月建巳火冲而破库,子孙爻可得出,当是已回家乡,住在距家中不远之处;

  4、财伏官可看成女孩在朋友之家。“遁”也是隐藏之意;

  5、内卦为艮,为东北,为山,又子伏水库辰土之下,当是东北方山坡下水库旁之家;

  6、水库已破,今日速去寻找,戌时可以找到。子孙伏藏而不能冲克世爻,还有可能再度外去。

  丁女士遵嘱当晚去往东北方山坡下其同学家寻找,见其门前没有水库,但有一高高的水塔,心中更有了底。敲开门後问其女在否,开始其同学还谎说不在,丁女士肯定地说:“一定在你家里。”果在其家,正在收拾行李,准备第二天再次外去。

  按:这是可以实证的实例。若不遵测及时寻找,近期内其女肯定又会外去。

  还举一个“不可确证”的例子。

  例34,1993年5月29日,邻居陈先生因多次遇车祸心有余悸,次日又将随单位之专车去常德,因求测出行吉凶,得京房式“涣”之“蒙”:

  断:

  测出行而子孙持世,且官鬼不上卦,本为吉象,但不宜世应俱空,谋事难成,加之世动化回头之克,去则有伤身之祸。是何祸患?主卦父母亦空破而伏於子下,世又化父母回头之克,父母为车,恐车出问题而伤身。陈遵嘱未成行,其单位的专车次日行至中途电机起火,人员未受伤而转回了家。

  按:卦象上有伤身之祸,但车上的人员均未受伤,陈先生若随去是否会受伤是不可证的;由於此汽车毕竟还是出了事故,故此例应属於“不可确证”的范围。

  [三]

  当然,卜筮“趋吉避凶”的功能取决於卜筮的精细程度,精细程度的标准就是吉凶发生的日期与吉凶事件的具体性质,只是不同的事项对於精确程度有不同的要求,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後果越严重事件的就要求有更精确的判断。比如,断某人何时财运甚隹,应期可以宽泛一点,大致说明哪一段时间〔如寅卯之月〕即可;若是大的祸患,此应期就必须尽量精确,比如,说断某人寅卯之月有车祸,其人总不能两个月之内都躲在家里不出门吧?作者曾於93年断某工人於某三天之内有伤身之祸〔卦案已遗失〕,结果此人提前两天被车床轧断了手臂,事後其子还赞叹断得比较准,我们听了只有苦笑,这种“较准”的预测有何意义?

  预测事件的具体性状也很重要。若性状没有精确的判断,也很难达到趋吉避凶的目的。作者有许多“验卦”,就是因为缺少具体情况的判断,所以虽然“准得很”,就是避不了凶。试举两例:

  例35,1994年6月29日智慧书店彭老板测财运,得藏山卜“困”之“坎”叠老阴:

  断:

  1、应爻妻财卯木动而化鬼且刑世爻,今年卯月曾有经济纠纷;

  2、叠爻卯木又动而刑世,加强了应动刑世的信息,且卦变六冲,後天〔卯日〕又要防经济纠纷。

  彭老板卯月确与人有经济纠葛,卯日亦小心翼翼照扶店铺,不料其弟曾与人有经济麻烦,卯日人家寻上门来殴打其弟,全家与之大闹,一片混乱。

  此卦虽验,应期也精确到了“日”,已算不错了。但由于灾祸的详情却无法测知,同样达不到趋吉避凶的目的。虽然有卦变六冲,之卦财爻寅木与兄弟相冲,我们无法断定是兄弟有灾,一则兄爻未动,二则财可冲兄,兄也可冲克财爻,倒底是何爻受伤是很难判断的;当然我们又可根据主卦官鬼巳火与兄弟申金刑合来判断,但同样有兄刑官与官刑兄的两种可能〔事後诸葛进行卦象分析是没有用处的,因为五行生克是一个循环圈,任何事件都可以事後从卦中寻找出根据〕。

  例36,1993年4月28日,纺织品出囗公司赵先生测去福州洽谈订货能成否,得京房式“小过”之“剥”:

  断:

  1、前卦无财,又父兄同动,本无财求,幸财爻伏藏而避克,上六父母动化妻财寅木且临日建,所洽谈的业务不理想,几经艰辛谈判当有所获,主卦数11,业务约十一万元,成在寅卯之日〔5月9日、10日〕;

  2、兄动化财而临玄武,防诈骗偷盗,兄弟申金旬空,寅卯申酉之日须格外小心。

  赵先生去福州洽谈订货,开始俱难成交,至5月9方言订货12万元。又转道去深圳,赵先生处处提防,出门不多带钱财,亦不挤公共汽车,後托朋友买了一千元彩票〔日期他记不准了,说大约是5月中旬,也就是约在申酉日〕,後来发现竟是假票,不禁哑然失笑。

  此例既断了应期,又断了退财大致的方式〔偷盗诈骗〕,但是,决不可能断出“不能买彩票”这一具体的细节,仍然还是避不了凶。是不是由於作者的技术太差的缘故呢?恐怕不完全是。

  我们查看各类卜筮书籍中的验案,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果验”,也就是说测吉得吉、测凶得凶,而真正够得上“趋吉避凶”的验案都少得可怜。并且,卜筮书籍上比比皆是的“果验”二字又宣告了这些努力的成效不显。说句笑话,往往是预测师因“果验”而出了名,某些求测者反倒因“果验”而倒了霉!为什么如此“神验”而大都避不了凶呢?据我们的实践和对各类卜筮书籍的分析,主要原因有四条:

  1、有一部分测得凶兆的卦例,求测者遵嘱没有去实行这一计划〔如测得不宜出行就不出行〕,事後无法证明预测是否准确而不能写入书内。

  2、更重要的是由於卜筮系统本身的局限,我们往往不可能更具体地判断事件的真实细节,虽然求测者也竭力去“避凶”,终归无法避开。

  3、卜筮不可能保证自己百分之百准确,凡有道德的卜筮者都只能给对方以参考性的意见。

  4、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卜筮的理论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卜筮的中的“避凶”理论大都是消极的躲避,如不宜什么时日、不宜什么方向、不宜做某事,等等,而缺乏积积改变凶象的方法。但世上的事有很多是不得不为的,如,有的是事已过半,骑虎难下,无法躲避;有的是非做不可,明知其不可为而不得不为。

  作者认为,要解决“趋吉避凶”的二律背反问题,我们可能必须从遁甲原理着手--从遁甲原理中的先后天八卦互换、八卦五行中的同在性关系等思想中寻找途径。比如,我们从《联带效应》一节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卦中的生、克、刑、冲等关系实在太错综复杂,由于“同步效应”的制约,各爻之间牵一发而动全身,利此事则彼事遭灾。要想调整它们之间的平衡关系实在太困难了。但是,与遁甲原理相关六合卦本质上是能彻底消除各种对待矛盾的,从卦理上说,“六合”具有把各爻所代表的各类事情综合成一块“奇性区”的能力,这里各爻的吉凶性质于是就变成了可凶可吉的临界状态。这样一来,当事人就可通过主观努力而任意使各爻所代表的性质向自己所希望的方向转化,积极地趋吉避凶就可能实现。

第四节 吉凶悖论

  [一]

  卜筮的直接功利目的,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趋吉避凶”。从理论上看,卜筮“趋吉避凶”的功能取决於卜筮的准确程度和精细程度。

  但是,关於卜筮的准确程度一开始就会陷入二律背反的怪圈。

  从客观的准确率来说,所预测的结果全部应验了才能说是测准了。换言之,测之为吉者,果然吉;测之为凶者,果然凶,这才能证明预测准确。然而,预测的目的是趋吉避凶,如果所测出来的“凶”被避开了,逢凶化吉了,也就否定了所预测为凶的这一部分结论的正确性。所以,卜筮的准确性与卜筮的目的是不能两全的,要保证准确性就不能保证趋吉避凶,要保证趋吉避凶就无法证明预测的准确性。

  我们不妨用一个通俗的比方来说明。

  假定某卜筮者的技术已炉火纯青、登峰造极。如果他测得某甲某日出门必遭车祸,某甲遵嘱未出门,当然不会出车祸,类似的情况在卜筮者的卜筮生涯中是屡见不鲜的。但是,我们又怎么能证明某甲出门一定会出车祸呢?

  我们又退一步讲,假定某乙是准备某日乘某一客运班车出外,因遵某卜筮者的嘱咐而未成行,结果这一班车果真翻车,乘客或死或伤,无一幸免。我们也不能绝对肯定某乙乘此车一定会出车祸,因为如果某乙去乘这辆班车,也许会因他的早到〔或晚到〕而促使班车提早一两分钟出发〔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屡见不鲜的〕,从而避免了这一车人的惨祸;这种结局,我们无法证明有,也无法证明无。

  上面讲的是避凶,因预测准确性与避凶的自我相关而不可证,那么能否证明趋吉的绝对准确性呢?答案也是否定的。

  假定某丙不知向何方向求财为宜,卜筮者断其应往南方求财,某月某日可获利若干,後果如所测。能不能说此预测是绝对地达到了趋吉的目的呢?我们说也不这样绝对肯定。因为“宜往南方求财”一语中暗含了“不宜往东、西、北方求财”之意,谁又能绝对肯定往其他方向求财不能获得同样多或更多的利润呢。趋吉与避凶是如影相随的,我们无法证明避凶的绝对有效性,也就同样无法证明趋吉的绝对有效性。

  对此,我们可以借用洛仑兹关於通过预测改变气候的一段评论:“是的,你可以改变气候,你可以使它做一些不同於它应该做的事情。但是,如果你这样做,你就永远也不会知道它本来究竟如何。正好象打扑克,已经洗好的一次牌,你又洗一次,你认为这将改善你的运气,其实你也不知道,洗牌多一次,对你是好还是坏。”

  [二]

  从实践角度考察,卜筮的趋吉避凶功能有“可证”、“不可确证”和“不可证”三种情况。

  上面举的乘车之例,第一种情况属於“不可证”,第二种是“不可确证”,因为那辆班车毕竟出了车祸,某乙若乘此车而遭不幸的机率是十分高的。“可证”的还是有的,假如某丁准备乘火车,而火车一般不会因某一个人的早到或迟到而改变发车时间,若此情况下某丁因预测而避免了车祸,可以认为此趋吉避凶是“可证”的。

  我们自己在卜筮中也的确遇到过这三种情况,试举一个“可证”的例子:

  例33,1993年19月25日,航运公司丁女士,其女儿於两月前留条在家,说是去外做生意打天下去了。去後杳无音信,丁女士急得整日啼哭,故来求测,得京房式天山遁卦:

  断:

  1、六爻安静,其女无恙。子伏辰下,月冲辰土,冲亦可主动,辰为东南,其女去了东南方;

  2、财爻不现,伏於官鬼之下,财伏官乡,买卖遭伤,其女未赚到钱,所带去的现金已花光;

  3、子伏辰土水库之下,辰土父母爻紧挨世位,且被月建巳火冲而破库,子孙爻可得出,当是已回家乡,住在距家中不远之处;

  4、财伏官可看成女孩在朋友之家。“遁”也是隐藏之意;

  5、内卦为艮,为东北,为山,又子伏水库辰土之下,当是东北方山坡下水库旁之家;

  6、水库已破,今日速去寻找,戌时可以找到。子孙伏藏而不能冲克世爻,还有可能再度外去。

  丁女士遵嘱当晚去往东北方山坡下其同学家寻找,见其门前没有水库,但有一高高的水塔,心中更有了底。敲开门後问其女在否,开始其同学还谎说不在,丁女士肯定地说:“一定在你家里。”果在其家,正在收拾行李,准备第二天再次外去。

  按:这是可以实证的实例。若不遵测及时寻找,近期内其女肯定又会外去。

  还举一个“不可确证”的例子。

  例34,1993年5月29日,邻居陈先生因多次遇车祸心有余悸,次日又将随单位之专车去常德,因求测出行吉凶,得京房式“涣”之“蒙”:

  断:

  测出行而子孙持世,且官鬼不上卦,本为吉象,但不宜世应俱空,谋事难成,加之世动化回头之克,去则有伤身之祸。是何祸患?主卦父母亦空破而伏於子下,世又化父母回头之克,父母为车,恐车出问题而伤身。陈遵嘱未成行,其单位的专车次日行至中途电机起火,人员未受伤而转回了家。

  按:卦象上有伤身之祸,但车上的人员均未受伤,陈先生若随去是否会受伤是不可证的;由於此汽车毕竟还是出了事故,故此例应属於“不可确证”的范围。

  [三]

  当然,卜筮“趋吉避凶”的功能取决於卜筮的精细程度,精细程度的标准就是吉凶发生的日期与吉凶事件的具体性质,只是不同的事项对於精确程度有不同的要求,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後果越严重事件的就要求有更精确的判断。比如,断某人何时财运甚隹,应期可以宽泛一点,大致说明哪一段时间〔如寅卯之月〕即可;若是大的祸患,此应期就必须尽量精确,比如,说断某人寅卯之月有车祸,其人总不能两个月之内都躲在家里不出门吧?作者曾於93年断某工人於某三天之内有伤身之祸〔卦案已遗失〕,结果此人提前两天被车床轧断了手臂,事後其子还赞叹断得比较准,我们听了只有苦笑,这种“较准”的预测有何意义?

  预测事件的具体性状也很重要。若性状没有精确的判断,也很难达到趋吉避凶的目的。作者有许多“验卦”,就是因为缺少具体情况的判断,所以虽然“准得很”,就是避不了凶。试举两例:

  例35,1994年6月29日智慧书店彭老板测财运,得藏山卜“困”之“坎”叠老阴:

  断:

  1、应爻妻财卯木动而化鬼且刑世爻,今年卯月曾有经济纠纷;

  2、叠爻卯木又动而刑世,加强了应动刑世的信息,且卦变六冲,後天〔卯日〕又要防经济纠纷。

  彭老板卯月确与人有经济纠葛,卯日亦小心翼翼照扶店铺,不料其弟曾与人有经济麻烦,卯日人家寻上门来殴打其弟,全家与之大闹,一片混乱。

  此卦虽验,应期也精确到了“日”,已算不错了。但由于灾祸的详情却无法测知,同样达不到趋吉避凶的目的。虽然有卦变六冲,之卦财爻寅木与兄弟相冲,我们无法断定是兄弟有灾,一则兄爻未动,二则财可冲兄,兄也可冲克财爻,倒底是何爻受伤是很难判断的;当然我们又可根据主卦官鬼巳火与兄弟申金刑合来判断,但同样有兄刑官与官刑兄的两种可能〔事後诸葛进行卦象分析是没有用处的,因为五行生克是一个循环圈,任何事件都可以事後从卦中寻找出根据〕。

  例36,1993年4月28日,纺织品出囗公司赵先生测去福州洽谈订货能成否,得京房式“小过”之“剥”:

  断:

  1、前卦无财,又父兄同动,本无财求,幸财爻伏藏而避克,上六父母动化妻财寅木且临日建,所洽谈的业务不理想,几经艰辛谈判当有所获,主卦数11,业务约十一万元,成在寅卯之日〔5月9日、10日〕;

  2、兄动化财而临玄武,防诈骗偷盗,兄弟申金旬空,寅卯申酉之日须格外小心。

  赵先生去福州洽谈订货,开始俱难成交,至5月9方言订货12万元。又转道去深圳,赵先生处处提防,出门不多带钱财,亦不挤公共汽车,後托朋友买了一千元彩票〔日期他记不准了,说大约是5月中旬,也就是约在申酉日〕,後来发现竟是假票,不禁哑然失笑。

  此例既断了应期,又断了退财大致的方式〔偷盗诈骗〕,但是,决不可能断出“不能买彩票”这一具体的细节,仍然还是避不了凶。是不是由於作者的技术太差的缘故呢?恐怕不完全是。

  我们查看各类卜筮书籍中的验案,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果验”,也就是说测吉得吉、测凶得凶,而真正够得上“趋吉避凶”的验案都少得可怜。并且,卜筮书籍上比比皆是的“果验”二字又宣告了这些努力的成效不显。说句笑话,往往是预测师因“果验”而出了名,某些求测者反倒因“果验”而倒了霉!为什么如此“神验”而大都避不了凶呢?据我们的实践和对各类卜筮书籍的分析,主要原因有四条:

  1、有一部分测得凶兆的卦例,求测者遵嘱没有去实行这一计划〔如测得不宜出行就不出行〕,事後无法证明预测是否准确而不能写入书内。

  2、更重要的是由於卜筮系统本身的局限,我们往往不可能更具体地判断事件的真实细节,虽然求测者也竭力去“避凶”,终归无法避开。

  3、卜筮不可能保证自己百分之百准确,凡有道德的卜筮者都只能给对方以参考性的意见。

  4、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卜筮的理论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卜筮的中的“避凶”理论大都是消极的躲避,如不宜什么时日、不宜什么方向、不宜做某事,等等,而缺乏积积改变凶象的方法。但世上的事有很多是不得不为的,如,有的是事已过半,骑虎难下,无法躲避;有的是非做不可,明知其不可为而不得不为。

  作者认为,要解决“趋吉避凶”的二律背反问题,我们可能必须从遁甲原理着手--从遁甲原理中的先后天八卦互换、八卦五行中的同在性关系等思想中寻找途径。比如,我们从《联带效应》一节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卦中的生、克、刑、冲等关系实在太错综复杂,由于“同步效应”的制约,各爻之间牵一发而动全身,利此事则彼事遭灾。要想调整它们之间的平衡关系实在太困难了。但是,与遁甲原理相关六合卦本质上是能彻底消除各种对待矛盾的,从卦理上说,“六合”具有把各爻所代表的各类事情综合成一块“奇性区”的能力,这里各爻的吉凶性质于是就变成了可凶可吉的临界状态。这样一来,当事人就可通过主观努力而任意使各爻所代表的性质向自己所希望的方向转化,积极地趋吉避凶就可能实现。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